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讀者安:
在我們關注了台灣最近各種莫名其妙踐踏法治國、扭曲執法的事情後,讓我們再把目光拉回檢察體系,來討論 #檢察獨立vs檢察一體 、#業務監督vs檢察官人事評定權 的區分,並進一步探討今年「高檢署打算插手地檢署檢察官的職務評定,實質擴大高檢署介入地檢署的權力,導致地檢署的職務評定委員會形同虛設」對於檢察體系的影響吧!
📣【檢仔聊齋】系列第15回來了!
〈檢仔聊齋(十五):培養乖乖牌檢察官?高檢署插手職務評定的惡果〉
https://bit.ly/36Xa7iW
⚖️「檢察一體」vs「檢察獨立」
檢察官的工作包含偵查、公訴與執行,可以說對刑事訴訟程序的公正性具有關鍵影響力,為確保此項檢察權公正行使,所以應擔保其獨立性,這是「檢察官獨立性」的理論由來。
至於「檢察一體」則是檢察權的內部監督,防止個別檢察官在個案中濫用權力、曲解法律而為枉法行為,以確保檢察權之公正行使,然而 #檢察一體的運作不得違背檢察官之客觀與合法義務。
因此理論上,檢察官承辦案件具有高度獨立性,只能依據法律並客觀調查事實,而不是服膺於權威甚至政治勢力的「上命下從」。
⚖️「檢察業務監督」vs「檢察官人事評定權」
高檢署對地檢署只有檢察業務的監督權,並沒有地檢署檢察官職務評定的人事權。
高檢署可以對地檢署進行業務檢查、要求地檢署改正缺失,受理個別再議案件時若發現調查不足,也可以發回地檢署或是命令起訴,但是這些監督權限,並不包含幫地檢署檢察官「打分數」介入人事權。
⚖️高檢署的擴權
然而,高檢署今年制定了一份「檢察官職務評定未達良好之審核意見表」送到法務部,
使得高檢署不但有機會先以再議或業務檢查的名義,插手地檢署的未達良好名單,還可以在這份名單送到法務部的途中「上下其手」,實質影響最後的檢察官評定結果,是球員,更是裁判。這是多麼強大的人事權限啊!
而法務部竟然沒有思考讓高檢署插手的合法與妥當性問題,不但全盤接受,還發函到全國各地檢署要求照辦。
⚖️接下來的危機
如今最大的隱憂是,在我國檢察體系長期扭曲的環境下,今年高檢署球員兼裁判、插手地檢署檢察官職務評定的舉措,很容易被濫用。
有可能在名單要送到高檢署加註意見的運作下,被濫行解釋而淪為檢方高層培養「乖乖牌」檢察官的工具。日後更可能導致地檢署檢察官在前程考量下不敢大談改革、批判體系內的問題,這種寒蟬效應的危機,才是講求獨立性與亟須改革的檢察機關之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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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高檢署與檢察體系「高官」的其他問題參見:
〈檢仔聊齋(七):德不配位的檢察體系「綿羊軍頭」〉:「檢察體系的升官圖大致是這樣的:升主任檢察官、升任二審(高檢署及其分署)檢察官、(有機會的話)派任地檢署檢察長。而等到擔任檢察長時,早已脫離辦案實務多年,這也是為什麼很多檢察長時常在開會時「白首宮女話當年」,三不五時冒出讓基層檢察官、司法警察們錯愕的遠古辦案技巧,甚至搞不清楚修法後的新規定。」
( http://bit.ly/2YFuQlq )
〈檢仔聊齋(十三):進一步退兩步?檢察體系改革的「復辟」勢力〉:「地檢署與高檢署檢察官工作內容嚴重勞逸不均,是法律圈周知的事實。在過去,一旦成功「升官」成為二審檢察官後,便可高高在上過著位高責任輕的生活。然而二審檢察官負責的是審核再議、二審公訴,這些工作攸關當事人權益,不容玩笑,卻因為這些「資深檢察官」們久不辦案、幾乎無人監督而鬧出不少笑話。包含各種脫離偵查現實的發回、蒞庭時睡著被法官和律師發現,甚至因為「無卷蒞庭」而鬧上立法院。」
( https://bit.ly/3lkHB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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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想要了解檢察體系最根本的問題發生在哪嗎?
請見檢仔聊齋系列:
<檢仔聊齋(一):升官文化下,荒腔走板的檢警關係>
http://bit.ly/2LjGWMk
<檢仔聊齋(二):警界扭曲的專案績效,讓精緻偵查「空洞化」>
http://bit.ly/2StcCRb
<檢仔聊齋(三):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檢察體系>
http://bit.ly/2lPZEk9
<檢仔聊齋(四):失靈的行政,癱瘓的檢察業務>
http://bit.ly/2OVFWjl
<檢仔聊齋(五):檢察體系升官路上的「宮鬥」戲碼>
http://bit.ly/2K9apaL
<檢仔聊齋(六):拋棄法律專業,載歌載舞的檢察「秀場」>: http://bit.ly/2qLXSTC
<檢仔聊齋(七):德不配位的檢察體系「綿羊軍頭」>:http://bit.ly/2YFuQlq
<檢仔聊齋(八):失能又熱愛作秀的檢察行政高層>:http://bit.ly/37bgvQY
<檢仔聊齋(九):檢警一家親?檢察官指揮督導權「被架空」的危機>:http://bit.ly/2vUyYnB
<檢仔聊齋(十):刷防疫存在感?被權力宰制的檢察指令與偵查作為>:https://bit.ly/2WI1QKM
<檢仔聊齋(十一):重偵查、輕執行?檢察機關的業務失衡現象>: https://bit.ly/2zlFRjm
<檢仔聊齋(十二):「老派衝組」若不倒,檢察體系不會好>:https://bit.ly/2U3yIeV
<檢仔聊齋(十三):進一步退兩步?檢察體系改革的「復辟」勢力>: https://bit.ly/3lkHBNd
<檢仔聊齋(十四):血統純正才優秀?士檢長「精英論」的體系沉痾>: https://bit.ly/36YxwRt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日質詢重點: 1.昨日法務部送給立法院的司法改革報告內容,造假灌水;邱太三部長為了硬拗,不惜連法務部主管的法令都胡扯亂講。 2. 對於實務上所出現的檢察官「無卷蒞庭」問題,邱太三完全不瞭解,說出令人驚嚇的解釋(因為數位化,所以不必帶卷)。 3.針對檢察體系改革,基層檢察官所高度支持的「一、二...
無卷蒞庭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前情提要:
高檢署老檢權力大過天:https://bit.ly/2UwT3cq
「法務部要求高檢署將一份
[職務評定未達良好審核意見表]發給各地檢,
只要符合其中的條件,
一律要列為未達良好並排序陳報高檢署,
再由高檢署審核後加註意見送法務部。」
然而,「審核意見表中,
就有高檢署審核你的再議案件
及業務檢查時對你案件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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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以上的質疑,高檢署的腦殘回應如圖所示。
都當到高檢署檢察官了,#開庭睡覺、「#無卷蒞庭」、跟 #警政高層一起亂搞專案作秀紊亂偵查……這些劣跡司法圈內人盡皆知,已經很可惡了。
沒想到不會辦案就算了,還長期以來不讀書,連最基本的檢察學都不知道,#分不清楚檢察一體vs檢察獨立之間的分野與分際。
那種回應是不是把大家都當成好騙的愚民?
只要稍有智識與實務經驗的人都知道,目前檢察一體被濫用,造成 #地檢署檢察官的思想箝制、製造 #寒蟬效應,甚至不乏有高層將魔爪伸入地檢署個案,要個別檢察官違背良知,一味服從的例子。
如果說這群混帳是垃圾,都還是侮辱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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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有人覺得「高檢署認定再議案件重大缺失」很嚴重,地檢署檢察官怎麼可以「不改善」?
那麼大家首先要先了解 #高檢署老檢的素質,還有他們是怎麼胡亂審核再議案件、胡亂督導「函退補正」的。
以下隨便翻出兩篇2-3年前的「土檢日誌」給大家欣賞:
1.日誌一:「被」高檢署自白的無辜被告
有一件偵續案件是這樣的,我們偉大的高檢署,社會經驗進化到連「GPS追蹤器」和「行車紀錄器」是不同的東西都不知道,人家被告說自己是從「行車紀錄器」發現外遇證據,結果高檢署發回說被告自承在車上安裝「GPS追蹤器」。
可憐的被告,就這樣「 #被自白」了。
我前手和檢事官還被唬攏了,前手批進行單叫檢事官寫起訴書,差點送去院方,然後被我9月初到時攔下來.......
土城小檢抱著「即將辭職的決心」,在簽呈裡面指導高檢署如何使用GOOGLE: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發回命令意旨可能誤以為被告於陳報狀所述之「行車紀錄器」即為告訴人所指述之GPS追蹤器,實則,此兩種器材用途相差甚遠,行車紀錄器之主要用途為對行車中之車前狀況為錄音錄影,GPS追蹤器則為描繪行車路線,#此為任何有相當社會經驗與智識之人均可知悉之常識,有本署檢察官網路查詢GOOGLE引擎輸入關鍵字「行車紀錄器」及「GPS追蹤器」查詢結果附卷可佐』
2. 日誌二:分不清楚同一案件的腦殘老檢
有一件案件,原本是我們分公司別股學長承辦,辦到一半發現無管轄權移轉A地檢和B地檢, #高檢署也准許移轉了,
移轉後一兩個月,告訴人似乎不知道,寫了 「告訴理由 #補充 狀」,本署分他案,問過學長 #確定是同一案件,而且 #我們分公司無管轄權,
我當然移轉管轄,並在簽呈裡明明白白寫該案前經移轉管轄,還附上前科表 (前科表裡白紙黑字寫移轉A地檢和B地檢)等資料。
結果高檢署退回來,說「無從判斷是否為同一案件」.......
#請問老檢你是精神分裂還是不識字?
所以我上簽再移轉一次,並在說明欄第三點裡面附敘明:
{本件前經職股簽請移轉管轄,奉核後呈請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就被告○○○涉犯○○罪嫌部分核轉A地檢署偵辦,就被告●●●涉犯●●罪嫌部分核轉B地檢署偵辦;然經臺灣高等檢察署以「本件與該他案是否同一案件仍有待釐清」為由退回本署補正。惟查,本件告訴人書狀之標題為「刑事告訴理由補充暨告發狀」,顯然為補充告訴之意旨,且前案因本署無管轄權而經臺灣高等檢察署准予移轉管轄,此有該署函文影本可憑,該署 #僅需簡單查詢該署公文退稿即可查明,然捨此不為而大費周章函退補正,導致延遲A地檢署、B地檢署承辦檢察官取得本件補充理由書狀之時間,附此敘明。」
這位高檢署檢察官,你身為一個堂堂正正的檢察官,竟然連最基本的調卷與調公文的調查能力都沒有,不丟臉?不可恥?
罵你不識字,可能都還侮辱了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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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卷蒞庭 在 無限期支持黃國昌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真不愧是司法改革的最大絆腳石啊!
法務部邱太三的司法改革,已經淪為一場笑話,寧願袒護守舊勢力的既得利益,也不惜背棄對基層曾經公開許下的改革承諾,搞出一個「萬年二審」的自肥方案!
其實,面對我在星期四針對此事的質詢,邱太三的顢頇卸責,早已表露無疑。
基層的怒火,不是沒有道理的。
如果連這麼基本的改革,邱太三都無能處理;其他更困難的事情,就真的沒什麼可以期待。
註一:基層對「萬年二審」的怒火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375965
註二:星期四在立法院針對「無卷蒞庭」與「一二審輪調改革」的質詢影帶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891206284394947&id=449664581882455
無卷蒞庭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今日質詢重點:
1.昨日法務部送給立法院的司法改革報告內容,造假灌水;邱太三部長為了硬拗,不惜連法務部主管的法令都胡扯亂講。
2. 對於實務上所出現的檢察官「無卷蒞庭」問題,邱太三完全不瞭解,說出令人驚嚇的解釋(因為數位化,所以不必帶卷)。
3.針對檢察體系改革,基層檢察官所高度支持的「一、二審輪調制度」,邱太三也曾作出承諾。然而,法務部現在卻隻字不提,拖延閃躲。
後註:對不起,今天忍不住爆氣了。但我真的無法相信,一個法務部長竟然可以這麼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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