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9
【杜絕商貨船恣意錨泊北高雄沿岸海域及相關法規檢討協調會】
#恣意錨泊
#海上長城
#航行安全
#法規檢討
自108年起,我常接獲選區內漁民抱怨,反映常有商貨船隨意錨泊北高雄沿岸海域,影響漁船捕魚作業及航行安全,築成海上長城,隨後多次在委員會質詢漁業署及海巡署,要求他們協助處理,加強驅離,至去年底雖已有減少艘次,但仍見類似情況存在。
經海巡署統計資料,108年3月至12月,約151艘次,109年全年約917艘次,據了解,為臺灣港務公司針對錨泊區停泊之商貨船收費,促使商貨船至錨泊區外隨意錨泊,嚴重影響沿岸海域之海上航行與漁船作業安全。
今日邀集漁業署、海巡署、航港局、臺灣港務公司,共同討論法規問題,尋求解方,讓海巡署在執行面,有法規依據,也針對訂定罰則問題,多方討論。海巡署雖能用海岸巡防法第六條,處船長、管領人、所有人或營運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但不包含非錨泊區錨泊,僅能驅趕,提交名單給主管單位。
最後,各單位願意就現行法規面,檢討《船舶法》、《商港法》、《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等,檢討管理規範,納入罰則,我也會在內政委員會及交通委員會提出臨時提案,要求主管單位及其他單位共同討論,於兩個月內,提出修法報告,盼能解決商貨船恣意錨泊問題。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樹木花草保護權責單位、標準不一,傷腦筋】 高雄市樹木花草的管理分不同單位,依107年施行的「高雄市行道樹管理維護辦法」第二條,權責單位依行道樹之植栽地點,劃分為: 一、主管機關:非屬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範圍。 二、各區公所:路寬六公尺以下道路範圍。 三、觀光局:觀光及風景特定區公告範圍。 四、海...
漁業法罰則 在 周春米 立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天價罰鍰吃不消,小米要求法務部修法放寬分期繳納上限
小米支持政府針對違法的行為來做處罰,不過小米先前遇到陳情案件,當事人被行政機關罰了數百萬元,也有意繳納罰緩,不過卻因為 #行政執行事件核准分期繳納執行金額實施要點 最高只能分72期的規定,造成當事人很嚴重的經濟負擔。
現行的分期繳納規定的設計,是因為過去高額裁罰都是以金融機構、公司行號或法人等為主要規範對象,因此並沒有考量到裁罰單一自然人時,單一自然人的資力可能遠不如法人。
在現在的時空背景下,以漁業三法為例,為了海洋永續發展以及接軌國際,許多罰則修法後都比過去嚴格,一次違法將處罰數十至數百萬新台幣的罰鍰不等。許多漁民遭受上百萬之裁罰後,申請分期付款,但也因為遭裁罰金額通常不足一千萬元,所以最多只能分期72期繳納,一個漁民每月仍須繳納十萬元以上的罰鍰,根本無法負擔!
今天,在小米續審法務部的預算時,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表示已完成修法,現發文給法務部,將延長分期的一千萬元門檻進行修正,未來,將依照當事人的還款能力來進行分期期數的規劃!
漁業法罰則 在 阿瑪 - Surfing Life in Taiwa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烏石港南堤開放海上活動第一次協調會
這是一篇長文、閱讀障礙者不適
將重點置前
重點節錄:
1.海洋委員會提出未來解決備案:
#將南堤衝浪遊憩區單獨畫出漁港範圍
只有這方式可不被漁港法所限
方向目標仍需長路要走
2.海巡長官說明
#並無登記身分證或累積罰則
宜蘭地區今年針對海域安全勸導特別有感
原因是大溪釣客落海事件共計11人死亡
發布長浪警報時對於危險區域拉警告線
對民眾進行軟性勸離
並無向民眾登記身分證甚至累積開罰
海巡長官們有提供聯絡方式
有疑問的浪人歡迎私下討論
3.漁業署與漁會反應激烈
後續會有公民意見收集的程序
#屆時請浪人們團結踴躍提供
讓行政單位了解各方建議
前情提要:
烏石港南堤是冬天最安全的避風港
少數適合各種程度水上遊憩活動所在
根據漁港法18條港區內禁止非漁業活動
過去衝浪人在此與海巡發生零星衝突與抗議
眾多前輩都做過申請與努力
都被這條含糊不清的法踢回
目前有一線曙光的原因是
#行政院轄下海洋委員會的出現
改變了海域被多頭馬車互踢皮球的管理權責
也讓政府重視民眾親海的意見
在多次申請與溝通後
透過海委會的主導而有了第一次多方溝通機會
當日會議內容:
共計四方四單位,分別為:
A.海洋委員會與下轄的海巡署
B.農委會漁業署
C.頭城區漁會
D.陳情人小弟我
各方主要論述意見:
A.海洋委員會與下轄的海巡署
#向海致敬的概念
針對台灣海域朝全面開放,少部分限度管制
對於水上運動採風險告知,責任自負的觀念
提出將遊憩區域單獨畫出漁港範圍的調整
對於是否能下水進行天候與安全的量化制定
B.農委會漁業署
#釐清南堤衝浪區與船隻航行區域
釐清南堤衝浪區是否影響鰻苗捕撈區
不能理解海岸線這麼長為什麼要在南堤衝浪
不能理解衝浪運動進行方式需要提出說明文件
對於南堤合法化之後的總量管制須提出計畫
C.頭城區漁會
#強調衝浪是休閒而漁民作業是生計
強調安全問題,船隻航行路線與衝浪者的衝突
反對重劃獨立港區,南堤原為遠洋船隻停泊點
不能理解海岸線這麼長為什麼要在南堤衝浪
不是已經有北堤與外澳兩個合法衝浪區域
不能理解衝浪運動進行方式認為是向外衝
D.陳情人論述
天候與地形影響所以南堤是安全遊憩點
針對船隻航行爭議點
提出參考2020年9月龍洞與浮潛業的協調前例
針對港灣規畫提出政府有港口多元五年計畫
Halu針對船隻航行安全
提出調閱過去是否有意外數據佐證
當日場勘插曲:
在眾多長官與單位注視下
剛好有短板浪人一枚
剛好有一艘竹筏出海
#兩者並無交會且有一定安全距離
非常感謝週五當日這位浪人做了良好示範
雖然馬上就被海巡逼逼上岸...
即便有這個良好實例
仍擋不住漁會與漁民代表的既定刻板印象
結語﹕
打從一開始自己將次會議定調
#多方溝通的一個開頭
#建立溝通的窗口管道
會議前
各方好朋友想現場讚聲或出面幫忙
請體諒一概感謝回絕
好險堅持了這件事
因為...#對身體不好會吐血
當天無論現場實勘或會議上
在各方意見陳述時都需要強壯的理智線
白眼翻不停之外還考驗血壓控制力
正常人應該都翻桌或想直接走人
尤其
這真的是漁民代表與漁業主管機關嗎?
怎麼會對海象風向浪向的基礎認知為零
#為何不去其他地方玩變成抵抗宗旨?
#拿沒有數據佐證的危險性當作大旗?
在漁業資源快速凋零的未來
看不到卡位絕佳休閒資源作為產業轉型替代
有這樣的代表、傳產跟不上時代真的不意外
反觀海洋委員會
#真心想在既有框架中找到解套方式
#第一線的海巡官兵兄弟們非常難為
都能體諒浪人們的無奈
熱心地提供聯絡方式希望將來別造成認知誤會
當日的資訊量非常多需要消化跟統整
需要時間整理才好回報關心的朋友
請擔待
特別感謝 哈路拍全程紀錄
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
非常詳實地透過影像紀錄見證
有興趣的朋友請期待哈路的影片❤️
後續小弟還需提交很多資料進行審查
以一個跟你沒什麼不同的小民眾
這可能已經是我自己路途的終點
後續無論是仿效賞鯨業者與漁民溝通方式
或是參考釣客群體爭取應有的權益模式
都需要主體、對話的主體
也許是當地衝浪業者團體
也許是衝浪自治團體例如CTSA
已經不自量力敲開這個門
也不知道事情會如何演變
#至少不後悔已經嘗試過
如果有更多夠強的力量
實現海委會「獨立劃分活動區於港區」
#將來就有先例
可套用在台灣所有港區或相關區域
#宜蘭南堤是個先驅
#宜蘭浪人是革命者
這將是個實驗場
是個打破既有利益的角鬥區
感謝你的觀看
感謝你的分享
#感謝所有人身為海洋一份子的所作所為
#你能做的絕對超過你想像
#讓我們都為這片土地付出
#期待台灣真正邁入向海致敬的海洋國家
漁業法罰則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樹木花草保護權責單位、標準不一,傷腦筋】
高雄市樹木花草的管理分不同單位,依107年施行的「高雄市行道樹管理維護辦法」第二條,權責單位依行道樹之植栽地點,劃分為:
一、主管機關:非屬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範圍。
二、各區公所:路寬六公尺以下道路範圍。
三、觀光局:觀光及風景特定區公告範圍。
四、海洋局:漁港區域養殖漁業生產區及魚塭集中區內農路。
五、農業局:農地重劃區外農路。
六、地政局:農地重劃區內農路。
七、水利局:水防道路。
權責單位多,對花草樹木的保護就容易各自為證,沒有統一標準就會形成各修各的,各剪各的。養工處現在有標準、有認證,但其他單位有嗎?
【全市統一標準,才能真正保護樹木花草】
在公民團體大力鼓吹、民代響應下,公部門終於認真檢討樹木管理的優化問題,催生了樹木植栽修剪認證機制,但離良善管理維護還有一段遠遠的路。高雄應有更積極、全面、具體、有效的公共樹木管理策略,並應引進民力,讓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共同參與政策的擬定,以及訂定更符合時下需求的自治條例予以規範。
這幾年因樹穴空間不足、改建工程造成樹木死亡、斷頭式不當修剪、種植養護缺乏專業規範……等問題,使得樹木腐朽、倒伏、折斷、死亡等時常發生,嚴重損害本市景觀、樹木健康。目前市府各局處樹木管理單位紛亂,缺乏樹木專業照顧人員,除急需專業的委員會審核樹木花草業務外,也應訂定「高雄市樹木花草保護管理自治條例」立專業的作業規範與對應罰則,讓公部門第一線執行同仁執法有所依據,減少不當維護公共樹木情事發生。
【請設立樹木管理委員會】
市府各局處移植、砍除樹木時常缺乏專業委員會審核,導致教育局、工務局、區公所、觀光局、水利局等局所管理樹木非常容易被砍除、移植,民怨四起,城市植樹綠化成果衰退。
其他縣市面臨同樣問題採取積極作法,台中市已成立樹木管理委員會,統合審查全市所有樹木移植、砍除必要性,並邀請公民團體、學者、業者共同參與,資訊公開,成功減少不當砍樹、移植案。高雄如引進類似委員會,以全市砍樹、移樹審查為該會主要任務,另納入樹種選擇清單與整體規劃、作業規範制定、重大綠化方針制定、重大綠化案件討論…等業務,如此作法對樹木管理政策必然有所助益。
漁業法罰則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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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法罰則 在 釣魚人必懂法律知識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漁業法. 第三條本法所稱漁業,係指採捕或養殖水產動植物業,及其附屬之加工、運銷業 ... 機關處船舶所有人或船長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適用第67條(罰則).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