優先 承購權#系爭土地行使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所定之 優先 承購權#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以 存證信函 將買賣契約條款通知共有人,請共有人於15日內表示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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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 承購權#系爭土地行使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所定之 優先 承購權#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以 存證信函 將買賣契約條款通知共有人,請共有人於15日內表示 ... ... <看更多>
土地法34條之1 優先承購權存證信函範本,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辦理共有不動產處分之法令與實務,主張優先購買權之法定期間,於接到出賣通知後10日,修正後延長. ... <看更多>
土地法34條之1 優先承購權存證信函範本,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辦理共有不動產處分之法令與實務,主張優先購買權之法定期間,於接到出賣通知後10日,修正後延長. ... <看更多>
A地共有人發存證信函(102.12.24)詢問甲1是否行使優先承買權,存證信函中僅提 ... 但存證信函的書面只有提到A地要出賣, 所以看起來甲1可以只主張購買A ... ... <看更多>
我的建議你寫存證信函去給對方跟地政事務所告知對方並未告知分配的價金程序上並未符合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使共有人無從判斷是否要主張優先購買權,要求退件。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