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三的心情抒發 #二輪賤民
退去制服,我是個熱愛騎車的肥宅,
趁天氣好,難得輪休遇假日,出門騎一波,
出門前小助理就叮嚀我,欸今天是周末哦,
「猴子」會很多,要格外注意。
果不其然,兩輪的、四輪的、落單成群的,
甚至騎著Honda Monkey的,都很常見,
各種剪線、任意變道、飆車拉轉不計其數,
甚至在山間小路對向轉彎外拋到你面前,
緊急煞車後還好意思對你揮手點頭的那種。
扣掉技術太爛造成的,剩下的是惡意為之,
每次出門騎車遇到大大小小的交通違規,
心裡第一個閃過的念頭是三字經的國罵,
第二個念頭是,幹他為什麼敢這樣開/騎啊?
該不會是因為警察都不開單吧?
一瞬間,我認同了仇警粉絲專頁的宗旨─
「台灣交通這麼爛,因為警察都不取締。」
還好,理性是個好東西,希望大家都,
要弄懂台灣的交通這麼爛,首先要先搞懂,
那些違規成癮、不違規不舒服的用路人,
違規當下,心裡想的到底是什麼?
「一下下而已,又不會怎麼樣。」
自私心態,把自身便利建立在他人不便上。
「沒差啦,有這麼嚴重嗎?」
法學素養低落,漠視遵守規則帶來的安全。
「反正這裡又沒警察,沒這麼倒楣啦!」
僥倖心態,認為沒這麼衰,相信自身運氣。
突然覺得有股滿滿的既視感,
這些臨停、跨雙黃線、惡意逼車的違規,
心理狀態跟那些酒後駕車、的嫌疑人,
好像沒什麼兩樣。
主因是─沒差啦、沒事啦、警察不會抓啦。
我撞到人了嗎?沒有嘛!那你在靠杯什麼?
不 爽 就 去 檢 舉 我 啊 !
交通違規的氾濫,仇警人士說警察不開單,
認為只會勸導慣壞了這些違規魔人的行為;
酒駕肇事的主因,民眾覺得是罰則太輕了,
鮮少有人認為「酒駕是因為警察沒在抓」。
都是僥倖心態,這帽子可不太一樣啊。
你想,帶著老婆出了城,吃著火鍋唱著歌,
突然就被一隻小R魯的猴子貼超近還刷卡,
把出遊的興致一下消磨殆盡,還逼出氣來,
猴子繼續拉轉,一邊跨雙黃線逆向超車,
而這些違規態樣都被行車紀錄器盡收眼底。
回家後你花了自己的時間把檔案拉出來,
簡單編輯後,上傳到交大的網頁提出檢舉,
結果一星期後收到承辦人的回覆:不舉發。
一次兩次,三次四次,五六七八次,
每次被侵犯,每次費時檢舉,每次不舉發,
騎在市區看到巡邏員警縱放汽車違規駕駛、
下個路口卻蹲了兩個警察在抓機車未待轉,
不把矛頭指向警察才難吧!
平行時空中,你的檢舉成功舉發了,
違規人收到罰單的第一個念頭是:
啊,我違規了,影響到其他人真是抱歉,
我一定深刻反省,修正自己的開/騎車習慣,
成為更好的人,為台灣的交通盡一份心力。
檢舉達人的馬桶爆炸!生兒子沒屁眼!
我的母親從小教育我,若有天我開始開車,
記得要多禮讓機車騎士,原因不為別的,
既然有能力開車,享受冷氣鐵包肉的待遇,
機車騎士不只得風吹日曬雨淋,還很危險。
這些話等我成為警察後一一驗證,
不過驗證的部分是「機車很危險」這句話,
體諒啊互相啊禮讓什麼的,幾乎不存在,
更常見的就是「林北四輪大爺啦!」
「二輪賤民閃邊,我要剪線就剪線!」
然後再補一句經典的:
「我有打方向燈啊,不爽去檢舉我。」
政府在交通區塊的規劃,對機車很不友善,
無論是待轉區的存廢,乃至驗車、罰則等,
儼然就是變相鼓勵社會大眾別騎乘重機吧。
要加油啦,不管是警察,交通部或政府,
我知道各派出所分局承辦人真的很辛苦,
但對於民眾檢舉的舉發率真的有進步空間;
政府再拒絕溝通會造成更嚴重的警民對立,
舉「行為違法」牌子站在待轉大富翁現場,
我心裡吶喊,我也支持廢除待轉區啊!
但,也只能吶喊而已,沒有人聽的到,
上頭要求件數,下周還是乖乖去蹲路口。
說了這麼多,滿腹的委屈跟牢騷無處宣洩,
比起坐在鐵箱子用龐大體型逼迫二輪讓路,
我還是咖尬藝和煦陽光暖風吹拂的感覺啦。
題外話,我是支持合法改裝的,
任何不影響其他用路人的合法改裝,
但我更支持警方合法取締,無論汽車機車,
刁難握把的、刁難拉柄的、刁難有的沒的,
套一句我們主管最愛找我約談時說的話:
「你有這麼缺這張單嗎?」
PS. 老玩童礦坑咖啡真的挺讚,
牛肉超厚超大塊,還可以順便賞車,
喜歡騎106縣道的車友別錯過囉。
#不知所云的一篇
#夜班剛下班還是乖乖睡覺比較好
#輕檔車幹譙俱樂部
#一線三的日常
Photo by GoPro Hero
Written by 一線三
Post by M編
機車轉彎未打方向燈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下午四點,依照交通局發的會勘通知,再度來到復興路四段、復興東路、復興東一街這個大路口,與在地里長以及邱素真等議員一起會勘。
這個路口在復興路橋拆除後,行車動線有了第一次變化,過往復興路四段不會和新民街、復興東街等有交會,但陸橋拆除後,交會點變多了。
之後復興東一街因應糖廠生態園區與住宅區開發拓寬,都發局綠空鐵道北段的人本空間也剛好完工,讓這個地方變成了超級大路口。這幾個月以來,可能是因為用路人不熟悉路況,或者車速過快,導致車禍連連。
今天的會勘,確認會在復興路四段與復興東一街這個大轉彎處,架設黃色立桿作為中央分隔島,之後從南京路端沿著復興路四段要往火車站方向,不可以左轉復興東一街,這解決了第一個經常發生車禍的碰撞點問題。
往自由路這個方向的復興路四段,在過了復興東一街後,隨即就有不少車輛要右轉復興東路,由於是在大轉彎處,我建議交通局在過了復興東一街後就直接劃設一個車道讓右轉車輛專用(不分汽機車),避免直行車輛與右轉車輛的碰撞,此建議獲得邱議員、羅里長等與會人士的贊同,交通局會納入評估,觀察未來車輛運行狀況,再來進行調整。
#減速慢行
#切換車道提早打方向燈
#提早告知用路人
機車轉彎未打方向燈 在 台中市議員何敏誠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推行人本交通,警察局執法方向應正確
敏誠在議會警消環衛業務質詢指出,台中市108年不論是交通事故件數42587或是死亡人數188都是六都第二高,其中,台中市光24歲以下交通事故(A1)傷亡統計,108年就死亡37人,占了兩成,比例非常大,平均一個月就死了3個人,且依照道安資訊網數據,台中市107年-109年期間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多是行人及機車騎士,而年輕人通勤也大多是以騎乘機車或是步行為主。
然而警察局訂定「取締交通違規重點工作執行計畫」,針對「酒後駕車」、「闖紅燈」、「嚴重超速(超速40公里以上)」、「逆向行駛」、「轉彎未依規定」、「蛇行、惡意逼車」、「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其中竟然有兩項就是針對機車,但這兩項發生事故或危險的機會極低,反而是違規停車,或者是左轉彎沒有禮讓直行車,或者是轉彎沒有打方向燈,此類駕駛樣態才會造成公共危險,何敏誠提醒,警察局執法方向要正確,以人本交通的精神保護行人的路權,年輕人的大好前程才不會又葬送在另一起交通事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