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瑋回應工總2019政策白皮書】
#王文淵要選總統?
#請先改善臺塑集團的違法問題!
7月29日,七大工商團體之一的「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工總),公布了他們2019年的政府政策白皮書,而在工總發表白皮書的記者會上,也有工總幹部表示:「王文淵當總統台灣才有救啦」,雖然工總理事長,也是台塑集團總裁的王文淵,看起來並沒有像 #郭董 郭台銘一樣,認真要競選總統,但我認為,從鴻海集團前總裁郭台銘參選,到工總白皮書發表記者會時有人拱臺塑集團總裁王文淵,我國工商團體和大財團,希望介入2020年總統大選,增加對台灣整體政策的影響力量,這是無庸置疑的。
然而,就像 #前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 針對王文淵說:「資方會自律」的發言,提出過去臺塑集團在環保政策上被裁罰的紀錄,質疑工總白皮書中要求 #放寬環評 要求政府相信 #產業會自律 的說法。#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也提到,面對氣候變遷與能源轉型趨勢,台灣不應停下腳步,請工總這些將產業利潤優先於環境的既得利益集團, #不要再扮演台灣轉型的阻礙者角色。
我從勞動部的 #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 中,整理出臺塑集團9家上市上櫃公司,從2015年以來,因為違反勞動、職安、性平相關勞動保障法令而被裁罰的紀錄,總計有77件之多,等於不算上違法但沒被開罰或沒有被抓到的部分,平均每一年,台塑集團的上市上櫃公司中,就會有15件以上因違反勞動相關法令被裁罰的紀錄。
其中,違反職安相關法規共計49件,違反性平相關法規1件,違反勞基法則有27件,在這27件當中的最大宗,則是違反工時相關規範的共有15件,佔全體的5成56,其中包括違反勞基法第32條加班超時、第34條輪班間隔休時不足、第36條沒有七休一、第38條不給特休等違法事項。
看完臺塑集團的違法紀錄,我只有一個想法,就是如果王文淵理事長/總裁真的心血來潮要出馬競選台灣的總統,可能得先改善臺塑集團內連年違法的問題!
#工總政策建言?還是只顧資方賺錢,不顧勞工死活!
工總在2019年政策白皮書中,雖然在「勞資關係暨人力資源」洋洋灑灑列了十點建言,但在我看來,其實就只有四大方向:
1. 降低勞工工時保障
2. 增加工人調薪難度
3. 減輕雇主負擔
4. 鞏固不對等的勞資關係
在 #工時政策 上,工總的白皮書是要求 #放寬84-1責任制範圍,以及 #放寬每月加班上限,在 #工資政策上,則是要求 #增加資方審議基本(最低)工資時的影響力,以及 #專案放寬外勞
甚至,工總在 #勞動保障 政策上,還要求 #降低雇主勞保負擔比例,增加政府在勞保上的負擔,而不願 #提高資遣費給付上限,最後,在 #集體勞資關係 上,工總則是 #反對違反勞基法工時規範要科刑責,更主張要 #限制產職業工會罷工權。
但其實,台灣勞工低工資長工時的問題,早已經是全民共識,甚至該視為國安層級的問題來看待。今天蘋果日報也特別針對年輕勞工 #所得顯著偏低 #薪資購買力 與 #年平均可支配所得 都不如即將退休世代的嚴重問題,然而,工總的主張卻居然是要讓台灣勞工,讓我們的年輕人 #工時更長更彈性 #薪資更難調漲 ,只想要 # 透過降低勞動保障來減輕雇主負擔 和 # 鞏固現在不對等的集體勞資關係 !?
我認為,工總的勞動政策加總起來,根本就是只顧資方賺錢,不顧勞工死活的政策建言!
因此,針對工總的政策白皮書,我在此提出我相對應的八大勞動政策主張:
1️⃣ 84-1不應放寬,立即檢討汰除現行責任制行業,修法廢止84-1。
2️⃣回歸每月46小時上限,增加加班費率,前兩小時就該以1.5計算。
3️⃣ 明定公式,保障勞工及其受扶養人基本生活。
4️⃣不應再擴大開放外勞,家務移工應適用勞基法。
5️⃣勞保維持現行負擔比例,增加企業稅與富人稅,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
6️⃣資遣費給付依據年資計算。
7️⃣違反工時規範,勞工過勞雇主入刑責。
8️⃣不應限制罷工權,應降低工會籌組門檻。
未來如果有時間和機會,我會陸續針對以上工資、工時、勞動保障和勞資關係的政策形成與主張,做更清楚完整的分析和說明。
希望能透過這次選舉,把這些有利於勞工的主張帶進國會,好跟工總商總等工商團體和大財團的政策路線抗衡,為台灣勞工和年輕人建立更能夠好好生活的勞動環境與制度。
【相關資料】
1.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2019年對政府政策的建言 https://reurl.cc/pz3ya
2.工總2019白皮書 國發會協助解決長年問題,突破74.46%歷史新高/國發會新聞稿
https://reurl.cc/Y2E6D
3.獨家揭露 救救崩世代 歷時3年研究 首次驗證年輕世代的危機-蘋果日報╳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 深度報導
https://reurl.cc/gOGmb
4.中央研究院官方臉書
https://reurl.cc/DRj65
5.工總發表年度白皮書轟環評法修正案 強調「產業會自律」/自由時報
https://reurl.cc/E3jzk
6.詹順貴獨立蒼茫:回應工總「資方自律說」
https://reurl.cc/QyR7p
7.王文淵:綠能很昂貴 核能還算是安全的/自由時報
https://reurl.cc/NkQX6
8.經濟差誰當總統都一樣 工總拱:「王文淵當總統台灣才有救啦」/自由時報
https://reurl.cc/E3j2R
9.【🤷♀️不Care環境風險,工總總是笑得你心發寒🤡】∕綠盟
https://reurl.cc/56v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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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瑋 中壢區立委參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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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政治大學社會學系
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經歷】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
協助2016年華航空服員罷工、國道收費員大量解雇案、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案
協助華映、宏達電、復興航空大量解雇案
籌組長榮航空工會、桃園捷運工會、美光晶圓科技工會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苗博雅,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行政院在三大報買半版廣告,花了多少稅金我不知道。 我知道的是,這個廣告沒講清楚的事。 1) 勞基法沒有禁止勞工加班,只有設定「每月46小時」加班上限。 依照行政院主計處的統計,全台勞工2016年加班平均每月時數為8.5小時(工業類平均每月加班時數為14小時,服務業類平均每月加班時數為4.2小時)...
放寬每月加班上限 在 柯志恩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好想贏韓國」已成夢想?
每當台灣和南韓進行球賽時,球迷總是吶喊「好想贏韓國」,這句話透露出長期以來兩國相互競爭的某種情結。今打開報紙,南韓總理於新年談話中宣布,2018春季之前南韓人均所得達3萬美元。猶記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時,韓國瀕臨破產,還向國際貨幣基金(IMF)請求紓困,當時可謂「國恥」。沒想到20年後,南韓將堂堂進入「三萬美元俱樂部」的國家之列。
想起以前擔任節目主持人,曾和製造人江吉雄先生一起到南韓,教他們如何拍攝製作所謂的「外景節目」,記得江先生一一指導,韓國電視工作人員則站在旁邊認真聆聽學習。當時和很多韓國人接觸互動,感覺叫"金"先生的男生幾乎身材壯碩且有張類似的大餅臉,不知這幾年韓國是基因改變還是整型技術太先進,如今南韓歐巴又高又帥,但不管偶像劇主角或男團、女團皆成為粉絲追星的偶像。此外,南韓的服飾、彩妝、3C、影視產業也都蓬勃發展,甚至在世界颳起「韓流」旋風。不管南韓政治發生什麼醜聞,南韓人民總是展現出自信與積極奮發的朝氣。
當然南韓人民生活壓力大、工時高、自殺率也高,然為洗刷「地獄朝鮮」的污名,南韓政府已決定將全年工時數降低至1800小時以下。反觀台灣,民進黨上任一年多來,光為了勞基法修法背棄承諾、政策錯亂,2016台灣全年工時為2034小時、已高居世界第六,竟還要再放寬每月加班上限、縮短輪班間隔等不利勞工主張,如此恐怕只會讓台灣勞工更為血汗。
這個新年,南韓總理給該國人民一份大禮,也揭櫫未來努力的目標。而台灣呢?總統連新年元旦談話都免了!雖然上周蔡總統在年終與記者茶敘表示,2018她「給行政團隊一個最重要的任務,就是全力以赴,改善年輕人的低薪問題」,但具體的政策與方法呢?年輕人低薪是台灣最近突發的事情嗎?否則蔡總統怎會2018年才交代任務、才要解決?上任一年多來在做什麼?!
台灣曾經為亞洲四小龍之首,然今不僅為四小龍之末,且各種經濟指標均把台灣遠遠拋諸於後。實在令人感嘆,台灣還剩下多少競爭力?尤其,還剩下多少可以努力追上的「時間」?要問問掌握國家機器的執政者,對於這部往下坡滑動的車子,真能安穩帶向榮景?
照片攝於韓國梨花女子大學
放寬每月加班上限 在 股魚-不看盤投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工商版的修法版本有幾個特別不利於勞工的修改:
1. 特休從原本的不需雇主同意,改成需經由勞資協商同意後始得休假。這表示如果資方以各種理由不准假的話,那勞工的特休假等同看的到的吃不到
2.承上延伸:特休未用完時數,原版本為雇主得轉換成代金發放。工商版改為不強迫勞工休完或轉換代金。白話一點來講,就是說不給你放完資方也不需要轉換代金給你。
3.加班費改成加給個小時發幾個小時。這個爭議點在於假日期間若雇主要求員工加班1小時,但因該加班需求所產生的通勤時間該歸責於誰?原法條以加1算四的方式,強迫雇主思考加班必要性。該修正是將法條退回原點,要怎麼修改才合適就看立法員的諸公們,是站在勞工端還是資方端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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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團體 今提一例一休修法版本
〔記者羅倩宜/台北報導〕工商團體今將提出「一例一休」修法版本,下週送交立法院及行政部門。工總秘書長蔡練生表示,工商團體版草案將有五條文,包括「加班費及時數簡化」、「每月加班時數採六個月總量管制」、「休息日加班費上市公司以二.五倍、中小企業以二倍計算」等。
放寬每月加班上限、特休假改為勞資協商
工商團體版勞基法修正草案由工商協進會草擬,今將由工總做最後定案,預計下週送交經濟部、勞動部、行政院及立法院各黨團,但尚未決定與哪一個政黨合作提案。該版本內容計有五條條文,首先是休息日加班費計算,工商界建議修改勞基法第廿四條第二項,改為休息日加班費上市公司以二.五倍、其他中小企業以二倍時薪計算,並以實際加班時數計算。
其次,簽到及出勤紀錄方面,勞基法第三十條規定,員工簽到、出勤紀錄必須保存五年;工商界建議修改為工資高於主計總處公布前一年度平均薪資的管理幹部及專業技術人員,不受出勤紀錄限制,以利幹部外出洽公。
至於彈性工時,勞基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每月加班上限四十六小時,建議改為採六個月三百小時總量管制,單月加班時數不逾六十小時。
另外,連續加班時數方面,勞基法第三十四條有關更換班次連續十一小時的休息時間,建議加註勞資協商同意後,可以加減三小時。
最後,特休假方面,勞基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現行休假由勞工決定,建議改為勞資協商,才能解決旺季或急單需求,以免發生長榮航空無法調度的類似狀況;同條文建議修改加班工資發放規定,必須是因雇主要求停休才能發放。
放寬每月加班上限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行政院在三大報買半版廣告,花了多少稅金我不知道。
我知道的是,這個廣告沒講清楚的事。
1)
勞基法沒有禁止勞工加班,只有設定「每月46小時」加班上限。
依照行政院主計處的統計,全台勞工2016年加班平均每月時數為8.5小時(工業類平均每月加班時數為14小時,服務業類平均每月加班時數為4.2小時)。
每月46小時的加班上限,還有非常多空間。怎麼會不能加班?怎麼會需要放寬到「允許連續4個月加班54小時」?
就算萬不得已要把加班上限調高,是否至少明文規定「雇主必須證明上個月已讓勞工領足46小時加班費」?
2)
為了因應各行各業的特殊性,以及產業「淡旺季」的需求,勞基法早就有四大法寶:責任制(84-1)、雙週變形工時、四週變形工時(30-1)、八週變形工時。
其中以責任制和四週變形工時最厲害。責任制可以幾乎突破所有加班、工時的規範;四週變形工時允許連上12天班(在最極端狀況下可以連上22天班)。
這四大法寶,雙週變形工時可以適用所有行業;八週變形工時適用所有製造業;責任制和四週變形工時適用數十種行業。
廣告裡那位白襯衫的小企業老闆,到底是屬於哪種特殊行業,「四大法寶」不夠用,責任制和四週變形工時都不夠用,要拖著全國勞工一口氣放寬「全行業」?
3)
一張圓餅圖,大喇喇地畫著60%勞工想兼職多賺錢,旁邊用一行小字標示19%。19% x 60% = 11.4%。但好多媒體沒注意到小字,在報導標題上直接寫行政院民調「六成勞工想兼職」。
如果是商業行銷手法,我們都能理解,畢竟泡麵也經常在封面美圖旁邊寫一行小小的「本圖僅供參考,實際以內容物為準」。明明只有12%的顧客滿意,也可以畫出一張讓人以為六成顧客滿意度的圖。
但公共政策的討論,政府用上這種商業行銷手法,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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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用納稅人的稅金,做了這種廣告。所以我和夥伴用自己的休假時間,拍了這部影片,免費分享給大家。分享轉傳,功德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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