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1 路德社直播,邀請到班農先生直播連線,談論亨特.拜登硬碟內容最新進展 ~
1. 朱利安尼市長已經將與亨特.拜登相關的虐童證據交給內華達州的警察,因為亨特.拜登虐童的影片不能公開放出來給外界,這是犯罪,只能讓辦案的人員跟相關重要司法人士查看,但FBI跟媒體還有美國警方都已經看過這些證據,內容涉及到一名14歲的未成年女孩 !
班農先生回應,亨特.拜登這件虐童案已經進入美國司法程序,因為虐童影片太過不堪、令人不適,辦案方近期不會對外透露證據影片 !
美國法律在各州的規定不同,但是成年人年齡從16-18不等,17歲以下就是未成年人,與17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就是強姦,14歲就不用再說了 !
2. 班農先生回應對於喬.拜登與中共勾結的2萬6千多封電子郵件問題,由於這是美國司法部在處理,川普總統對外演講所說的,在這星期週五以前要將喬.拜登給抓起來是演講的一部份,並不能命令司法部長巴爾,只能算是建議 !
這2萬6千多封電子郵件不是來自於亨特.拜登的硬碟,而且時間點要追溯到8-9年前,2011-2012年左右,歐巴馬政府時期,美國司法部會有特別的調查組來承辦這個部份,這是新的消息來源,主流媒體還沒有選擇去播報,臉書和推特想要去封殺這個消息 !
這2萬6千多份電子郵件會牽扯出更多被中共買通的人,美國不像中共國,像這種案件一被報出來,涉案人馬上就會被抓進監獄,美國是民主國家,必須要走法律程序,在這個週四晚上,川普總統將和拜登在這個問題上對決,質問拜登諸多問題,包含了兒童色情的問題在內 !
3. 班農先生提到,亨特.拜登的虐童案不止是兒童色情問題,還簽涉到美國國家安全問題,中共因為掌握了亨特.拜登跟拜登家族的犯罪證據,藉此威脅拜登家族,這形成了美國的國家安全漏洞 !
這個問題不止是美國人的問題,也與中國人有關,亨特.拜登強姦的是中國女童,新中國聯邦的中國人感覺到非常憤怒,班農先生表示他將全力以赴,讓爆料革命跟新中國聯邦傳播在世界各地 !
紐西蘭、澳洲、加拿大、歐洲、中共國大陸、香港'等所有人都在集結戰鬥,中共還有與中共勾結的人越打壓我們,就越多人來幫助我們,GTV、GNEWS、路德社有巨大的影響力,不止在中共國有大量的受眾,在美國也是一樣有巨大的迴響 !
4. 朱利安尼市長宣佈,將在週三對外發佈新文件,展示拜登家族的金融犯罪和人身犯罪證據,朱利安尼市長已經將亨特.拜登虐童案的影片跟證據交給內華達州警方,如果警方不辦就是違法吃案,將面臨調查 !
5. 路德提到,如何證明影片中的女童是14歲,因為硬碟的短信裡有提到相關訊息,提到亨特.拜登與14歲的女孩赤身裸體在一起,並且吸毒,14歲是在 " 行為能力年齡 " 以下,基本上的犯罪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 !
路德解釋到,14歲的年齡是可以測骨齡的,這個女孩是證人,這一連串的虐同影片中,是有截圖的,可以在適當的範圍內合法的公佈,先坐實虐童的罪名後,再進一步往下走,未來的24-48小時內將會有新的對拜登不利證據公佈,喬.拜登將在週四晚間面對川普總統的質問 !
6. 前共和黨大佬 Elliott Broidy 已經認罪了,由美國司法部公共事務辦公室發佈的消息,在2020/08/17 司法部的文件裡,就有提到 Elliott Broidy 涉及接受中共的賄賂要去遊說川普總統,來將郭文貴先生給遣返回中共國,現在已經被以違反 " 外國人代理註冊法 " 給起訴,認罪協商 !
這直接證實了中共已經干涉影響到美國政治體系的犯罪行為,並且都將成為起訴中共犯罪及定罪為犯罪組織的證據,Elliott Broidy未來會再指認誰將是一個重要的指標 !
PS1 : 2020/10/21 路德社直播連結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pL4UljtQYA
PS2 : 美國司法部起訴 Elliott Broidy 公共事務辦公室發佈訊息 ~
https://www.justice.gov/…/elliott-broidy-pleads-guilty-back…
外國人犯罪遣返 在 曾銘宗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108.10.24記者會-徐國勇密會陸政協牧師 反送台暗藏魔鬼交易》
有關陳同佳乙案,黨團意見如下:
一.內政部長會見政協委員,意圖為何?
內政部長徐國勇,在9月底曾透過國策顧問黃承國介紹,會見具有北京政協委員身分的管浩鳴,談及陳同佳一案。管浩鳴身為政協委員,申請來台程序須事先經陸委會、內政部及國安單位聯審,他是如何被核准通過,為何我國安單位准他入境?黃承國身為國策顧問如此神通廣大,竟引薦政協委員與內政部長會面,蔡總統是否知情?這場會談真正目的是什麼?黃承國是不是中共代理人?雙方在如此敏感時機會面談話,請問談話的內容為何?徐部長受訪時表示他未答應,對方的要求是什麼?陳同佳案件後續發展是否早就已經套好招了,蔡政府須向社會大眾說明白!
二.蔡政府干預司法,導致司法信任度低落
本案嫌犯陳同佳殺人棄屍行為是在我國境內發生,基於刑法屬地主義原則,台灣本即有司法管轄權,犯罪的核心關鍵事證也在我方掌控中,依法應在台灣接受審判。蔡政府原對陳同佳管制入境,等同打臉去年以來數次要求港方遣返陳嫌,甚至發布長達37年通緝令的士林地檢署。蔡政府明顯藉政治干預司法審判,也難怪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調查結果顯示,高達近8成民眾不信任法官審理案件公正性,司法信任度低,蔡政府應該負最大責任!
三.公布偵訊程序法制,展現我國司法主權
歷年來我國在有限國際司法互助下,已多次與國外合作,偵破多起外國人來台犯罪,受到國際矚目!呼籲蔡政府應儘速協助陳嫌入境並緝獲歸案,移民署應公告陳嫌入境程序,讓陳嫌得以清楚、了解投案程序!法務部應立即公告,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提供刑事被告之權利!並向國際展現我國司法是公平、公正、透明!
本案蔡政府玩弄司法、踐踏主權、侵害人權,因此我們要求蔡政府相關部會首長應下台負責,行政院長及蔡英文總統必須向全民道歉負責!
內政部 大陸委員會 中華民國行政院
#陳同佳 #黃承國 #管浩鳴
外國人犯罪遣返 在 趙國涵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號外號外下午四點半國涵在56台
#新聞大白話談陳同佳案喔
#歡迎收看完55台1530追擊社會線
#轉到56台跟上國涵的腳步
2018年2月發生在台灣的港女箱屍案,
演變成2019年的香港陳同佳送台案,
10月23號上午,也就是今天,
嫌犯陳同佳在香港獲釋離監。
🔜該不該回台受審呢?
案件紛紛擾擾,
主權跟法治的激辯,
今天律師娘不談政治,只談法律。
#陳同佳案牽涉哪些法律
#除了政治口水如果你知道實質內容
#再繼續看下去
#法律層面你該知道的
#如果覺得太複雜我說給你聽
#上午09整點10整點下午1530TVBS55台
#歡迎收看港女箱屍案過招特別報導
☑️刑法地的效力
中華民國刑法效力所及範圍是 #屬地原則
只要台灣主權所及領域,
及其延伸範圍所發生的犯罪,
不論行為人被害人國籍,
不論犯罪種類,
不論侵害法益,
均應適用我國刑法。
☑️刑事案件誰來管
領土管轄:犯罪行為地或結果發生地
國籍管轄:犯罪人國籍、被害人國籍
保護管轄:外國人在本國犯案
普遍管轄:普遍性威脅犯罪(例如恐攻)
所有國家都可以管
結論:
港女箱屍案,台灣具有 #領土管轄權,
但嫌犯跟被害人是香港人,
因此香港有 #國籍管轄權,
這邊產生管轄權的競合,
一般國際法案件,
當嫌犯在犯罪地時,以領土管轄為優先,
台灣雖享有優先管轄權,
但現況是無法行使,得提出協助請求,
但香港並非沒有管轄權,
所以才會有人提出港人港審。
☑️怎麼叫做跨境執法?
刑法第 3 條
本法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者,適用之。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的
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器內犯罪者,
以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論。
什麼叫領域?
所謂的領土,
包括領陸、領海、領空、浮動領土以及延伸領土。
浮動領土:國籍船艦或航空器,
移動到哪都是我國領土。
延伸領土:我國在外國設置的領事館或大使館。
大使館的區域範圍之內,
也是屬於我國刑法效力所及。
結論:
所謂的跨境執法,
就是跑到別的國家/地區的領陸、領海、領空,
浮動領土跟延伸領土,
進行搜索、扣押、拘提跟逮捕。
🔜換言之,
只要非上述地方的模糊地帶,都不算是跨境執法。
舉例:2016香港水泥封屍案,
香港請求台灣幫忙抓嫌犯,
但因為台港沒有司法互助,
所以香港警方搭機來台,
跟台灣警方在空橋交接嫌犯。
不過水泥封屍案跟陳同佳案有背景上的不同:
1.上次是香港人要求台灣把香港嫌犯還給他們,
這次是台灣人要求香港把香港嫌犯交給我們,
干涉程度不同,
地方也好,國家也好,
沒有一個主權實體,
會把自己尚未定罪的公民,
交給另外一個地方來關押。
2.
當時4名香港疑犯潛逃台灣後,
港警3月31日就向刑事警察局要求協助,
刑事局向移民署確認過後,
發現4人在3月11日入境台灣,
但由於台港之間司法互助不完善,
移民署只能以證件到期,
逾期滯台為由將他們遞解出境。
但這一次陳同佳是香港公民,
他沒有簽證的問題,
沒辦法用同一招讓他被趕出香港,
加上他是已經服完刑期的出監人士,
法律上就是自由人,
國家沒辦法任意剝奪跟限制他的自由。
3.
由於司法互助是國家對國家,
過去台港的接觸聯繫,
一直都是私底下,
透過個案簽署備忘錄或者協議,
所以這次台灣如果態度強硬,
恐怕傷害台港警方長久以來建立的默契,
移交一定得透過協商的方式,
讓香港政府同意,
用比較沒有爭議又尊重雙方主權的方法,
巧妙的讓台灣警察帶回嫌犯。
☑️香港在做的是什麼
#根據香港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
(送中條例的修訂草案修的就是這個法)
發生在香港以外的境外犯罪,
依照此法,香港跟其他國家可以進行司法互助,
目前香港政府在經過立法會的同意後,
跟20個國家簽訂長期移交人犯的協議,
問題出在第三條第一項的適用範圍,
本條例不適用於 #香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任何其他部分的政府之間
台灣到底算不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它部份的政府呢?
香港政府的官方立場認為,
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不適用前述條例,無法將疑犯引渡到台灣,
也才有了送中條例的修訂草案,
這個草案把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分的政府】廢除,
未來香港政府的行政長官,
就不用再經過立法會的同意,
就可以依法把任何人移交去台灣,
也可以移交去大陸。
📍結論:陳同佳的案件,引發兩派意見。
🔖不少法界人士認為,
司法獨立,如果陳同佳自願來台受審,
卻因為政治考慮拒於門外,等於是行政干預司法,
將會造成台灣司法主權遭受侵害。
🔖執政黨認為港府 #用投案來包裝移交嫌犯
台灣如果收了人,
等於變相支持港府送中條例修訂草案,
今日香港,明日台灣,
未來有一天香港政府或是大陸政府,
可能會要求移交台灣人過去,此例不可開,
執政黨要求循 #司法互助途徑,
代表執政黨堅持台灣對香港是國家對國家,
國際議題,要走司法互助途徑,
而不是讓台灣香港變成境內犯罪。
因此面對帶有政治目的的法律案件,
執政黨這次態度強硬,
不過這樣的堅持,似乎並沒有對社會大眾說明,
恐怕也導致蔡政府觀感不佳,
更可能影響選情。
☑️過去這類案件怎解
#美國賓漢頓大學命案
跟港女箱屍案幾乎同時,
2018年3月,
美國紐約賓漢頓大學一名22歲女學生Haley Anderson,
被一個約會過的同校生Orlando Teircero殺害,
兇嫌在美國殺人之後,
在屍體尚未曝光之前逃回自己在尼加拉瓜的老家。
由於美國與尼加拉瓜沒有簽訂引渡條款,
而Tercero又同時擁有美國及尼加拉瓜雙重國籍,
因此尼加拉瓜政府有權不引渡犯人到美國受審,
而在尼加拉瓜所受的刑責也會比在美國輕。
📍結果:
美國用特殊個案形式,
嘗試向尼加拉瓜申請犯人引渡,
目前還沒有進展。
#日本人形娃娃宅配箱屍案
鄰近國家日本也有類似案件,
2014年大阪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宅配運屍案,
一名日籍護士被日裔巴西籍的女同學殺害,
遺體被裝進兩公尺長的紙箱,
用宅配從大阪寄送到東京,
兇嫌還盜用死者的護照,潛逃到上海。
最後東窗事發,
被日本警方通輯的兇嫌向上海警方自首,
被依「非法入境」的罪名遭拘留,
這起案件跟港女箱屍案情況類似,
只有在日本才有足夠證據起訴兇手殺人,
但大陸與日本並沒有引渡條款,
加上兇嫌本人為巴西藉,
原本外界以為嫌犯會被遣返回巴西,
而巴西這個國家,
從來不會引渡自己的公民到外地受審,
所以只要能回到巴西家鄉,
嫌犯就可以完全躲過法律制裁。
📍結果:
日本大阪政府通過外交途徑,
成功的把嫌犯引渡回日本受審,
從發現屍體到引渡回日本,
一共花費了2年8個月。
#英商林克穎潛逃案
2010年3月,印度裔英國籍的商人林克穎,
開車撞死黃姓送報生,
在台灣被判刑4年定讞,
卻在發監執行前變裝出境逃回英國。
這起案件台灣向英國提出引渡請求,
最後蘇格蘭高等法院以台灣監獄環境太差,
不符合歐洲人權公約標準,
改判不用引渡,全案確定,
雖然台灣在爭取人犯的部分看似輸了,
但至少爭取到英國針對個案跟台灣簽署引渡備忘錄,
也寫下台英司法合作先例。
結論:
當刑事案件的管轄權升溫到國際之間,
很多時候比的是國家大小跟外交手腕,
當這兩個地區彼此對於主權歸屬有所質疑,
恐怕很難在法律歸屬上取得共識。
陳同佳案,倘若港府率先拋出【給人】,
於法,台灣當然能收,問題在於【怎收】。
最實質的做法是,
採取能夠宣示我方主權的方式把嫌犯帶回來,
後續持續提出我方訴求,
與港簽署備忘錄或引渡協議,
確立日後類似案件的遊戲規則。
#法律問題找國涵
#律師娘做你最強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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