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是什麼🤔?
⭕️#社會住宅
(英語:#social housing) ,在歐洲亦稱之為「#社會出租住宅」(Social Rented Housing),是指政府直接興建、補助興建或民間擁有之適合居住房屋,採「#只租不賣」模式,以低於市場租金或免費出租給所得較低的家戶或特殊的弱勢對象的住宅,此一名詞定義僅為概念指稱,各國中央與地方政府實際運作所使用之名稱不盡相同,例如美國稱之為affordable housing、日本稱#公營住宅、香港稱#公共屋邨(簡稱公屋)、新加坡與馬來西亞稱#組合房屋(簡稱組屋)等,台灣又因為年代法源和地方政府政策施行而有不同名稱之社會住宅,例如平價住宅、出租國宅、公營住宅、青年住宅、勞工住宅等。
#社會住宅目標:
一、社會住宅簡單來說就是由政府蓋房子出租給民眾、或者是由政府承租民間的空屋轉租給民眾的住宅(#包租代管)。同時,它的租金也會比較便宜。它跟過去以出售為主的 #國民住宅不同,社會住宅是只租不售的住宅,使政府提供的住宅資源能循環利用,照顧更多的民眾。
二、按照#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30%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另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也就是說這種住宅資源除了能夠幫助在市場上租不到房子的
#弱勢族群,例如身心障礙者、老人、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等等外,也同時可以照顧青年族群就學、就業階段的居住需求。
三、在品質方面,政府興建之社會住宅將導入
#綠建築、#太陽能光電、#智慧建築及無障礙空間等設計概念,擁有完善社區管理,及提供社區照護服務等必要公共空間與設施,是讓入住民眾可以感到幸福與便利的#高品質住宅,並透過訂定住戶生活公約,讓社會住宅社區都能有秩序地運作。
🔴#那裡有社會住宅:
https://pip.moi.gov.tw/V3/B/SCRB0503.aspx
🔴#社會住宅是什麼一影片說明
https://youtu.be/ltlSrEAVOOo
⭕️#明倫社會住宅案例-
#多目標使用、#青銀共居、#穩定房價、#社會公益 、#在地創生、#新創青創輔導丶#智慧建築丶#綠建築
明倫社宅,不但提供青銀共居丶多目標使用丶智慧建築綠建築的應用宣導,更重要的在地創生解決了社會和社區區域的文化,青創新創的輔導可以挹注活力生氣,一起改上生活品質。更於低樓層規劃公辦民營托嬰中心、社區日間作業設施、非營利幼兒園、明倫新創基地等公共服務空間。
1️⃣提供住戶及一般民眾使用:
🔺(1)公辦民營托嬰中心:收托滿2個月至未滿2足歲之嬰幼兒40人,並提供嬰幼兒所需 之教保(照顧、托育)及衛生保健或其他托育社會福利相關方案之相關服務。
🔺(2)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明倫工坊):針對15歲以上、未安置於機構且非在學,無法進入庇護性就業服務場所之身心障礙者,於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提供以作業活動為主,自立生活及休閒文康為輔之服務內容,以協助身心障礙者提升社會適應能力及生活品質。
🔺(3)非營利幼兒園:招收2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適齡幼兒共152人,提供幼兒教育及照顧服務。
🔺(4)明倫新創基地:提供設計產業微型、新創團隊進駐使用,辦理相關創新創業講座、趨勢課程與媒合交流活動,作為創業者聚集、學習與經驗交流分享平台。
🔺(5)明倫創造力學園:含舞蹈/瑜珈教室、才藝教室、閱覽室、廚房教室、會議室、小型討論室
2️⃣僅提供住戶使用:
🔺(1)屋頂農園:規劃太陽能板、社區農園,除配置植栽作物箱外,另設置洗手台、座椅、 工作台與活動草坪區域等機能設施。
⭕️建議:全國各地的都發局或者是城鄉局處,其實全國各地有很多「#蚊子館」應該重新做整體結果重新評估,所屬地目#全面通盤檢討規劃將閑置的#蚊子館有效地利用推動「#社會住宅」,真正才能在地創生解決居住的問題高房價的問題
⭕️ #社宅的性價比CP值
一樣的蔬菜丶水果,經由不同級別的廚師做出來一定不同,經由大師做出來變米其林星級餐點,變成美侖美奐。
一樣的一磚一瓦,經由不同的級別建築師丶PCM規劃,變成了一等一的美侖美奐建築,但是所花的丶成本材料是一樣的。加上社宅他是以一般周遭房價的八折在打折定價了,實質優惠弱勢族群!這已經真正考量到弱勢的需求,加上若是弱勢族群真正能幫助的話是從弱勢族群不同的級別申請不同的補助!補助符合不同身分資格而認定不同需求達到實質幫助!
⭕️ #自償率
弱勢補貼應該從補助著手,因為身分別的不同而補助不同。自償率百分之百是其實從財政紀律管理的觀點,不債留子孫,這是正確的!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自償率計算的關鍵在於是否扣除土地丶營建成本,其應由中央定訂決議,扣除即能降低社宅租金。
#建築師的用心是不能被抹滅
#九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是國內綠建築的推手更是花博及台灣綠建築首獎,不希望媒體因為租金誤導而造成建築師的用心及規劃被抹黑
所以「明倫社宅」是目前國內最好的PC M加上最強綠建築師團隊,若是再被媒體抹黑,抹滅了整個台灣推動社會住宅的意義丶用心了!

參考資料:https://www.public-rental-housing.gov.taipei/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94的網紅許淑華Hsu Shu-Hua,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臺北市的社會住宅統包標案中,在投標前都會列出需要採購品項的「規格」及「參考廠商」讓統包商進行採購,議員查詢發現,這些參考廠商有部分在經濟部網站根本查詢不到,是幽靈公司或有什麼樣的內情,但都發局卻沒進行審核。 而在進行採購時,依採購法第26條明訂,不得限制廠商必須採用「參考廠商」,採購者只須符合規格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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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社會住宅建築師 在 林彥甫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晚不談租金,來聊聊荷蘭的都市再生與社會住宅。
最近一周,因為台北市明倫社宅的 4 萬租金,加上柯市長說「不希望社會住宅都住窮人」,再次讓社宅議題浮上檯面。不過今天我沒有要談社宅租金訂價的問題,而是希望透過分享幾個荷蘭的都市再生案例(有成功也有失敗的),讓大家思考社會住宅的其他面向。
本文中的照片和文字都是我在 2019 年夏天去荷蘭參訪考察所見所聞的紀錄,有興趣的朋友可以下載我的出國考察報告全文(連結在文末,不過總共有 1 萬多字),特別感謝OURs 都市改革組織、欣建築聯合策劃,孫啟榕建築師和在地嚮導于欣可的詳細解說,以及領隊 Wendy 和同團的所有團員。
在11 天荷蘭的研修之旅中,我們針對社會住宅、都市更新和建築空間,總共實地參訪了多達 20 幾個地方,也拜訪阿姆斯特丹住宅協會、阿姆斯特丹都市規劃局和MVRDV建築事務所,從 1910 年代荷蘭第一棟社宅,一路談到 21 世紀初荷蘭住宅法修訂與社宅的市場改革,回想起來真的是非常精實的出國考察。
荷蘭在 1901 年就通過《住宅法》,明訂保障國民的「居住權」,確立社會住宅為重要政策,並賦予中央與地方相關法源和制度工具。目前荷蘭的社宅存量超過 240 萬戶,佔住宅總存量的 31.5% 左右,相對於台灣只有約 0.2 %,比例相當懸殊。
這邊精選 7 個實地考察的社會住宅和都市更新案例跟大家分享。其他關於台灣和荷蘭的住宅分析、阿姆斯特丹與台北市的社宅比較,以及荷蘭社宅的發展歷程,在報告中也都有說明,歡迎下載詳閱。
我在報告最後,針對台灣的社會住宅和都市更新提出下列四點建議,如果各位看完也認同的話,希望能夠協助分享給對社宅有興趣的朋友,讓更多人看見都市再生和社宅政策的多元面向。
(一) 整體區域開發的重要性
不同於台灣的社會住宅往往是獨棟的建築物,相關的規劃僅限於建築物本身的外觀設計、房型規劃、公共設施等,在荷蘭社宅則是整個區域都市更新的一部份,因此較能夠整體考量交通動線、區域混居、周遭環境和景觀,甚至融合當地的歷史和文化。
以東碼頭都市更新區為例,在規劃的同時就考量到與市中心的公共運輸串接(輕軌、公車、自行車道等),區域內的建築物也保留碼頭文化的倉庫意象和舊城街屋的立面設計,更重要的是,實際上根本分不出哪些建築物是社會住宅,因為外觀上沒有明顯差別,且沒有特別分區,連公共設施也都是所有居民一起共用的。
(二) 人本交通設計應從生活為出發點,而非硬體建設
在台灣很常出現狀況是在市中心蓋了自行車道但是沒人使用,然後就有許多人會認為是國情不同造成的必然結果,但其實荷蘭在 1960~70 年代也是大量的蓋公路、市中心塞車的情況更是不亞於現在的台灣,但是當一條條大馬路貫穿市中心、破壞城市的紋理,中產階級也紛紛遠離市中心,造成老城區的落後和治安問題,民間開始反思並形成一股力量要求政府改變。
以新市場都更區為例,原先阿姆斯特丹政府規劃在此區域建設高速公路和地鐵,直接貫穿城區並大量徵收房地,好讓住在外圍的中產階級能夠更快速又便利地到達市中心。
在當地居民的強烈反抗下,政府取消高速公路通過老城區、更改地鐵的路線,並讓原來的居民能夠繼續留在既有社區,並且擴大人行空間、縮小道路,盡可能維持街區的紋理風貌。
從這場運動之後,「把最好的空間留給行人和自行車,讓居民可以享受生活」的概念,逐漸成為往後荷蘭推動都市更新的原則之一,甚至出現像是⾃來⽔廠都市更新區的永續社區,不只保留大量綠地和開放空間、做雨水回收,更限制所有機動車輛不得進入,只能夠停在外圍的停車場再步行回家。
(三) 社會住宅不應只是單純的住宅,而是提供多元功能及服務的社區
在台灣提到社宅,通常比較多會被談論的還是住宅本身,像是房型、坪數、租金、戶數、物業管理等等,交通便利性或是附近綠地面積也有但相對上比較少,其他的服務,像是醫療、社福、托育、長照等服務則又更少被看見。
荷蘭在早年因為房屋短缺,所以也是以蓋更多戶數的社宅為主要目標,能夠讓愈多人有地方住就好,因此出現像是拜爾美米爾社區一樣大規模的高樓層、高密度住宅區,也提供大量社宅。但事後證明,這樣的作法是相當失敗的,變成接收大量貧窮移民的地方,導致社區破敗、治安問題嚴重,空屋率一度高達 25%,計畫也被迫中斷。
後來政府提出更新計畫,約有一半的高層建築被拆除,換成中樓層與低樓層建物,增加住宅的多樣性。原先居住與工作、生活被區隔的空間規劃被重新改成混合居住、購物、停車和交通運輸的空間;一、二樓過去充滿小型的公共空間和機房,也被打掉換成大面玻璃的穿堂和店舖;建築物挑高增加穿透性,並且重新打開街道,讓街道成為公共空間,減少治安死角。
更新後,社區不但有大面積綠地,同時也出現公共托育、長照中心及醫療服務站等服務,上述種種的改變不只提升居住安全,也改善了居民社會經濟的問題。
(四) 過程中會出錯是正常的,但要記取教訓不斷地嘗試和修正
「try and error」(試誤法)是在科學實驗很常使用的研究方法,回顧荷蘭的都市更新和社會住宅發展史,也不難發現當中有許多失敗的例子,像是拜爾美米爾社區和早期開發的新⻄區都更區,都因為建設大量的密集住宅,加上又卻乏優質的公共建設,導致住戶大多收入偏低,衍生出許多社會經濟問題。
台灣在跟已開發國家,甚至鄰近的香港、南韓相比,社會住宅的起步算是比較晚了,有很多機會能夠借鏡其他地方成功及失敗的案例,作為台灣整體社宅規劃以及地方在推動社宅時的參考。當然難免還是會因為政治和社會的環境不同,所以實際上遇到的問題也不盡相同,但重要的是要從每次錯誤的經驗中記取教訓,不斷地朝更好的社會住宅及城市發展邁進。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108年赴荷蘭考察報告(CC BY-SA 4.0)
全文下載:https://reurl.cc/R13ZgZ
明倫社會住宅建築師 在 林欽榮Charles Lin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北市萬華區青年公共住宅二期統包工程開工動土典禮】
今(17)日上午陪同柯市長出席【臺北市萬華區青年公共住宅二期統包工程開工動土典禮】。內政部花敬群政務次長、內政部營建署莊涼玉組長、市府都發局林洲民局長、社會局鄭文惠主任秘書、環保局梁宏郎主委、萬華區公所鄭克頻視導、及應曉薇議員、郭昭巖議員、吳志剛議員、鍾小平議員、孫文郁建築師、梁貞誠建築師、豪昱營造/互立機電廖年毓董事長、李瑞章執行長及大宇建築師事務所黃有良建築師等貴賓一同到場蒞臨。
市府推動公共住宅主要有五項訴求:實踐居住正義、實現城市美學、推廣臺灣智慧城市產業、建立新的住宅營運模式、營造新社區關係。青年公共住宅二期基地是市府自「明倫公宅」、「奇岩公宅」後,第三處完整從規劃設計到動工的公宅案。「青年公共住宅二期統包工程」契約金額約18億9千5百萬元;其中,「內政部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協助用地費用補助4.8億,在此感謝中央對臺北市公共住宅政策推動的支持。
本案將規劃興建地下3層、地上19層建築物,可提供公共住宅共518戶,本案預定109年1月竣工。鄰近「青年公共住宅一期工程」正如期如質進行中,截至今年7月11日止,工程進度預定20.55 %,實際37.11 %,已超前16.56 %,預計明年8月竣工、108年2月入住,可提供公共住宅共273戶。
「青年公共住宅二期統包工程」為本市示範性「智慧社區」其一,規劃納入智慧三表(水表、電表、瓦斯表),並將取得智慧建築銀級標章、綠建築銀級標章、無障礙住宅標章及耐震標章。另於公共住宅的低層部提供鄰里多元的社區服務,透過健全的社會照護網、結合「社區公共保母」、「老人長期照顧機構」社福系統、建置完善的公宅管理制度,成為混居共生的好所在。
明倫社會住宅建築師 在 許淑華Hsu Shu-Hua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臺北市的社會住宅統包標案中,在投標前都會列出需要採購品項的「規格」及「參考廠商」讓統包商進行採購,議員查詢發現,這些參考廠商有部分在經濟部網站根本查詢不到,是幽靈公司或有什麼樣的內情,但都發局卻沒進行審核。
而在進行採購時,依採購法第26條明訂,不得限制廠商必須採用「參考廠商」,採購者只須符合規格即使用「同等品」也可,,不過議員發現若非使用「參考廠商」而欲使用「同等品」,在審核時即便符合規格,但可能難以通過或遭到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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