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車位及車道公設分攤引發爭議,台灣高公設比及實坪制議題再度引起社會關注。今天4/6(二)聯合報民意論壇刊登我昨天的投書《讓房價公設資訊透明化》(內文詳如下)。
原本投書的標題為《房屋房價公設比知多少?》,因投書文稿過長,受限篇幅,刊登時將原文部分刪除,其中包括公設內容及停車位的複雜與爭議等第二、三、五段刪去,我將投書完整內容重新貼文如下,供進一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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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房價公設比知多少?
張金鶚(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榮譽講座教授)
最近公設比過高議題再度受到朝野關注,內政部在立法院備詢表示,的確有些瑕疵需要檢討,像是車道、車位的公設,「不可以計入樓上的公設一起來算」,可能在立法院下會期提出相關修法。另外,近年新建案欠缺公設相關規定下,導致公設比動輒超過三成以上,在房價持續高漲當下,是否公設不應列入計價,建議採用「實坪制」,也成為能否透過公設不計價而促使房價下跌的爭議。
在台灣官方採建物和土地的面積產權分別登記,其中建物面積登記又分成「專有部分」:包括「主建物」(室內專用)及「附屬建築」(陽台等室外專用),和「共有部分」:包括大、小公(設)、車位及車道等二部分。而「大公」包括大廳、電梯、樓梯、設備、設施等由社區全體住戶持分共有共用;「小公」指社區小部分住戶,如各層梯廳僅由該層住戶持分共有共用。
至於「車位」又分成「法定」、「增設」及「獎勵」車位三類,雖然共有但均可以「約定專用」。其中法定停車位有產權,但無獨立權狀,不得與建物分開買賣。惟其產權登記並未明確規定是「大公」或是「小公」,若是登記為大公,即沒買車位住戶也有持分車位面積,顯然不合理。至於增設停車位產權得登記為公共設施或獨立權狀,可單獨買賣。而獎勵停車位與增設的登記產權情況類似,惟所有權人可提供給包括非住戶的「公眾」使用。從上述各種停車位的產權登記與使用權利不同,其停車位的價格也應有所不同。
另外關於「車道」的產權登記,因為涉及停車場均列為「防空避難室」,同時還多設置社區大樓的機電相關設備,有的還設有垃圾儲藏空間等,因此過去多列為大公,由社區全體住戶所持分共有共用。然而由於停車位佔了絕大空間與使用頻率,因此車道列為大公並不合理,然而若列為小公,似乎也會造成「產權」與「使用權」的爭議。
猶記得早期華美建設張克東銷售仁愛路圓環旁「財神酒店」時,即是將房間出售,但走道公設並未出售,登記在建商名下,後來引發產權糾紛,不論使用或改建都造成許多爭議。
較合理的車道產權登記方式,個人建議是依據停車場公設空間使用的面積按比例持分登記產權,如此車道雖列為大公,但未買車位的住戶其車道產權持分的比例很小,卻仍可保有使用權,以減少未來爭議,亦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原則。
關於產權面積登記與計價的作法,民間業者最早是將停車位併入一般公設登記,合併計價,如此降低單價,以吸引消費者購屋。後來購屋者消費意識提升,發現業者計價方式不合理,在市場機制調整下,業者目前已多採用房屋與停車位分離登記與分開計價方式。
2011年政府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中規定,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公設採取分離登記與計價,惟業者並未真正落實。即便是2012年政府在實價登錄的資訊,也未真正落實上述規定,甚至就連停車位的分離登錄與計價仍混亂不一。
後來消費者認為雨遮、屋簷等附屬建物面積登記並計價非常不合理,因此政府規定在2018年以後新建案,雨遮等不得登計也不得計價。到2019年政府為減少實坪制的爭議,在實價登錄網站加入「淨坪價」及「淨坪比」等試算機制。
從上述公設面積產權登記到使用與計價爭議過程,可以了解台灣高房價所產生高公設比不合理的困境。如今再試圖透過車位與車道的公設計算修法,以保障購屋消費者權益,應予肯定政府的努力。惟政府介入房屋市場的交易行為,仍應注意買賣雙方公平合理原則,尊重市場機制,以避免產生更大的爭議,甚至造成房價或社區品質與使用的扭曲。
我過去曾帶領研究生長期實證研究専有及共有產權的計價、社區公設必要與非必要設施的面積分擔、以及公設項目與計價比例的相關市場分析。我們得到的結論是房屋的主建物、附屬建物、公共設施及停車位其面積效用所產生的價值都大不相同,因此房屋銷售應比照停車位方式,採取分離計價較為公平合理,也能尊重市場機制。
然而當前房屋銷售資訊並不完全透明,消費者購屋並不淸楚大、小公設項目、位置、範圍、面積分攤及其價格。建議政府應規範賣方未來銷售房屋必須提供大小公設平面圖、面積分攤計算方式及其價格,讓購屋者淸楚掌握公設資訊,以為是否購屋之決策依據。
房屋公設面積比例引發爭議的最主要根源是台灣高房價所引起,再加上複雜的產權面積登記,以及國人習慣以每坪單價乘上產權登記面積來計算房屋總價所產生。而產權又涉及與使用權的一致習慣,特別是社區大樓都必須要有的公共設施,如何淸楚規範,以避免不合理加重購屋者的負擔,並減少居住使用的社區爭議,政府有責任介入修訂相關法規。
https://www.google.com.tw/amp/s/udn.com/news/amp/story/7339/5367793
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大林蒲遷村多議題無共識 陳麗娜堅持:條件一定要優於紅毛港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17)日關注大林蒲遷村議題,並提出多項具體主張,包括遷村基準日應訂為110年2月草案公布日、建物補償應統一以新建RC價格計算、共同持分應維持購地彈性、公保地不論是否有蓋房子都應一坪換一坪、農地比價範圍應擴及林園、非都市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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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車位注意/上】內政部拿車道試刀 減少無買車位者分配到不合理公設
房市升溫、房價居高不下,民眾買房當然要計較有無虛坪,有不少民眾質疑房子坪數被灌水,讓建案「公設比」過高問題再受關注。內政部開始研究如何降低虛坪,將先從「車道面積」試刀,要減少「沒買停車位者」分配到不合理的地下室公設,預計下半年推動。
先前瓏山林建設在大台北地區的不少建案,就因在預售屋買賣契約中,並未揭露「車道」屬公共設施的資訊,直到交屋時才把車道面積分給住戶,並要求補交價款,讓沒購買停車位的住戶也要多付錢買公設,後經住戶檢舉,被公平交易委員會裁罰上千萬元。
車道由買車位人還是全體共同分擔? 買賣契約寫清楚
業界人士說,一般建案的停車場車道,有些由買車位的人共同分擔,也有些由所有住戶共同分擔,重點是看買賣契約有無寫清楚,不能隱匿重要交易資訊。
內政部營建署長吳欣修說,建案公設比過高問題再受關注,民眾最常反映的就是「我又沒買車位,怎還分攤到這麼多車道面積公設」。他認為,地下室兼具防空避難與停車空間,現行多數建商的作法是,扣除掉所有停車位之後,剩下的車道公設面積,就由全體住戶分擔,但依照「使用者付費」原則,有買車位的人,當然要多負擔一些車道面積公設。
建案「公設比」過高問題不斷受關注,有的建案在廣告看板上都會載明公設比,尤以「低公設」的推案更會詳列數字。
不過,內政部地政司則說,雖有人沒車位,但也會用到地下一樓的垃圾間、機電設備室等,怎樣的登記規定比較合理,將繼續研究,但有車位者,確實應多分攤一點公設。吳欣修也說,現已著手檢討「建築技術規則」,會在上半年與業界充分討論,預計下半年推動此制度。
此外,另一個常被詬病的浮濫公設就是「管委會空間」,也是建商最容易作怪之處,常被建商變成圖書室、健身房、KTV、遊戲室等。吳欣修說,管委會使用空間、機電設備空間、安全梯的梯間、緊急升降機的機道、特別安全梯與緊急升降機的排煙室,這五項雖不計入容積,但其面積的總和,也不得超過該基地容積的15%。吳說,現研議兩種「適度限縮」作法,一種是整體降低這15%,另一種是限制管委會空間的比率,像是最多只能有5%。
住展雜誌研發長何世昌指出,車道面積最常被建商灌水,只要地下室車位的面積設定愈少時,地下室其他部分,分攤為全體公設的面積就會愈大。
房市作家SWAY則提醒,地下室車位是最容易動手腳之處,一些看不到的角落、閒置空間,都常遭建商擅自挪用,如當成湯屋或健身房,最終還被檢舉而拆除。他建議官方應表列清楚,哪些設備屬於全體可分攤的公設。
【買車位注意/下】買房被讓價別開心太早 小心是漲在車位
聯合報 / 記者何醒邦
大台北地區不只房價貴,車位價格也令人咋舌,自有實價登錄以來,最貴的停車位落在北市信義區豪宅皇翔御琚,一個要價870萬元,近期車位價格也有持續拉高趨勢。專家表示,其實車位一直是用來「喬房價」的好工具,有的銷售人員會故意不漲房價,卻在車位動手腳,消費者一定要留意。
此外,內政部地政司說,為了解決停車位過小的問題,曾在6年前建議建築業界,停車位空間至少要8點多坪才屬正常合理,所以若小於8坪,有可能是被灌入到公設中;而為配合民法規定,今年起預售屋買賣契約中的共有部分停車位,已經無土地持分。
車位價格不太會因屋齡而減損 近年有拉高趨勢
房市作家SWAY說,一般停車位的價格都是固定的,不太會因建物屋齡而減損,但最近車位價格漲價很多,有持續拉高的趨勢。住展雜誌研發長何世昌表示,很多人會殺房價,但停車位鮮少有人殺,常常是「不二價」,現在卻有不少預售建案邊賣邊調高停車位價格,新北市郊區甚至已開出200萬元一格的行情;桃園青埔重劃區竟出現一格要價220萬元,直追雙北市。
何世昌說,車位是調節房價的好工具,尤其是在眾多建案競爭激烈的重劃區,有的銷售人員會故意不漲房價甚至讓價,卻默默在車位上動手腳,消費者要留意;而先前房市大多頭時,很多豪宅的單坪價格不敢超越每坪300萬元的「彭總裁防線」(指央行前總裁彭淮南對房價的最高容許限度為300萬元/坪),就刻意將車位價錢拉高,使每坪房價落在290多萬元、不超過300萬元。
停車位小於8坪 恐是車道被算在公設中
房產專家SWAY表示,最常被建商灌水的公設就是「車道面積」,一般平面停車位約8到15坪,機械則為5到8坪,若登記的車位坪數過小、在8坪以下,很可能是車道被灌入到公設中,等於被扒了兩層皮。
目前停車位大致有三種類型,分別是法定車位、增設車位與獎勵車位;法定車位原本就多計入共有部分內,沒有獨立權狀,必須跟隨房屋買賣而移轉。增設車位與容積獎勵停車位則有獨立權狀,可以登記為專有部份,可以單獨買賣。
修法將車位列入「共有部分」 無土地持分
內政部地政司表示,依現行民法規定,土地持分以「專有部分」,像是客廳、廚房、臥室等主建物,及附屬建物如陽台等面積去計算比例;但修正後、已在今年上路的預售屋買賣契約中,停車位是屬於「約定專用」,並非「專有部分」,所以此次修法將車位列入「共有部分」,未來不管買多少車位,都不會分配到土地持分。
內政部也表示,本次契約修正僅是配合民法規定辦理,不會影響已完成產權登記的原有建物。但業界人士指出,因修法到上路較為倉促,許多賣到一半的預售建案,就出現去年的買方適用舊制、配有土地持分,而今年的買方適用新制、沒有土地持分,這種「一樓兩制」的怪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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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華爾街 辦公補漲行情開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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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林蒲遷村多議題無共識 陳麗娜堅持:條件一定要優於紅毛港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17)日關注大林蒲遷村議題,並提出多項具體主張,包括遷村基準日應訂為110年2月草案公布日、建物補償應統一以新建RC價格計算、共同持分應維持購地彈性、公保地不論是否有蓋房子都應一坪換一坪、農地比價範圍應擴及林園、非都市計畫土地應比照農地賠償、廟宇土地面積最多應能加倍、每戶應發180萬汙染補償費等,要求陳其邁落實他「大林蒲遷村條件一定優於紅毛港遷村」的承諾。
陳麗娜指出,對於大林蒲遷村議題,雖然討論方向越來越聚焦,但卻不一定有共識。比如遷村基準日,明明110年2月草案才公布,遷村基準日卻訂為「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通過的108年10月,不太合理。因為當時遷村案還未確定,是直到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出爐後才確定遷村,所以她主張遷村日應訂為草案同一天。陳其邁回應則稱,遷村一定要有個基準,對現有居民權益影響不大,訂於108年是基於預算公平原則,並且有防弊考量。陳麗娜希望市府能再做考慮,做到合法、合理、合情。
陳麗娜表示,大林蒲現有建物會依木造、磚造等材質區分補償價格,但大林蒲現有的木造或磚造房屋,遷村後必然會以RC混凝土重建,是否應統一以RC重建價格給予補償?陳其邁則認為,若鐵皮屋要以RC新建價格補償,對原有RC建築的持有人也不公平,比如原本開TOYOTA的人,若能以BMW的價格補償,對原有BMW的車主不公。但陳麗娜指出,當地經濟弱勢族群,目前還能住木造或磚造房子,但遷村後若要以RC混凝土重建,財務上未必能支持,如此則會降低他們遷村意願,市府應加以考量。
關於共同持分問題,陳麗娜指出,大林蒲環境不佳,許多家庭都是兄弟姐妹擠在一起住,土地為共同持分。遷村以後環境條件改變,若想要分家是人之常情,但持分可能差一點而不符合購地門檻,市府應該把這種情況考慮進去。至於土地問題,陳麗娜強調,大林蒲農地價格偏低,應納入周圍如林園地區的農地價格做評估;公共設施保留地不論是否有蓋房子,都應該一坪換一坪,因為沒蓋房子的人其實是守法公民,要保障他們權益;至於非都市計畫土地問題,則應該比照農地價格補償。陳其邁回應稱,農地價格據他了解會有大寮、林園的水準,公保地他則認為,應維持都市計畫前既成房屋的權益,但都市計畫後才蓋的房子就不符合一坪換一坪條件;非都計土地說明會上沒居民提出,也會再做考量。
關於遷廟問題,陳麗娜指出,陳其邁曾承諾「大林蒲遷村條件一定會優於紅毛港遷村」,但是紅毛港廟宇最多能買到廟宇原有土地加一倍,大林蒲卻沒達到這個標準,另外還有未登記的神壇等宗教設施未完整調查,這樣怎能說大林蒲優於紅毛港?陳其邁則表示,附近如有畸零地,會優先照顧宗教廟宇。
陳麗娜說,當初紅毛港遷村時每戶曾獲得台電60萬補償,而大林蒲人忍受附近汙染又比紅毛港人更久,是否應該給予大林蒲人每戶180萬的污染補償費?陳其邁回應則稱,說明會上也有居民提出討論,一坪換一坪外會有補償,金額會再算一下,當時是用租金補貼名義,我們會再看是不是再做增加。
持分土地價格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225三立 明年元旦起新規上路 購買車位取消土地持分僅有使用權
三立原影→https://youtu.be/p6K37CQATf4
代銷人員賣房推銷車位,但常見的另購車位,面積、價格怎麼計算爭議不少。
記者/謝抒珉、郭翊軒 採訪報導……↓
行政院消保處修正定型化契約規範,取消停車位的土地持分,因為回歸民法,停車位屬共有部分,能買的只是使用權。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所有的住戶都有使用權在,由購買停車位使用權的人來專用,但是專用本身不是所有權的專用,是使用權上的專用。」
停車位坪數一般包含停車格和車道,但目前預售屋市場常見亂象,把機電房、儲藏室都灌進停車位坪數,有些甚至標出15坪藉此墊高價格,修正後讓車位回歸使用權,杜絕虛灌坪數,對購屋族來說,少了車位土地持分也不影響貸款。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有時候建商它自己本身就是地主或住戶之一,它可能多分配到幾個車位,卻分配的大量的土地持分,遇到要都更的時候才會發現,民眾就會變相地被稀釋了土地持分。」
不能再透過多買停車位來增加土地持分,避免日後都更談判爭議,另外消費者也不用再繳車位的地價稅,規範修正後2021年元旦上路,再出現不合規定的契約,最高能開罰50萬元。
陳泰源youtube→https://youtu.be/hbPv15OcAOo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12/201225.html
持分土地價格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30926內湖買屋 文湖街最優 忠泰大美
影片網址→http://youtu.be/J_Ry8oqSRpY
建案名稱─忠泰大美;建設公司─忠泰建設
使用分區─市場用地(公共設施用地);主要用途─住家用
格局─3+1房/2廳/2衛
售價─7900萬;單價─94.1萬
房屋權狀─95.01坪;不含車位─78.64坪
主建物─47.7坪......↓
附屬建物─8.78坪(陽台5.84坪+雨遮2.94坪)
公設─22.16坪/28%
基地面積722.37坪;土地持分─10.4坪
邊間─否;採光─2面
座向─坐西北朝東南
瓦斯─天然;管理員─有,全天候
構造─RC,鋼筋混凝土;外飾建材─二丁掛
總戶數─59戶;單層戶數─2戶;電梯─2部
所在樓層─7樓;總樓層─地上15樓/地下3層
建物完工日期─99年12月30日;屋齡─2.8年
建物管理費110元/坪+車位管理費500元/個=9650約元/月
車位說明
16.37坪/坡道平面/B3-88+89號
公設說明
1F─氣派大廳、庭院造景
B1─視聽室、健身房、Bar、需額外付費使用的宴會廳
生活機能
學區─文湖國小、西湖國中
公園─北勢湖公園
市場─美聯社、松青超市
商圈─美麗華
交通─捷運劍南路站
特色說明
忠泰出品、日式精工
極簡風格,採光明亮
泛大直生活圈、內湖豪宅價格
台灣房屋大直特許加盟店─群智不動產有限公司
副店長─陳泰源─0920-120-504;經紀人─廖來萬;證號─(91)00464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7031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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