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委員會 周年 學者呼籲平反兩公約重大指標案件
http://n.yam.com/Article/20210811568696
太極門案義務辯護律師蔣瑞琴指出,發生於1996年的太極門案是無中生有案件,檢察官侯寬仁違法濫權起訴,衍生冤稅案件。2007年 #最高法院 判決確定無罪、無欠稅,敬師禮是贈與,沒有營業行為,國稅局就應依判決立即撤銷稅單,卻違反法治。而且於2010年立法院公聽會,#財政部 承諾撤回強制執行,並在 #兩個月內 解決太極門稅案,少數不肖官員一再違背承諾,不只長期 #違法查封 太極門資產,甚至將太極門修行道場預定地違法拍賣,收歸國有。所有道館均是太極門師徒傳道、修煉之場所,相當於教會禮拜之場所、用地,依據《#強制執行法》第53條、113條,不得為查封及拍賣之對象,嚴重侵害人民信仰自由。
蔣瑞琴引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人人有思想、信念及宗教之自由。」憲法第13條與第15條明訂,人民之宗教信仰自由及財產權,應予保障。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73號解釋精神,國家應以最大的自我克制力,在法律規範上,盡量讓宗教行為自由,讓文化團體生活受到國家法律的最少限制。
宗教自由釋字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國際媒體寒冬雜誌主編Massimo Introvigne 表示會繼續關注「太極門案」的倡議,因為不是表面看到的樣子,也不是單純的行政稅收問題,也不是台灣內部的問題。它具有全球意義,原因有二。
首先,所涉及的原則和濫用稅收工具來遏制宗教信仰自由是具有國際意義的。
第二,太極門是一個國際組織,台灣的稅務案件影響到其全球所有成員,包括美國。
台灣的太極門事件值得被國際化,正是因為它不僅僅是台灣的國內問題,貌似只是稅務糾紛,而實際上它是宗教信仰自由案件,台灣信仰人權被迫害,已成國際焦點,憲法保障宗教自由的目標依然。
【投書】匍匐前進下的台灣宗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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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權路迢迢】
更新 「喵爸收養肉肉」聲請的最新進度
下一關來了
5月4日 收到律師轉知,社工要來約家訪了
5月5日 收到法院的函
5月6日 社工訪視單位約下週先會談
這次來訪的社工
和當年我們申請收養的機構是不一樣的
這次的機構有濃厚的宗教背景(其實收出養機構大多也都有宗教色彩)
也讓我們比較警覺
很快地陷入一種被害妄想
訪談過程,我們會不會被不友善的對待?
或是該機構會不會當初也是一直禱告不要讓我們結婚的一群人?不希望同志可以收養小孩的那群人?會不會機構本身已經有對反對同志收養的立場?
我們需不需要錄音自我保護?
我們突然整個變得很防備....
討論的過程,也是真的心很累
我們原本最在意的是擔心在過程中被歧視
或要不要考慮預先在約時間的時候就詢問可不可以錄音
先表明,我們很擔心因為同志身分而遇到不友善的對待
這樣也許會讓他們來評估訪談的時候會謹慎一點
但這樣可能會讓我們的關係一開始就很緊張
這樣可能更會影響他們怎麼在訪視報告描述我們
又想說其他的家庭其實也有遇到對同志不了解的社工
他們也是現場和社工好好進行對話
況且,訪視機構未曾公開表達不支持同志收養的立場
也無從請求他們迴避@@
討論之後
我們還是選擇不詢問能不能錄音,相信自己在過程中
有能力應對社工的問題
甚至不理解、不友善或歧視性的問話
也不要太預設宗教色彩濃厚的社福機構就對同志不友善
下週要先去機構會談
之後再家訪
希望我們的時間是能彼此配合的....
也希望社工是帶著友善,而沒有惡意的
需要再勇敢一點
(累)
--時間記錄--
2021年5月6日 社工約會談與訪視
2021年4月27日 高雄少家法院 要求檢附出養方戶籍資料 / 2y8m
2021年4月21日 高雄少家法院 送件 肉 / 2y8m
2021年4月1日 親權成雙 同性配偶無血養配收養訴訟記者會 / 2y7m
2021年3月8日 委託律師討論 / 2y6m
2021年2月 確定三個家庭一起開啟訴訟、確定委託律師、律師團成員 / 2y5m
(等待其他家庭程序、持續倡議)
2020年3月 高雄律師討論 / 1y7m
2020年2月 台北律師討論 / 1y6m
2020年1月 備妥第一次高雄少家法院無血緣同性配偶收養文件 / 1y5m
2020年1月20日 收養裁確後入戶口 / 1y5m
2019年11月24日 收養聲請開庭 / 1y3m
2019年7月29日 收養聲請送件 / 1y
2019年5月24日 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施行法施行,僅允許同志收養配偶親生子女 / 9m
2019年1月 肉肉入家 / 5m
#同志收養家庭 #生養平權 #兒童最佳利益 #收養自由 #性傾向平權
#他是我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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