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W律師討論出本「一百個錯誤法律觀念」,我們目前列了以下錯誤法律觀念,如果大家有發現什麼錯誤觀念,或覺得有什麼法律觀念很重要觀念要正確,也歡迎留言,感謝。
以下是錯誤法律觀念:
契約成立一定要書面白紙黑字
保證承保,但不保證理賠
簽名無效,蓋章才有效
公司名義簽約比較有保障
公司欠錢可找負責人個人要錢
父債子要還
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就不起訴案
取得債務人所有權狀,就能享有抵押權
沒有向政府登記就沒有著作權
欠錢惡意不還要坐牢
嫁出去的女兒沒有繼承權
養子女不是親生的也沒有繼承權或只能分少一點
協議離婚雙方簽名就完成
協議離婚必須處理的議題
檢察官可以幫我討債索賠
沒工作收入無法取得子女監護權
公平法是管制物價的法律
通姦違憲後抓姦也沒用
分居二年就可以離婚
打滿三張驗傷單才能訴請離婚
是借貸或投資關係不重要
欠錢躲超過15年就沒事
過期的本票支票完全沒有用
發生碰撞才算車禍
車禍處理很簡單
車禍和解書怎麼寫?
簽約只管對方有簽名蓋章就好
試用期約定不合法
有本票支票就可以向對方討債
離婚證人不用和雙方碰面
違反定型化契約範本的契約無效
網路上文案圖片可以任意複製下載
網路上影片可以自由下載並分享
出資委託的配音可以自由使用
創作甄選的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可以自由使用
攝影師可以自由使用模特兒照片
車禍傷人可全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車禍肇事責任鑑定會寫責任比例
對方同意就可以和他/她發生性行為
跟蹤纏擾目前無法可管
裝修房子簽合約太麻煩
裝修品質有問題就是刑事詐欺
網路購物七天內一定可以退款
公寓大廈社區不能禁止養寵物
管委會可以拒絕住戶影印任何文件
建商拖延公設點交無法可管
產品申請專利權就不會侵害專利
商標圖案近似就是侵害商標權
漏水爭議只能上法院訴訟
租約有公證就不必上法院訴訟
房東房客可以任意提前終止租約
簽發本票支票不寫禁止背書轉讓
存證信函內容隨便寫就好
老闆可以任意付錢資遣員工
建商廣告不實消費者當然能解約
房屋實價登錄灌水沒關係
隱瞞凶宅或重大瑕疵不會有刑責
屋況說明書內容不實一定能解約
遺產可以只留給女兒
打官司的律師費可以要對方賠
遺囑自己寫一寫就有效
虛擬貨幣不能用來付錢
App使用者資料可以蒐集賣錢
開加盟店比上班領死薪水好
房屋久占別人土地就免拆
加盟契約條件加盟總部說得算
竊盜罪只有當場抓到才會成立
加入工會根本沒什麼用
網路空間的言論自由無法可管
罷工是侵害他人權益的違法行為
面試新人時絕對不能詢問前科
工作場所可以任意設置監視器
契約違約金條款不受法律限制
員工五人以下公司免保勞健保
颱風天不上班會構成曠職
不動產買賣有仲介代書就無須履保
員工自己疏失發生職災老闆可免責
職場霸凌無法可管
法律問題諮詢免費律師就好
沒收犯罪所得可以保護被害人?
擔任國民法官很輕鬆
犯罪案件媒體可以自由報導
法官的邏輯一定也和我一樣
友善父母原則可以不用理會
沒付扶養費不能探視小孩
補習班倒閉信用卡分期帳款只能乖乖繳完
假扣押有甚麼功能?
關於假扣押常被誤解的觀念
運動比賽中任何傷害都可免責
粉絲抖內的金錢不用歸還
商品直播代言人有何法律責任
打官司有證人就夠了
私人錄音不能當證據
行政訴訟都會敗訴
銀行帳戶被凍結不能解除
營業秘密保護可以包山包海
合夥作生意靠信任不用簽約
取消訂位可以要求餐廳退訂金
無罪推定原則是真的?
沒錢請律師無法打官司
糾紛鬧上法院就不用調解了
打贏官司對方就會賠我錢
#錯誤法律觀念
「曠職三天存證信函」的推薦目錄:
- 關於曠職三天存證信函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曠職三天存證信函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曠職三天存證信函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曠職三天存證信函 在 [問題] 曠職存證信函- 看板Salary - 批踢踢實業坊 的評價
- 關於曠職三天存證信函 在 碰到新員工上班五天就直接人間蒸發,連通離職簡訊都沒有,要 ... 的評價
- 關於曠職三天存證信函 在 曠職三天、資遣存證信函範例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的評價
- 關於曠職三天存證信函 在 曠職三天、資遣存證信函範例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的評價
- 關於曠職三天存證信函 在 #求救五月底離職七月底收到信函 - 工作板 | Dcard 的評價
- 關於曠職三天存證信函 在 收到存證信函,該如何解決(無力...) (第3頁) - Mobile01 的評價
曠職三天存證信函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文末送書喔!)~聽聽被老闆非法解僱一定要先自保的一件事!!
最近有些創業的朋友在跟我唉說景氣不好,生意差,出現前所未見的虧損,想要轉行又擔心風險,現在唯一想到的路,就是縮減成本,降低人事預算,看能不能度過這個寒冬,再慢慢想有什麼找回春天的機會。
可是…..降低人事預算,一開始是遇缺不補,再不行就可能要裁員,這下遭殃的就是員工了,然而,同甘共苦那麼久的員工,真的可以因為景氣不佳、營收減少被犧牲嗎?
前一陣子,律師娘就看到一個勞工訴訟判決,是一位在上市汽車公司開發部門工作的員工,因為孩子出生申請育嬰留停,沒想到育嬰假結束回公司上班,立刻就被公司通知資遣,現在勞工意識抬頭,這位開發專員聽了律師的意見,就向法院請求確認兩造間的僱傭關係存在,也就是主張老闆的解僱是無效的,大家覺得,她的請求合理嗎?有機會勝訴嗎?
其實,當勞工被解雇時,通常有分為合法解僱跟違法解雇,而合法解僱勞工需要符合一些法定要件,這在勞基法第11條有規定: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通常公司用這些理由來解雇員工,就會開非自願離職書給員工,這樣員工就可以請領失業補助。
不過,有些員工會覺得那根本就是公司的違心之論,想違法解僱所以才找一些藉口。這時候就會有被資遣的員工向法院提起僱傭關係存在的訴訟,這種訴訟最驚人的就是,有時候訴訟一打一兩年甚至更久,如果最後員工勝訴了,不僅這期間員工的薪水都要付好付滿(即使員工沒去上班),還得乖乖讓員工回去上班,所以我們事務所就有遇過員工打贏官司可以不用上班還拿到上百萬薪水的案例。
回到我們一開始提到的這個案例,這家資遣開發專員的公司,則是向法院提出他們在資遣勞工的時候,近五年的營收都下滑,規模跟員工也都持續縮減的證據,因此符合最後手段性原則,所以法官認定公司的資遣是合法的。
律師娘建議,員工們若被通知資遣覺得不合理,要趕快發存證信函給公司,催告對方受領勞務,以免被依曠職加罪於身。而老闆們要資遣員工前,證據要準備充足,才不會最後無預警要付上百萬的薪水,還得乖乖讓員工回來上班喔!
❤️可道律師,可到幸福❤️
全台各縣市免費法律諮詢歡迎來此預約
http://bit.ly/2Hrndb2
📖可道1890線上狀紙生成器,自己寫狀不求人
https://1890.tw
髮型是 唐健哲Max HAIR Designer幫我整理的喔!
服裝贊助是
U're 日系輕熟甜美系名媛 love
📲公開分享本文並留言「別讓勞資爭議損害你的權益」就可以抽可道的優質出版品《別讓勞資爭議損害你的權益》喔!名額10,中獎機率高,快快來參加吧!
曠職三天存證信函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最近看到一個勞資糾紛案例,有位擔任技術員的員工,因公受到職業傷害,必須按照醫囑復健,但公司卻因此將他調職為清潔人員。
不願意接受公司安排的他,如果連續曠職三日可能會遭到公司解僱,如果換成你該怎麼做呢?首先一定要趕快寄以下這份存證信函給公司,不可以直接拒絕提供勞務。
並應前往原工作地點提供勞務,才不會讓老闆輕易抓到錯處喔!
我們事務所特地把存證信函的內容偷偷送給大家,不要跟你的老闆說喔!
只要tag一位好友並留言「偷偷送給你,不要跟老闆說」律師娘就會私訊存證信函的範本內容給你喔!
如果有其他問題,因為私訊量較大無法一一回覆
歡迎加入可道律師事務所的法律諮詢LINE@帳號
@taipei_lawyer
或與律師娘聊聊天的娘子軍LINE@帳號,聊創業、聊行銷、聊合作...
@womengo
實用資訊也別忘了分享給你的好朋友們喔!
曠職三天存證信函 在 碰到新員工上班五天就直接人間蒸發,連通離職簡訊都沒有,要 ... 的推薦與評價
對老闆與人事HR而言,這個新人才上班五天,都是在學習,沒有為公司真正做到啥事! ... 發存證信函給離職新人,告知他因無故連續曠職三日,依勞基法規定終止勞動契約, ... ... <看更多>
曠職三天存證信函 在 曠職三天、資遣存證信函範例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的推薦與評價
我工作不到兩個禮拜,無故曠職,今天收到公司寄來的存證信函,裡面說到, ... 否則雇主亦可依勞基法第12條規定以您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 ... <看更多>
曠職三天存證信函 在 [問題] 曠職存證信函- 看板Salary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手機排版請見諒~
工作期間:
我今年12月初在某速食店打工,當初面試時經理說他們規定至少要做滿一年,
兩周後我正式上班,前三天帶訓都算順利,第四天開始獨立站櫃檯時也開始有樓層經理站在旁邊看,但因為我還不熟悉操作,所以常常誤key但都有馬上發現然後取消掉,
但經理當下直接在10幾位客人前大吼:xxx你不要一直按錯好不好
我承認我是草莓,我當下已經快哭了但我還是一直跟經理道歉,然後繼續爲客人點餐,有一位客人自己講錯他要的品項趕緊跟我道歉還小聲的說:這樣會害你被罵嗎?
或是客人已經說過不要醬包但經理沒有聽到馬上過來看我是不是又出錯時,客人也都會直接馬上說是他們自己不要的!
或是我有不熟悉的地方想詢問經理或是同事,有些都會很有耐心指導我,想當然也有經理是在旁邊搖頭嘆氣。
那家速食店裡有4位經理,他們每個要求的sop跟帶訓我的訓練員教的有差異,導致我遇到各個經理站崗的第一天當然也是被唸,
第二個讓我想離職的原因是,帶訓時的訓練員沒有跟我說過公司規定「不能擅自打開收銀台的抽屜」,
在我上班的第二週有位客人拿500元想要換錢,我就打開抽屜幫那位客人換,然後經理看到時立刻大吼;誰跟你說能自己開抽屜的?你不知道換錢一定要跟經理講嗎?
然後那位經理罵完我也順便換錢給客人後,她立刻轉身去跟另一位經理說:他剛才自己開抽屜換錢耶!
或許是我自己太草莓,但那句話讓我覺得我像是一個小偷一樣,不管我有沒有跟她說沒人跟我講過她心裡以經認為我是一個會擅自打開收銀台的工讀生,
我的吃苦力比別人低我不否認,但是如果今天我是個已經做了兩個月還一直出錯的員工我會完全接受這些指責!
回到正題,因為當初面試的經理跟我說要做滿一年才能走,而我只做兩個禮拜我也實在無法面對他們因為他們不會答應兩周就離職所以我就隔天曠職沒有去了,
我知道我這樣很不負責任,但是我再也不想要每天下班都是忍著到走出店外才敢哭出來的情緒,
然後這中間兩個禮拜店裡一直都有打電話過來我都沒有接,
直到今天排班經理傳了一封簡訊,內容大概是:若三天內未與我們聯絡,公司將會寄出未辦理離職手續之存證信函給您
我想問的問題是:
1:未來的面試時公司會查得到記錄我是曠職嗎?
2:存證信函只是解僱我的意思嗎?會有任何影響嗎?
3:曠職是不是就領不到薪水?因為已經過來發薪日都沒有收到任何款項,但如果能離開這份工作就算沒有薪水我也願意。
4:離職單一定要當面簽嗎,我能請家人去幫我拿回家簽後再給他們嗎?因為我真的很害怕再回去,也會很尷尬畢竟已經曠職了。
謝謝大家耐心看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9.14.171.92
然後我這不是第一份工作,我上一份工作也是站收銀台的,
但是像換錢給客人或是鈔票零錢沒了也都是要自己開抽屜換,
所以我才會覺得可以自己開,況且速食店是從來沒有人告知我不能開的規定,
至於曠職我承認我是逃避心態,我自己工作沒多久沒想到會遇到這種問題,
雖然還是很掙扎,但最後我也決定會回經理電話了t_t
※ 編輯: tinaroro26 來自: 111.252.93.132 (01/07 16:25)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