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誠感謝老師們的付出與辛勞
#讓教師們真正快樂的是國家的支持與守護
教師節,祝所有老師教師節快樂!
從小到大,我遇到很多好老師。從政後,也遇到好幾位不藏私指點我的老師們。對所有的老師們,我深深感激!
但老師們的辛勞與付出,需要國家來做妳/你更強大的後盾,這也是我進入立院後全力以赴的議題!
在教文委員會,有機會深入瞭解從大學、高中、國中小到幼兒園的各層級教師,現在在第一線的教學及勞動情況。
我必須說,愈深入瞭解,愈感覺沉重。舉幾個數據給大家知道:
🏫 大學:
📈 大學兼任教師比例,占全體大學教師48%
📈 大學兼任教師鐘點費, #28年來依職級不等,由575至795元,調薪為695至955元,調漲金額在120至160元間, #漲幅僅約20%
📈 私立大學更是28年未強制調整,現在仍有64所學校從未調薪過(鐘點費為每小時575元至795元)。
🏫 高中:
📈 高中代理教師自105年至今,比例從9.7%提高到13.1%
📈 教育部去年承諾會逐年補足國立高中職教師1,400名的法定員額,今年卻要求各校提出計畫並核定後才會給予員額。
🏫 國中小:
📈 國中代理教師自105年至今,比例從9.04%提高到14.09%
📈 國小代理教師自105年至今,比例從11.55%提高到14.76%
📈 各縣市聘期不一,許多代理教師無法獲得完整聘期,僅能領到10或11個月的薪資。
🏫 幼教:
📈 幼兒園代理教師自105年至今,比例19.26%提高到27.09%
📈 以教保員取代教師,薪水平均少將近6000元,但是工作內容幾乎跟教師相同。
📈 2020年主計處統計幼教業平均薪資才2.7萬元。
面臨少子化現象的台灣,明明學生愈來愈少,教師終於能夠有機會提供更好的教學品質給學生。
但這些年,台灣各層級學校普遍卻是趁著少子化的理由,不斷控留教師員額,遇缺不補。從大學、高中、國中小一路到幼兒園,以兼任教師、專案教師、代理教師等職缺替代。
讓這些 #非正式老師 們,明明和正式老師做一樣的事,但薪水和勞動條件就是差一大截。
#正式教師也要面對困境
#超鐘點授課
#新課綱加上遠距卻沒有資源支持
依據《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規定,專任教師每週基本教學節數為14到16節。
但在高中教師員額未補足的情況下,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調查發現九成四的教師超鐘點授課。高中教師每週負擔的授課節數,包括課後輔導與彈性學習,為23到30節課不等,遠遠超過每週教學節數標準的1.5到2倍。
此外,各校依108課綱規定,必須開設1.2至1.5倍的選修課程。全教總統計有八成的教師皆認為在新課綱上路後備課量大增。五花八門的新課程產生,使得教師相較於過去,必須投入更多的時間設計各式各樣的新課程。
然而隨著對教師的教學要求不斷增加,在今年急須實施 #遠距教學 時,卻發現並未給予教師足夠的資源與支持,教師的工作量不減反增。
在授課節數與備課時間大幅增加的情形下,還要教師兼任行政職務,已造成 #行政大逃亡 的情形發生,正式老師難以接任行政事務。
#老師值得更好的勞動環境
#孩子需要更好的學習環境
孩子是台灣的未來,老師是孩子們成長階段很重要的陪伴。國家要做老師們的後盾,要讓老師們能夠有支持有保障的教學!
需要努力改進的地方很多,在教師節這一天,我邀請所有教師們跟我一起,為更好的教學環境努力,提出你們在一線看到需要改變的地方,我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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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我過去關心教師權益的文章,請看👉
聖約翰科大違反欠薪、強迫減薪、傷害師生權益,教育部應依法嚴懲!
https://bit.ly/3kKb84E
大學兼任教師的困境:未納入勞基法也不適用教師法
https://bit.ly/3icABCd
少子化下的高等教育轉型:必須保障學生受教權和教師勞動權益
https://bit.ly/3oi0Ivh
制度化遏止私校欠薪,成功促成教育部訂定SOP、保障教師勞權
https://bit.ly/2WnByju
聖約翰科大發還積欠教師薪資,肯定潘部長維護教師勞權
https://bit.ly/39GZiSz
高教產學合作也要嚴格監督,保障師生参與及教師勞動權益
https://bit.ly/3uhsVDu
教育部預算提案通過34案,守護各類教師權益
https://bit.ly/3DFIJUO
別把代理教師當作免洗筷,根除濫用留職停薪的陋習
https://bit.ly/3CTfYmk
要求教育部全面檢討代理教師相關法規及預算,保障代理教師勞動權益
https://bit.ly/2XSiZEv
保障正職及代理教師勞動權益,勿因虎年效應減班及控留教師員額
https://bit.ly/3CVhZ1g
感謝教育部潘部長支持,國立高中教師員額盡力於兩三年內全數補足
https://bit.ly/3ufq6To
持續追蹤代理教師權益保障規劃及改善期程
https://bit.ly/2WSIDst
幼兒園真公共化才是解方
https://bit.ly/3AOeTf6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的網紅Apollo Che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廢止「幼稚教育法」案。 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私立學校法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特殊教育法第十條、第十七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淑慧等20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十條、第十七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私 校 教師法 在 羅怡君:孩子教我們的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疫情下看不見盡頭的線上客服日子》#深夜抱怨文 #負能量爆表 #文長慎入 #沒圖可配
既然是深夜,一定是抱怨文。
我先來問一句,大家想要孩子回學校上課嗎?
我隔空聽到大家肚子裡巨大蛔蟲的聲音:想!快回學校吧!
很好。那再想想為什麼想要孩子回校?
給你三秒作答!
我猜你會不加思索地回答:因為我看不到死小孩啊,我需要自己的時間!
沒錯!就是這個原因:「因為你看不到!」
(所以才會愛孩子啊)
請接下來好好記住這關鍵六個字,這六字箴言就是萬難的盡頭、萬事的答案。
從停課不停學第一天開始,一直到今天宣布繼續停課,我被迫開啟0800客服專線的服務,不只是學校家長,粉專臉友、他校家長、親朋好友,有事沒事就會從line或fb私訊丟些訊息,而我看到訊息就要處理的犯賤個性,讓我進入萬劫不復的溝通輪迴裡,現在負能量需要洩洪,且讓我為各位整理出常見的抱怨排行榜,「拜託務必自己對號入座」,若我沒開口說May I help you,請你自助一下好嗎?
1.「我看小孩坐在電腦前面要死不活的就一肚子氣!這樣下去還得了?」
→ 六字箴言念一遍:因為你看不到。
你知道你小孩平常可能就這付死樣子嗎?你知道上課一條蟲下課一條龍就是這意思?如果他都活了那麼久,這樣下去就是日子繼續轉動、有甚麼不得了?
不得了的是你的眼睛和你的心臟,把門關起來不要看不就得了?
還有,如果你管不了他,那老師為什麼管得了他?你沒有請魅力高薪家教好嗎?
2.「我在旁邊聽老師上課,天啊,我不知道老師教那麼爛這麼混耶。」
→我要提醒你,教不教得爛很難說得準,這句話裡面只能處理「混」。
但是「混」是有客觀標準,教育局部以及教師法都有管理辦法和法條,如果老師符合法律規定,你就不能說人家混。而你說人家爛之前,麻煩先問問自己是不是超級擅長這科(所以有優越感)?還是你這科特別弱(所以你聽不懂啊都畢業幾年了?)
再來請問是跟誰比?跟你比?還是跟補教名師比?還是跟網紅老師比?
六字箴言再念一次:因為你看不到。
對,平常這老師就差不多這樣教,人家師生相安無事,你在靠北操心甚麼?老師誤了你孩子?拜託,那他們班前三名人都不在教室現場嗎?
最後,當然也有教很爛的老師,教學本來就是一種科學+藝術,一定會有對味或互斥的組合,我的經驗是十之八九會被大家公認說爛的,具體事蹟裡面一定都有「混」的成分,有把握事證就直接跟學校溝通處理,沒有必要容忍不適任教師。
3.「遠距直播的時候,根本不專心在旁邊開視窗聊天,這樣會有學習效果嗎?」
→六字箴言再一次:因為你看不到。
這就是平常課堂風景:小學裡有人愛哭有人轉頭有人說話有人要尿尿,中學裡有人睡覺有人偷滑手機有人傳紙條有人放空中….。
他們做自己、很誠實,拜託你面對現實,這可能是孩子功課不好的原因之一,還是你又要說老師不夠有吸引力所以孩子不專心?
被動的就去給我補習、不想補習的就去看均一自學、不想念書的就去培養興趣,學習是自己的事情,不要再養出媽寶了。
4.「我要在旁邊陪他才會認真,難道我要這樣痛苦下去嗎?我想培養他自律啊!」
這題很難,但也是最有意義的一題,培養自律的方法有兩種:
你可以當書僮或是當老師。
當老師的意思就是你也親身自學,弄懂孩子學的東西,咀嚼過後再像家教一樣分享給孩子,保證你完全不在意線上老師上甚麼,你陪著孩子建立學習節奏,慢慢花時間陪他學習。(希望你也不會被嫌爛就是了)
當書僮也可以,書僮的意思就是陪王子公主念書,你只能陪伴不能廢話,也可以一切打理好上線之後把門關上,運用疫情期間把學習權全部交給孩子「實驗」一回(反正也沒期末考),只要求每天確認檢查進度,你做得到嗎?
最糟的就是此時當書僮、下一分鐘又轉身變成老師,然後不想教不會教之後又變成碎唸書僮,相信我,孩子也寧可去學校上課而不用應付變身爸媽。
至於那些甚麼找不到連結、代碼、忘記密碼的小糊塗小白目,我就姑且不再提了。已經過了一個禮拜才恍然大悟如夢初醒,ㄟ其實有沒有發現也沒差多少?
各位啊,真的沒差多少啦,孩子們最愛的是下課時間,大家忘了嗎?拜託每天早上把孩子叫起來後,就門關上當他出門,下課再跟以前一樣盯盯功課看看聯絡簿就好,同島一命救台灣,可以不要先讓自己免疫力降低?
疫苗來之前,快樂防疫最重要,媽媽開心全家健康,其他不要太認真,OK?
私 校 教師法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依最新大法官解釋及相關法律,整理人民不服行政處分或行政措施的救濟(行政爭訟)途徑:
1、就公務人員而言(重要考點,請注意!)
(1)、不服服務機關、人事主管機關之行政處分(包括記過、記大過丶申誡丶考績評定、有法規依據之書面或口頭警告、有關財產上的加班費、補助費之核定⋯等),依據釋字第785號解釋均改認為行政處分----->復審(考試院保訓會)----->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不服服務機關之工作條件、管理措施(包括主管調任非主管而不影響其官職等及陞遷序列者)----->申訴(向其服務機關)------>再申訴(向保訓會)之救濟。
(3)、不服公務員懲戒法院之懲戒裁判得上訴、抗告(一級二審),不服確定終局判決----->具有法定原因向公務員懲戒法院聲請「再審」。
2、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而言
(1)、律師比較特殊(釋字378號):律師不服司法院律師懲戒委員會之懲戒(相當高等法院之判決)----->向司法院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提起「覆審」(相當最高法院終審判決)
(2)、其他專門職業技術人員(釋字295號):不服各主管行政機關之懲戒(停業、撤照)之行政處分,向懲戒之原主管機關(如會計師向財政部、醫師向衛福部)提起「覆審」之救濟(此覆審乃相當於訴願程序)----->不服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學生而言
(1)、中、小學生不服退學或類此處分(釋字382號)、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力措施----->先向學校申訴(再申訴)------>訴願----->行政訴訟
(2)學生不服學校敎師學業成績之評量(此法律定性並非行政處分)----->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3)大學學生不服行政處分或公權力措施(釋字684號):申訴------>訴願---->行政訴訟,但中小學學生之行政爭訟,仍然適用釋字第382號解釋,僅限於退學、開除、強制長期休學等類此處分,得提起訴願、行政訴訟之救濟。
(4)釋字第784號解釋:各級學校之學生不服學校的敎育或管理措施,損害其「權利」,各級學生的學生,均得就相關措施,依行政爭訴法規定,提起相應的救濟,沒有予以限制的必要,於比範圍內釋字第382號解釋應予變更。(重要考點,請注意!)
4、敎師
(1)公立學校教師不服停聘、解聘、不續聘之行政處分或具體措施(曠職登記、扣薪、留支原薪、敎師評量):釋字736號解釋,當事人的自由選擇權下列救濟
A、申訴、再申訴、行政訴訟
B、申訴、訴願、行政訴訟
C、訴願、行政訴訟
(2)私立學校與教師為私法契約關係,敎師不服該私立學校停聘、解聘、不續聘之私法上意思表示,依敎師法第42(條規定,得自由選擇下列救濟途徑:
A、申訴、再申訴、民事訴訟
B、申訴、民事訴訟
C、民事訴訟
(3)各公立學校不服敎育部再申訴之終局決定,不得再提起行政訴訟,此乃教師法之特別行政救濟制度(最高行政法院106年6月聯席會議決議)。(重要考點,請注意!)
(4)公立高中以下的敎師:不服學校之「年終成績考核」及「平時考核之懲處」即記過、申誡之懲處,影響教師之升遷介聘、財產之權,教師不服得依敎師法之規定,自由選擇以下之救濟:(最高行政法院108年聯席會議決議)
A、申訴、再申訴、行政訴訟
B、申訴、訴願、行政訴訟
C、訴願、行政訴訟
5、受刑事羈押之被告(釋字720號):準用刑事訴訟法,向裁定羈押之法院提起「準抗告」之救濟。
6、受刑人
(1)、不服法務部否准假釋之決定(釋字691號),依據監獄行刑法之規定,得依法向監獄機關之上級提出「復審」(相當於訴願)之救濟,不服復審決定後得再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受刑人不服監獄之處分或管理措施其影響權益並非輕微者,依監獄行刑法之規定,得提出陳情,並得向其監督機關提出申訴(相當於訴願)之救濟,受刑人不服申訴之決定得於30日內,準用行政訴訟法簡易訴訟程序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釋字755號)。
7、人民不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行政罰案件:準用刑事訴訟法向地方法院聲明異議、抗告(一級二審)。
8、軍人及役男(釋字第430、459號),不服核定退伍、體位判定之行政處分得提起訴願、行政訴訟之救濟。
9、人民、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不服主管機關依都市計畫法所發布之都市計畫,認為有權利或一定期間內有權利之損害,不論其都市計畫之性質,均得依行政訴訟法「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向都市計畫所在地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確認訴訟」之救濟。(重要考點,請注意!)
私 校 教師法 在 Apollo Chen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廢止「幼稚教育法」案。
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私立學校法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特殊教育法第十條、第十七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淑慧等20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十條、第十七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之一、第九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淑慧等24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之一、第九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教師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學生輔導法草案」、委員賴士葆等26人擬具「學生輔導法草案」、委員盧嘉辰等17人擬具「學生輔導法草案」案。
七、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終身學習法修正草案」、委員李俊俋等20人擬具「終身學習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潘孟安等22人擬具「終身學習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私 校 教師法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立法委員鄭麗君在立法院就私校退場問題進行的專案報告中,質疑教育部處理私校問題只談退場是:「只想卸責,不想改善」,罔顧私立學校法54條,形同自我繳械;教育部甫推出的<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有如「迫害老師工作權的幫兇」,其第10條允許私校在退場時可與逕行與教師商討資遣條件,違反教師法第15條對教師工作權的保障。在鄭麗君的要求下,教育部長蔣偉寧承諾就此檢討改進。
私 校 教師法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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