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我媽媽跟我舅舅在95年合買一間公寓,但不知道她們怎麼協調,權狀上面所有權人是我舅舅,但信託給媽媽到125年,想了解這樣是什麼意思?
我媽在101年過世了,我舅舅剛過世,目前那間房子是我爸爸一個人住,不知會不會影響爸爸住的權利?
似乎是這間公寓由媽媽居住使用30年,期滿就要搬走還給舅舅,但從”法律外觀”,可能影響到你爸爸繼續居住的權利!
首先,讓大家快速了解不動產信託:
不動產所有權人可能為了照顧自己,把不動產交付信託(要過戶登記給受託人),受託人就要依據信託契約的指示管理房產,受託人在信託期間,讓信託”受益人”獲益。
從權狀所有權人名義是舅舅的事實,可能這件並不是依照信託法的規定辦理。因為如果信託給媽媽,所有權人應該是媽媽,登記原因記載:信託。
從產權登記為舅舅的事實,以及信託的表面文義解釋,媽媽是替舅舅管理房產!媽媽已經不在了,是否必須由爸爸繼續管理?或是給爸爸繼續居住?則需要法律的依據。
你也許會問,不是有信託給媽媽到125年嗎?
但沒有註明這房屋信託受益人是誰?也沒有依照信託法的規定,妥善記載信託目的、受託人、受益人….等,並且到地政機關辦理登記,因此,這房子到125年以前的受益權就沒有受到信託法保障。
就是因為媽媽與舅舅兩人都不在了,所留下來的文件似乎也不符合信託法的規定,名義上所有權人是可以要求爸爸搬走,或許你會想,權狀在我這裡,舅舅的孩子未必知道?
舅舅的繼承人會因為辦理繼承的手續,獲知有此棟公寓,他們可以直接辦理繼承,要求自己管理房產或出售。
因此,趕快多找找過去的資料,當時媽媽跟舅舅合買公寓,媽媽曾經出錢的證據,還有歷年的繳稅贈明。目的是要證明,當時雙方合買公寓的”真實約定”,是由媽媽享有30年(95年到125年)居住使用權利,之後所有權歸舅舅。
要使爸爸能夠安心居住在公寓內,最好跟舅舅的繼承人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再透過法院,提起確認之訴,確認媽媽有房屋居住使用權到125年,如果契約文字不明確,就由法官來解釋契約的真義,最後由法院裁決。
也可能什麼爭議都沒有!
為什麼一切都不確定❓憑著感情為基礎,最後可能還要上法院,讓法官依法來認定?反而家人關係變得複雜?
律師看過很多家人間,一開始因為愛與信任,沒有想太多,權利界線模糊。人不在了,記憶也消失了,之後就留給其他家人拚湊事實,故事版本就「見仁見智」,自然多有爭執....。
如果能先畫好界線,甚至築起防火牆,未來的家人就不會有太多不確定,平安享受財富!
#心安傳財富
#恩典來守護
#信託
#公寓
#不動產
PS:如果舅舅是把公寓信託給媽媽管理,受益人是爸爸,信託期間是95年到125年,並且依照信託法辦理信託過戶登記給媽媽(受託人),如此一來爸爸就有權利住到125年。
(要看到所有證據才能夠真正判斷,以上謹用一般法律概念分享法律,非提供個案法律意見)
同時也有2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650的網紅我媽叫我不要創業 !,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我知道很多上班族都會嫌薪水太少,所以沒辦法創業,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之前我們也訪問過白手起家,連伙食費都要跟親友借貸的創業家,所有老闆口徑都很一致,就是要找到市場缺口,有利基市場就不用擔心做不起來! 《 創業筆記重點 》 ❶ 成本攤提計算: → 初期開店計算成本時,將固定支出分攤在每個月,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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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ノ排程中晝發文 #國際法法理建國 Q&A
Q265: 如果你的依據是 "中華民國政權因1945.9.2受盟軍《一般命令第一號》指令代表全體盟軍(而非中國國家政府身份),自1945.10.25來台受降佔領治理台澎至今",那台灣還是處於沒有主權的盟軍佔領地的地位,勢必要由盟軍來決定台灣的法律地位,但是當初的軍事同盟已經解散, 所以還是需要回歸台灣地位未定論+呂秀蓮的實質統治論說法,來承認中華民國對台灣的統治權, 最好的情況是我們依照李登輝路線說目前是中華民國的第二共和,重新制憲.重新出發.
A265:
我其實會想儘量說的精簡一點,但是由於你的提問裡面有許多觀點很值得好好聊聊,所以我就把之前發過的文章連結🔗放上來你先看
#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
👉🏻Q&A13台灣主權未定論只是理論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46594352040147/?d=n
#同盟國與中華民國政權之間的關係
👉🏻同盟國是什麼?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https://wp.me/pd1HGm-kX
👉🏻Q&A180:同盟國都解散了授權還有意義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40695500845671/?d=n
👉🏻Q&A182:同盟國是法人嗎?台澎與中華民國政權狀況可以比擬租房子嗎?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41324760782745/?d=n
👉🏻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https://wp.me/pd1HGm-na
#國際法上看待台澎這種特殊狀況
👉🏻國際規則有可能為了台灣而改變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54358666146021/?d=n
👉🏻(應然/實然的解釋)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65216385060249/?d=n
#呂秀蓮實效統治論
#其實是叫做實效控制
👉🏻Q&A140:台灣的狀況可以適用實效控制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17073606541194/
👉🏻Q&A141承上題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17711449810743/
👉🏻Q&A142承上題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18312746417280/
#大家都對制憲有很高的期待
#其實這是屬於內部自決權的範疇不具有改變台澎法理地位的效力
👉🏻Q&A20有憲法就是國家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66178223415093/?d=n
👉🏻Q&A93:制憲可以宣示國家主權,獨立建國先於國家法人格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9026626012559/?d=n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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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一個小總結:
同盟國只是一個由國際成員組成的軍事同盟,本身不是一個國際法上的法人。所以,這個軍事同盟所做出來的行動,在性質上,是「各個軍事同盟成員」的行動的集合。
我們不斷強調「中華民國政權是依據《一般命令第一號》『代表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台澎」,就是要告訴大家:中華民國政權其實是代表所有參與「同盟國」這個軍事同盟的成員來實施佔領,佔領權是來自於加入軍事同盟的各成員本身,而不是軍事同盟。因此,即使軍事同盟解散,既然身為佔領權來源的成員仍舊存在,只要成員沒有撤銷佔領授權,而且讓軍事佔領結束的狀況(戰後最終處置確定)還沒發生,軍事佔領就會繼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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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權就是「可以被承認是國家政府的政權」,它是「中國」這個國家的東西,除非徹底解散從世界上消失,否則這個屬性永遠不會消失。
就是因為台澎不是任何國家的領土,所以台澎住民可以行使自決權建國。但因為中華民國政權本身就是「中國這個主權國家內部的東西」,所以你不可能由中華民國政權來建國。
去承認一個「頂多具有被承認是X國國家政府資格的X國政權」可以在不屬於X國的地方(無論領土主權歸屬狀況為何)去建立Y國,然後還跟X國的關係斷得一乾二淨,本身就會直接造成既有國際法架構的崩毀,甚至直接否定法律的存在價值。
「一中」框架並不是ROC政權不要、不想就可以不受影響的東西。
-
「#實質統治論」這個詞,其實啊「統治」一詞隱含著「擁有領土主權」的暗示。你要說的應該是「#實效控制」吧?
主權國家主張實效控制 (effective control) 取得領土主權並不以有兩個國家爭奪為前提。
要依據「實效控制」(effective control)來取得島嶼領土主權歸屬的前提是 :
1. 實效控制者本身必須先是一個主權國家;
2. 實效控制者是基於取得領土主權的目的去控制該地區。
換句話說,必須要先是一個國家才能進行所謂的實效控制。一個不具有國家身分的政治實體是無法靠對某個地方進行事實上的控制而成為國家的。
另外,如果某個政治實體對某個地方進行事實上的控制,是根據其他有權者的授權,這個事實上的控制就只會是授權內容的執行,不會是讓那個政治實體可以據以主張取得領土主權的理由,更不會是讓那個政治實體可以佔地為王、奪地建國的法律上基礎。
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政權,不是主權國家。它是1912年建立政權,而不是建國。🔗 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vanity=rotpnetwork&set=a.2763561250403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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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制憲這個頂置文中的「#國際法小知識」也有說明嚕!
完成建國程序產生的法律效力是創造出國家法人格;國家法人格創造出來之後,這個國家的「一切運作」都是在宣示國家主權,尤其是「以國家身分」與其他國家進行外交往來。
因此,並不是因為制憲就可以改變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欠缺國家法人格的事實。
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意思是: 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主權國家領土範圍涵蓋台澎哦!
目前台澎現況:
#土地:有,台澎;但把中國領土「金馬東沙」包進來就建不了國。
#人民:有,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所謂的去殖民化程序是因為台澎曾經是日本殖民地,依法理地位來說行使住民自決權以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的台澎人為主。
在行使自決權時,將中國難民及其後代算進來可能會造成法律上的瑕疵。無論中國難民及其後代是否參與自決建國程序,建國之後,他們都能直接歸化成為國民。可在新建國家的國際法上簡化歸順程序,實務上給中國難民及其後代方便,但法律上要知道人民是具有自由意志可以來選擇國籍,因此要尊重他們的自由意志。
#政府:宣布建國之後才會成立的行政組織;建國前不存在政府,目前 ROC 政權只是治理當局。
#外交能力:宣布建國、成立政府之後才有辦法展現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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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的問答可以看頂置文中的「🥜台澎小堅果🌰社群中問與答」,前提是上述這些文章你都讀懂了以後再來看進階唷♡
(關鍵字搜尋🔍國際法法理建國,敬請期待明天的問與答)
希望大家可以看的資訊❣️
🙌🏻🙌🏻🙌🏻[英語繁中字]為什麼台灣在國際上無法加入WHO?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部落格 https://journeyshin.wordpress.com
👉🏻聖峰演講影片Youtube :
https://youtu.be/-a_qHXh_URM
👉🏻聖峰演講實錄Podcast:
https://anchor.fm/rotpnetwork-shin-hong-ng/episodes/2019-03-29-ep8kln
👉🏻Apple podcast:https://reurl.cc/a5qZjQ
👉🏻 《台澎法理建國指南》電子書: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yFXTxYOtkqrwEyV11w0kQyKujxEZsU8N/view?usp=sharing
👉🏻《台澎主權的未來請交給台澎人民決定》漫畫:
http://www.rotpnetwork.tw/TPSovDBYTP.php?LAN=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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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dcast EP.98 《#學得更好》六個幫你「學得更好」的學習步驟
問你一個問題:「一個人的一生當中,最重要的能力是什麼?」你的答案是什麼?英國知名教育顧問、同時也是心智圖的發明人東尼.博贊(Tony Buzan)他的回答是:「學習『如何學習』是一個人的一生當中最重要的能力。」掌握學習方式的人,更容易達成生活中各種領域的進步。
部落格文章 https://readingoutpost.com/learn-better/
Podcast 用聽的 https://readingoutpost.soci.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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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在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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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rn Better 學得更好》的作者是美國教育研究專家烏瑞克‧鮑澤(Ulrich Boser),他年幼時雖然被診斷為 「學習遲緩兒」,但是他在掌握「如何學習」的技巧之後,成績開始大幅進步。作者自己本身,可說是這本書的最佳代言人,他對學習的熱忱在這本書中表露無遺。
我很喜歡作者把學習的方法,拆解成各種具體的步驟,搭配許多真實的研究案例和成果,顛覆了許多我們習以為常的舊學習方法。例如有效的學習應該是「主動參與式學習」、「經常回顧與反思」、「懂得尋找類比與關聯」…等。
這些看似簡單易懂的方法背後,作者會詳細說明使用的原因與時機。書中給出明確的執行步驟,讓無論何種資質或程度的人,都有機會採取書中的方式,循序漸進掌握學習的奧妙。閱讀的過程中,我跟著作者的步調,時而對自己提出問題,時而闔上書本反思自己的學習歷程。
這篇文章我除了用心智圖整理這本書的精華之外,也回顧我自己經營部落格的「學習寫作之旅」,與這些學習步驟有哪些相關性,試著讓自己朝向學得更好、寫得更好的方向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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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學得更好的6個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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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回顧自己學習寫作的歷程之前,我想先用一張「心智圖」來展現這本書提到的學習步驟與技巧,誠如作者說:「心智圖可以幫助我們思考和發現內在關係」。這些學習步驟之間,彼此互相有關聯;學習就是一場「心智活動」。
1. 尋找價值:如果不想學,就不可能學得會。想要精通,就必須把自己打算學習的知識和技能視為有價值的。學習就是理解某樣事物的「意義」。
2. 設定目標:在精通某項技能的早期階段,「聚焦」是關鍵。我們必須弄清楚自己想要學的究竟是什麼,並且設定具體可達成的目標。
3. 提升能力:某些形式的練習可以讓你比其他人取得更好的成績。在這個學習階段,我們必須磨練自身「技能」,採取專門步驟來提升表現。
4. 延伸知識和技能:我們要在掌握基礎之後,「實際運用」自己知道的一切。要充實自己的知識與技能,創造出更有意義的理解形式。
5. 形成關連:要試著把自己掌握的所有知識結合在一起。我們不想只是知道某個細節或步驟,而是要知道該細節或步驟如何與其他事物「互動」。
6. 回顧與反思:在學習過程中,我們容易犯錯、太過自信,所以必須重新審視自己知道的知識和技能,重新思考自己的理解,「從學習中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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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何學習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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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作者在書中提到的學習步驟,讓我很驚訝的是,竟然跟自己「學習寫作的歷程」十分相似。理工科出身的我,選擇踏入科技業就職,寫作對我而言,就像是異次元的東西想都不敢想。但是漸漸地接觸到很多有趣的人、觀察到很多厲害的傢伙,發覺自己思想的淺薄與無知,便開始投入閱讀的懷抱。
只是,無奈記憶力和理解力畢竟不是超人等級,發現要把所學紮紮實實記錄下來,才能稍微加深那麼點印象。所以開始試著寫一些手抄筆記,然後在讀到《自由書寫術》這本書的寫作方法之後,被作者的觀念說服:「自由書寫、公開發表、接受回饋」,也因此開啟了我的寫作之旅。
很慶幸的是,我也發現自己採取的方法,跟《學得更好》書中的學習步驟有許多契合之處。以下我會將書中提到的6個學習步驟,搭配自己的寫作歷程,做個回顧與整理,也給有心投入寫作的朋友們一個案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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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尋找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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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我剛開始寫作的時候,並沒有考慮太多,技巧不夠?文辭不夠美?管它的,「寫,寫就對了」。我除了在讀完《恆毅力》之後寫下的「目標階層」練習之外,主要是我時時記得三個核心價值,讓自己堅持不懈地寫下去。
首先是「動機」:而立之年才愛上閱讀的我,發現閱讀對我帶來莫大的改變,以及思想上的啟發,因此起心動念想透過自己棉薄之力,盡可能地把我從閱讀體會到的美好,透過文字傳達出去。架設閱讀前哨站部落格則是讓這個理念更容易傳達。
接著是寫作對我的「意義」:我把每一次的寫作,每一篇文章,視為一次的「自我成長」。無論是思想上的,或者是觀念上的,閱讀不同書籍帶來不同的體悟,進而改變自己的舊觀點、整合成新的觀點。
最後是「社群效應」:無論於職場、生活上,我期許自己成為一個值得追隨的領導人,我對於一個好的領導人的定義,就是「能夠影響多少的人」,因此選擇公開發表自己的寫作。除了帶來社群的交流,得到不同的回饋與意見,還見到許多網友表示受到我的文章鼓舞,讓我更樂於持續書寫。
「人要在自己所學的事物和自身生活經歷之間建立連結,而尋找價值是做到這一點的方法,促使人們思索:「這對我來說為什麼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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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設定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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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我自己的寫作目標,起初並沒有硬性規定自己的發文頻率,剛開始在Medium寫作平台發表的時候,有一搭沒一搭的,頻率平均是2週一篇而且不太規律。後來我改變策略,想要堅守我從《如何閱讀一本書》這本書中學到最棒的一課:「唯有自律才能帶來自由」。
我開始強迫自己每個星期要發表一篇文章,即使平日工作再忙,如果不幸平日沒有寫完,拖稿到週五、週六仍然要挑燈夜戰,完成對自己的許下的承諾。因此我深刻體會到,當我保持平日的自律,才能享有假日的自由(ps. 其實就算如期發文,我還是會把假日拿來閱讀和寫更多東西)。
短年期的目標,是希望這兩年內,能夠完成100篇文章的發表,目前已經踏過一半,朝著目標穩定前進中。我自己的感想是,設定目標除了要「可達成」之外,最好還能多一些「挑戰性」與「強迫性」,畢竟,我們都知道自己有多麼懶,對吧?
書中提到一個特別的名詞叫做「後設認知」,白話文是「思考自己如何思考」。作者發現,時常觀察自己如何思考的學習者,成效會來得更好。在寫作的過程中,則需要讓自己去評估自身的論點,思考自己的想法,想清楚自己想傳達出什麼樣的訊息,無論是給未來的自己,或是讀者。
「寫作活動是整理思路的有效方法,因為在組織句子和段落時,我們經常會問自己一些重要的後設認知問題:誰會讀這篇文章?他們會了解我的意思嗎?我需要解釋那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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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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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在練習寫作的時候,並沒有什麼特別能力可言。我採取實驗性質的方式,第一個是對自己提出問題,有點自問自答的意味;第二個是重新排列組合閱讀之後的書中重點,再用自己的話說出來。書中提到,面對失敗,是逐漸提升能力的好方法,這一點我倒是很在行。
我試著用不同的文體和架構,去寫每一篇讀書筆記,同樣抱持「實驗」心態,去觀察哪種文體比較獲得讀者青睞,哪種架構容易獲得迴響。發表這麼多篇文章以來,自然有熱烈回響的文章,以及許多無人問津的文章。
我認為,面對失敗的態度,就是把它當成一場實驗,更重要的是要從中學到東西。實驗至今,我倒沒有特別想定型在哪種文體,反而更廣泛地嘗試和衝撞,探索更有趣的寫作方式。畢竟,不要把獲得關注當成寫作的唯一目標,最重要是莫忘初衷,隨時堅守上面的三個核心價值。
最後是《刻意練習》這本書也同樣說過的,得到意見回饋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尤其能夠幫助自己進行修正、改善,我也很感謝對我的文章進行回饋與交流的讀者,不但讓我有更多收穫,有些建議也讓我耳目一新。
也歡迎你在我的文章留言,或者私訊表達對我寫過文章的看法,你的回饋是我持續進步的最好養分。
告訴自己不要擔心犯錯,要把焦點放在改進上,把錯誤當成習得一點知識或技能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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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延伸知識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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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使用的三種手法,跟書中所說的不謀而合。第一種是我喜歡在文章裡「問自己問題」,然後試著用最棒的方式回答。有時候需要回顧書籍本身,有時候要前後參照,有時候甚至得Google或找維基百科,才能有更完整的觀念可以回答自己的問題。每一次的提問,都是一次學習與進步的機會。
第二種是「教別人」,我很認同教學相長,可以快速提升自己的能力,尤其是當我們讀完一個新的概念,若要達到可以教別人的程度,則必須讓自己有更深刻的理解才辦的到,這時候,就是提升自己技能的好時機。
第三種是「親身實踐」,我自己最有感的是,採取了屬於自己的「晨間寫作習慣」,讓我每天都能擠出一些時間投入寫作。而這個晨間習慣,後來我也把《起床後的黃金1小時》這本書的讀後心得整理成很受歡迎的晨間習慣分享文,裡面詳細列舉我自己起床後的習慣,也持續使用至今。
「教別人」就是一種知識應用:透過講授某一主題,我們提供了自己對這個概念的理解,我們用自己的話清楚說明重點,提升自己的專業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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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形成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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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寫作跟自己形成關聯的方法,我採取的第一種,是我喜歡把閱讀一本書的所學所聞,拿來「跟自身的經驗和想法做對照」,讀的過程經常問自己「這本書跟我有什麼關係?」或者「我想從書裡學到什麼?」
因此,我在寫作的過程中,就喜歡問自己諸如此類的問題,透過與自己產生關聯,讓寫作的內容更個人化,更能帶來反思與回顧的效果,偶爾還能迸出嶄新的思緒與想法。
第二種是把自己所學給「視覺化」,舉我寫過的《與成功有約:高效能人士的七個習慣》這篇閱讀筆記為例,在文章裡我把作者講的七個成功習慣,重新組構成由內而外的四個面向,再用「信任」串穿每個元素,畫出一幅示意圖代表我對這本書的理解。
最後,我習慣一邊寫作,一邊回想的過程中,去挖掘以前讀過的書目,跟目前讀的書或者寫作的內容,有何種關聯?做法很容易,首先回想那些書籍跟我在寫的東西,有什麼「相同」?再來回想有什麼「差異」?
透過這樣的模式,可以建立許多觀點的連結,我在《最低的水果摘完之後》這邊閱讀心得就用過類似的方法,來對書中我感興趣的議題,進行自我辯證與論述。
「投入學習時,要了解其中的關係、弄清楚因果、看見類比事物與相似之處。學習的目的是改變我們如何去思考某個事實或概念,也就是學會一套思考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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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回顧與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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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閱讀書籍之後,為了寫閱讀筆記或讀後感,會去「回顧」內容主題的其他相關資料。也就是同一個主題,我會盡可能多涉略幾本不同的書。
例如在學習投資理財的領域,我鑽研被動式的指數化投資策略,在廣泛地閱讀了不同切入角度的書籍之後,重新讀過一遍最愛的投資經典《投資金律》,才寫下這篇獲得不錯迴響的投資文章〈真希望20歲就懂,投資理財最常見10個問題〉。
除了回顧之外,更重要的是透過寫作,讓我得以很專注地「反思」。像是我在寫《世界並不仁慈,但也不會虧待你》閱讀筆記的時候,起初因為書中內容比較雞湯,讓我的思緒有點兒卡關。
但是,我強迫自己學股神巴菲特的合夥人查理.蒙格所說的:「反過來想,總是反過來想」,不去思考成功的大道理,反而去思考該如何避免錯誤,寫成〈遠離幸福人生的7個建議〉這篇心得。
回顧與反思是一種思維習慣,溫故而知新,才是推動知識更新、反覆運算的終極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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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學習是為了超越昨天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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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認為,「閱讀是最好的學習」。但是,經過這一年來的持續寫作,我才發現,「寫作是更好的學習」。我期許自己透過閱讀增進自己對事物的理解,透過寫作則深化了些理解,甚至產生新的洞見。這種讀寫之間相輔相成的效果,也讓我時時處於思緒活躍的狀態。
我很喜歡的知名導演昆汀.塔倫提諾隨時隨地都在看電影,當一個記者問他是如何成為電影專家的時候,他無奈地大笑而且似乎被問題激怒了,說道:「如果你放棄了生活中所有的東西,只專注於一件事,而你最好把它搞透徹一點。」
從第一篇公開文章〈雙11購物節買書分享〉,一路走到現在,專注於學習一件事情,何嘗不是如此。無數個絞盡腦汁的早晨與夜晚,努力地挖掘腦中的思緒,涉略自己原本不懂的事情,每一字一句都讓我感覺往前走了那麼一點。
雖然,與許多博覽群書、下筆如有神的前輩比起來,我仍像個學徒般剛開始摸索著,但每當我回答自己的這個提問,心中又再次充滿了堅定:「你有沒有比昨天的自己,又更進步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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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很多上班族都會嫌薪水太少,所以沒辦法創業,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之前我們也訪問過白手起家,連伙食費都要跟親友借貸的創業家,所有老闆口徑都很一致,就是要找到市場缺口,有利基市場就不用擔心做不起來!
《 創業筆記重點 》
❶ 成本攤提計算:
→ 初期開店計算成本時,將固定支出分攤在每個月,淨收入才能更精確
→ 成本攤提時間會受到鼓動分紅、流動現金的影響
→ 根據需求去決定成本何時能回收回來
❷ 設定目標的意義:
→ 若沒有符合預期收回成本,就盤點曾經做過的事,思考優化的方向
❸ 心態建設盤點:
→ 沒創業過的新鮮人務必確認自己的抗壓性
→ 財務觀念是否到位?有基礎才能避免黑字倒閉的風險
→ 要認知到現實與理想是有差別的
❹ 資金是最不重要的問題:
→ 最重要的是想法和點子,而不是資金
→ 如果你有一個很好的想法,就思考可行的模式到市場測試水溫
→ 只對著財務報表計較,但是不要對能發展事業的資金斤斤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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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應為每月淨利,不是每月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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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原因,就是
隱私
前幾天看到邱委員的這篇,我實在不是很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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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得不說邱委員是所有現任立委中最關注交通議題的
但我認為區間測速不單單是交通議題而已
雖然不合理的設置跟跟荒妙的速限都是事實
雖然不合理的設置跟跟荒妙的速限都是事實
雖然不合理的設置跟跟荒妙的速限都是事實
(很重要所以講三次,不然又有一堆奇怪的鄉民眼殘說我在亂噴lol,但本篇沒有要講這部分)
這些也是大家最幹的幹點,但我一直在提倡,也最反對區間測速的點恰恰與委員相反
沒錯,這個有資安疑慮的隱私權問題其實才是最重要的。
我們來看看老早在2018年就生效的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範法(簡稱GDPR)在維基百科上的部分內容
資料來源:https://reurl.cc/DvoV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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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
個人資料的收集應存在適當的限制,進而以合法且公平的方式取得,並且透過適當的方法知會資料來源或者主體,再進一步取得同意。
(不要跟我說區間有掛牌,等看到那牌子最好來得及迴轉離開齁)
保護範圍
個人身份: 電話號碼、地址、車牌等
生物特徵: 歷資料、指紋、臉部辨識、視網膜掃描、相片等
電子紀錄: Cookie、IP 位置、行動裝置 ID、社群網站活動紀錄
(以上幾點內容,就是為什麼最近的網站都會因為Cookie問使用者一堆問題,J點很重要請記得)
法規基礎
被遺忘權 (Right to be forgotten):可以要求控制資料的一方,刪除所有個人資料的任何連結、副本或複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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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外,我們還要求資料收集方提供我們被收集的資料COPY,這也讓我去年(2020/06) 車子在保養廠整理,結果車牌被拔去開的事情留下了證據,不過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有『需要』的話我再來跟大家分享
圖:https://imgur.com/a/E2v7Z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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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簡單解釋一下區間測速的原理
區間測速就是用攝影機『監控』所有經過的車輛,利用固定的道路長度,由車輛進入與離開的『時間點』推算出車輛通過的『平均時速』
沒錯,區間測速就是在用路人『未經同意』之下就收集個人資料
他們利用影像辨識,收集了我的車牌,我的行蹤,而且根本不管我有沒有違法!
這也是我最反對的原因!如果我住在坪林,每天不爽給遠通賺錢跑北宜來回,不就等於是每天都告訴政府我幾點回家?幾點上班?
我根本沒有同意這樣的事情啊!
嗯嗯,講到這有些人就會說『啊你不超速就沒事啦』,對啊,不超素就沒事了,但等政府要弄你的時候就出事啦!這樣搞跟強國的人臉辨識,社會信用評價有什麼兩樣?繼續放任這種東西下去就真的兩岸一家親啦
參考:
中國臉部辨識違規闖紅燈系統認錯人,格力電器女總裁中招
https://reurl.cc/e9d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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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了那麼多,一定還是有很多人覺得
『啊我又沒做壞事,幹嘛怕這些』
我改變不了這樣的想法,但我想說的是,至少給我們選擇的權利吧!etc雖然做了車牌辨識並記錄,但是在使用者『簽名』同意收集資料前
使用者同意前
使用者同意前
使用者同意前
(這個真的很重要所以要講三次)
ETC連儲值功能都無法開通,甚至連『本人』也無法透過線上系統查詢詳細通行紀錄,只能拿著帳單一筆一筆去超商或其他管道繳費!
比歐盟落後就算了,好歹跟上自家人的etc吧?
雖然etc這樣還是未經同意就收集個人資料(行蹤),但好歹高速公路是完全封閉的系統,我們可以不上高速公路,用海線往返南北,但住在北宜公路上的人們呢?這些人有選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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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請任何一個單位在收集大家的個人資料前,至少先過問,不要弄的大家連選擇的權利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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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___簽署這份文件,因為您認為高速/快速公路太危險,而且在不合法的情況下騎上去就沒有素質。
倘若將來,高速公路開放紅黃牌摩托車行駛,與快速道路開放白牌摩托車行駛,本人___同意絕對不在上敘道路上使用摩托車(如:紅黃牌行駛高速公路,白牌行駛快速公路),若違反的話,願意上傳一支自爆菊花影片到社群網站上,表示個人素質與爆菊花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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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有許多媒體盜錄影片,拿去當做新聞營利使用。要做新聞報導絕對沒問題,不用聯絡我,但,請寫清楚出處(內文包含影片原始連結或頻道連結),重新上傳之內容不要刻意蓋住片中浮水印即可,請盜錄者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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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資歷的騎士都聽過HONDA「CUB仔」,雖然編者聽了幾十年,不過查一下字典才知道CUB解作「幼獸」,而非杯子(CUP),這個不求甚解的誤會原來持續了三十幾年,好大原因在香港從未接觸過「CUB仔」,直至要製作新款HONDA CT125的專欄,即是「CUB仔」的越野版,才得到糾正。
其實「CUB仔」已經有超過60年歷史,第一代「CUB仔」的正確型號是SUPER CUB C100,在1958年誕生,車子配置50cc OHV單汽缸引擎及使用彎樑車架,因此同類型車子被稱為彎樑車,香港騎士則稱為「買餸車」。
「CUB仔」憑著易操控、廉價及便捷性,在日本推出後大賣,因此HONDA在1962年將「CUB仔」打入全球最大的電單車市場—美國。由於「CUB仔」像迷你車,因此好多人都認為對於喜歡大排氣量電單車的美國騎士來說欠缺吸引力,然而「CUB仔」卻爆大冷,在美國熱賣。據HONDA網頁解釋「CUB仔」之所以在美國取得成功,原因當年好多家庭都會買部「CUB仔」,每當去打獵、露營或釣魚,都會將「CUB仔」放在農夫車的尾斗上,抵步後就駕駛「CUB仔」郊遊;此外,當年很多父母把「CUB仔」當作聖誕禮物,送給子女,而學生們就買入「CUB仔」,方便做兼職。而HONDA就憑著「CUB仔」,真真正正在世界市場賺到第一桶金。70年代中,「CUB仔」在東南亞市場熾熱起來,使「CUB仔」的銷售量再創新高。
事實上,當第一代「CUB仔」進軍美國市場後,美國HONDA自行改裝「CUB仔」,特色之一是排氣管高高掛在座墊旁位置,設計是仿傚當年的越野車Scrambler,以免排氣管在崎嶇路面行駛期間,遭樹木或石頭等硬物撞擊。車子其後轉售日本市場,又稱HUNTER CUB(獵人版幼獸)
簡單而言,越野版HUNTER CUB自上世紀60年代誕生後,雖然衍生多個版本,但大致上分為早期的50cc版C105H、90cc版CT200,及尾期在1981年推出的110cc版本CT110,車子大約在2010年停產。
或許是因為HONDA意識到近年流行復古車,尤其是Scrambler款式,因此HONDA在2019年東京車展上首次展出新一代CT125 HUNTER CUB概念車,測試一下市場水溫,結果反應正面,所以HONDA「扑鎚」,交由泰國HONDA生產市販版CT125,車子在2020年中開始發,而抵港的CT125屬於限量版,車上有多項越野裝備及行李架,方便騎士去野餐或露營。
基本上,CT125以2018年推出的全新「CUB仔」SUPER CUB 125的基礎開發,而SUPER CUB 125是紀念「CUB仔」誕生60週年的作品,外型與第一代「CUB仔」分別不大,但加入大量現代化裝備。
簡單講下「CUB仔」在香港的情況,歷年來只有極少數騎士駕駛「CUB仔」,原因是歷代的「CUB仔」都低於110cc,換句話不可以駛上高速公路(香港法例高於125cc才可行駛高速公路),因此大大降低實用性,使「CUB仔」在香港無法流行起步,受歡迎度遠低於其他東南亞國家,故此本地騎士對「CUB仔」少了一份情義結。但由於新款CT125 HUNTER CUB的外型非常可愛及特別,加上是125cc,可行駛高速公路,因此漸漸多了騎士購買。
#HONDA #CT125 #女騎 #CUB #LADYR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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