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父親走了七年,父親生前就不甚喜愛小孩,卻是盡責的好父親。從小坐在父親身上撒嬌的是母親,不是我。
上有一個大兩歲的哥哥,從小調皮,中學時開始翹家混幫派⋯⋯高中考上成功高中,但一直打架滋事 ,整個台灣唸了一圈,最後還是高中肄業。
我國中畢業隨母親移民澳洲,跟母親感情很好,成績也全校前幾名,上大學母親回台灣陪父親,父母皆是老師。哥哥當兵後來澳洲,專科唸不下去又開始混幫派,砸了店法院判賠,母親要我把名字借給哥哥,我嫁回台灣,簽POA (Power of attorney,哥哥可以代我行使所有權利,名字借給哥哥十七年。
所有財產皆在我名下,他外遇離婚單親加上名下沒有任何財產,一個月領澳洲政府十幾萬台幣補助,期間也常要我辦理一些買房或銀行帳戶的事宜。
我的大兒子小學畢業到澳洲讀寄宿學校,父母親非常反對,說花錢又不陪伴小孩,沒有做父母親的犧牲精神。學校放假父親不願意讓大兒子住家裡,買機票讓兒子回台灣,在澳洲大兒子監護權給外公外婆,可領政府補助,每兩週台幣一萬。
父母親每年回台灣住我們家約一個月,父親七年前跟母親山東遊玩後中風,我和先生飛去山東安排父親回台灣治療事宜,回台後二度中風昏迷,期間加護病房我每天接送陪伴母親一整天,在醫院或附近,加護病房一天三次探病時間,哥哥從澳洲回台跟前女友每晚喝酒應酬縱慾。
一個月後父親離世,母親堅持大體運回澳洲下葬,所有後事,澳洲的我也先和一位教友阿姨聯繫好,都是我和先生處理。告別式哥哥和女友,小孩最後到,出殯前他們去美麗華做摩天輪吃飯遲到。我曾經問過母親她為何如此縱容哥哥?母親說他都四十幾歲了,說了有用嗎?但期間母親數次罵我不會辦事,父親股票沒能先贖回,大體運送回澳洲一直找不到會辦的葬儀社等等。
爸爸走後半年我飛澳洲特地幫媽媽搬家(因為哥哥未婚妻岳父岳母大人要來澳洲玩沒時間幫忙)那時我剛開完卵巢瘤剖腹手術三個月。一年後哥哥非常鋪張的在東方文華娶了嫂子,期間媽媽和哥哥小孩住我們家,我負責打理主婚人媽媽的所有行頭。
三年前我隨小兒子來澳洲唸中學,大兒子也回家住,媽媽跟哥哥住隔壁棟,家裡有六間房,但媽媽規定我三個月內找到房子搬出去住不然就去租房子(爸爸生前曾寫信給我跟哥哥如果他先走,誰都不準跟媽媽住)。
媽媽說,他借給哥哥七十五萬澳幣,哥哥跟人借錢利息高媽媽不捨,那七十五萬是從新加坡我跟媽媽的聯名戶匯出來的,之前我人不在澳洲,用我的名字匯錢進來沒有稅務問題。
媽媽説哥哥曾抗議中國人遺產都是留給兒子,為何我們家是一人一半?叫我去買七十五萬澳幣的房子,至少這房子就是我的了。問題來了,我的名字還是哥哥在用,他可以簽名處理我所有在澳洲的財產。我跟他說名字權利我要拿回,給他三個月時間處理,哥哥希望我買他的房子,因為在我名下,他不用付任何賣房稅金等等,千方百計阻止我買小孩學校附近的房子,最後說他拿不出七十五萬。
媽媽本來要再從新加坡匯款進來,但銀行理專說一個帳戶低於300萬美金要收保管費,結果媽媽竟然叫我自己想辦法去台灣借錢,還說當初她又沒有拿刀架在我脖子,叫我把名字借給哥哥。
因為名字權利要拿回來的事,哥哥還威脅我家小孩上學就不要被車撞。
唉,後來還有很多事,我一週陪媽媽四天,看她想去哪就帶她去哪,每一個月開車來回兩個小時,帶她去看爸爸,她兒子是直接跟她說,妳有每個月去看妳自己父母親嗎?那妳憑什麼要求我?任何小事大事都找我,說因為她知道我不會拒絕她。
去年二月發生一件事我覺得受夠了,沒再跟母親聯絡,四月大兒子急性闌尾炎手術感染住加護病房七天才出院,我一直以為自己很堅強, 十一月中突然耳鳴,然後某天早上醒來頭暈到中午才能下床,澳洲醫生檢查不出原因,十二月回台檢查一切數值正常,期間每天都頭暈,發生一次起床頭暈到傍晚才能下床,一次起床突然恐慌無法呼吸。一月開始無法入睡,靠鎮定劑入眠到現在都是。
我現在不太出門,不交際,因為我才一開口說,醫生說我壓力太大造成自律神經失調,聽的人就會說妳又不上班哪來的壓力?不然就是我才說那一句對方就開始說她全家的問題。
認識我跟母親的人都說我不理我母親以後會後悔,是不孝,但是喔,很想讓母親知道:「想不透,做父母的,可以在口口聲聲說愛小孩的時候同時也毀滅他的信心、自尊、情感為樂
你們總是口口聲聲說為我犧牲了多少。指責我為什麼不照你們的方式做,現在的我跟你們比較起來有多麼失敗,我的哪些哪些行為就是對不起你們,就是不孝。
為了做一個稱職的女兒,我配合應允你們大大小小的要求,換來的卻是令人不堪的話語與戲謔。永遠比不上一個只會花言巧語,在父親昏迷於加護病房一個月但天天沈迷於酒色,告別式最後一個到場,出殯前坐摩天輪吃大餐而遲到的逆子。
我想忘記過去,過我自己。我受不了那種摧殘尊嚴的言詞,你們說的話都讓我心碎,最愛的人,傷我最深。我永遠不要再接受這種精神上的折磨。」
回
不用跟哥哥比較
不用跟媽媽比較
不用聽親戚八卦
不用和命運怨嘆
一切都是各自的選擇
選擇當偏袒的人
選擇當孝順的人
選擇當說閒話的人
選擇把一切不順利賴給命運的人
為何會這樣
因為人生都是自己創造的婆娑世界
只有清楚這一點
你才會明白沒有一件事是來惹你的
都是你的個性去抓來的
你想要讓父母順心
所以她要你蓋章你看也沒看照做
你的哥哥一路被寵壞
他的晚年能不能繼續好命
就看你會不會聽你媽媽的話去借貸
你現在不和母親聯絡
你又在乎鄰居閒話不斷
有沒有發現你和母親都一樣在聯手寵著哥哥
不要忘記
不要想起
都是在同一件事上打滾甩賴而已
你能翻轉什麼命運呢
還是徹底給自己一個標準
不再隨母親和哥哥起舞
甚至遠離他們
才有機會讓他們停止擺爛的輪迴
不然你已快跟他們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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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月嫂補助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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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汙判緩刑,司法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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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篇你會知道
1. 為什麼兩位議員可以減刑?
2. 刑法第59條是所有人的免死金牌嗎?
3. #議員請看這裡 如何證明我的助理不是人頭助理?
📍重點一
台北市議員秦儷舫及新竹縣議員陳栢維都因為 #詐領議員助理補助費 觸犯 #貪污治罪條例裡的 #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明明是個重罪,不過一個不僅獲得減刑優惠更可以緩刑不用入監,一個目前獲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
📚相關法條
貪汙治罪條例第 8 條第 2 項:犯第四條至第六條之罪,在偵查中自白,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減輕其刑;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刑法第 59 條:
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
👇你可以思考
為什麼對待不同犯罪類型,法院適用 #刑法第59條 的態度會有所不同?
👀還沒看上集的來這裡喔:https://buff.ly/2Kreucy
#如何量刑也是個大哉問呀
#小編還沒聽過哪間學校法律系有開設相關課程
#每個個案的情節不可能完全相同
#就像每個人的人生境遇態度也不會完全一樣
#大家卻期待法官如函數一般得出判決結果
台北月嫂補助 在 黃國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貪污大減刑、還緩刑!反貪腐反假的嗎?
看到這個判決的報導,覺得非常失望。
議員貪污詐財,罪證確鑿,負有實踐公平正義職責的法院,不僅輕輕放下,大幅減刑,竟還給予緩刑的恩典,讓貪污政客繼續逍遙,根本不必服刑。
令人難以置信,完全無法接受!
司法如此縱容貪污政客,讓政府反貪腐的宣示,徹底淪為一場笑話!
請檢察官依法提起上訴,絕不能讓這種縱放貪污政客的離譜判決就此確定,為人民守住公平正義的底線。
後註:
秦議員所犯的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連續兩屆都貪污,法院只認定成立兩罪。離譜的是:
1. 每罪竟然只判1年10個月!
2. 兩罪合併定執行刑只執行兩年!
3. 最後還宣告緩刑!(就是不必關的意思啦)
這個刑到底是怎麼減的?減得也太誇張了吧!
附註:
《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二款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千萬元以下罰金:
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613/137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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