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求生指南vol.1:租房新制上路,快來看仔細!】
這兩天,許多大學的畢業典禮登場啦,各位畢業生開不開心ㄚ (^-^)b
研究員本人完全是很傷心,畢竟要開始在社會打滾,努力發大財孝養父母,實在是壓力山大ㄚ。離開大學保護傘,社會走跳守則不可少,今天就來跟各位同學聊聊,昨天(6/1)剛上路的 #租屋新制:
🏃 #張淑晶條款 不知道,就遜掉
各位同學還記得惡房東張淑晶嗎?
這位房東經常偷偷修改租約內容,更利用各種藉口 #沒收房客的押金、#加收違約金,hen母湯。為了避免這種事情再發生,#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陸續修正了租屋相關法規,一起來看看👀
🔴 租屋新制四大重點
1⃣️ 房東收取的 #押金 不可以超過2個月
2⃣️ 房東收取的 #電費 不可以超過 #台電夏季電價(每度金額6.41元)
3⃣️ 房東不可以禁止房客 #遷入戶籍
這個很重要!可以遷戶籍,就方便在地投票啦
但同學們要記得在 #投票前4個月 設籍哦!
4⃣️ 房東要負責房屋設備損壞的 #修繕費用
除非是房客人為造成,那就另當別論啦。而若修繕期間,房客無法居住,房東應該要扣除修繕期間的房租才行!
如果房東或包租業者違反這些規定,最高會被判處30萬元的罰金‼️
🤔 同學們如果發現自己的房東壞壞,該怎麼辦?
歡迎到各縣市 #消費者服務中心 申訴
也可手機拿起來,撥打 1950請消保官協助處理!
🔴 租屋新制,是今年才上路嗎?
事實上,行政院消保處早在去年6月就修正並施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範租賃市場上大多數的租賃客群,也就是 #一般房東 和以居住目的的房客。所以,去年6月後簽約的同學們,可以回家上網查內政部公布的契約範本對照一下,檢查租約有沒有符合上面的規定。
🤔 那麼昨天上路的新法又是怎麼回事呢?
這次上路的法規,不是針對房東,而是針對 #包租業者,也就是房東和房客之間的橋樑 a.k.a. 二房東。透過這樣的規範,健全包租制度,讓房東跟房客都有更全面的保障。除了上面的四大重點,新法在租約內容中還多了不少規定,各位同學租房子前約前,記得先去讀讀《#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如果你眼前的契約不太對勁,可以請求包租業修改或拒絕簽約,以保障自身權益!
那麼今天的畢業生求生指南就到這裡告一段落啦 😇
祝福各位同學找到好房好工作,順利 #脫離米蟲圈!(對自己喊話)
#留言區歡迎畢業生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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