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證! #是黨證!#不只是黨證而且還是民進黨高官
『高院認為6人確實於警政署大門(含其上警徽)、圍牆及鐵拒馬上潑灑紅漆或書寫文字,
但並未使上開物品本體、外形受損壞,
亦未使該等物品用以屏蔽、管制之效用喪失,
難認有毀棄、損壞之情;
另外物品雖因遭潑灑紅漆及書寫文字而影響美觀及整潔性,
然油漆可以去漬油等有機溶劑清洗去除,且不會損及附著之物品本體,對該等物品美觀及整潔性影響甚微,
況美觀或整潔性並非警政署之大門、圍牆、鐵拒馬之特定效用或目的,
故認被告等人所為亦未使該等物品「致令不堪用」,未合致毀損罪之構成要件。
此外,高院也不認為這些字句有侮辱公署之嫌,故判決無罪,全案確定。』
連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603/1997878.htm
#吳濬彥
#黨證無敵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1的網紅孫博萮,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守護宜蘭好山好水行動聯盟 :【縣府不作為、檢調來緝兇!】 日期:2018-06-26(二) 時間:11:00 am 地點:宜蘭地檢署門口 事由:礁溪天主堂準歷史建築群被發現遭偷拆至今已滿20日,但偷拆行為人仍「逍遙法外」!? 本案因宜蘭縣政府的行政不作為,未依審議會審議結果指定登錄為歷史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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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 #司法 真的能相信嗎?真有所謂的 #司法獨立 嗎?未來 #人民 要對 #警政署 #警察局 #潑漆 的話也能夠和 #民進黨 享受同樣 #免罪 待遇嗎?>
民進黨幹部吳濬彥等6人,3年前到警政署大門警徽上以紅漆書寫「交出323暴警」等文字,再於大門上潑灑紅漆,一審依毀損罪判6人各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逆轉,都判無罪確定。
高院認為,吳男等人分別在警政署大門、圍牆及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之鐵拒馬上潑灑紅漆或書寫文字,但並未使其本體、外形受損壞,亦未使該等物品用以屏蔽、管制之效用喪失,難認有毀棄、損壞之情。
高院指出,這些物品雖因遭潑灑紅漆及書寫文字而影響美觀及整潔性,但油漆可以去漬油等有機溶劑清洗去除,且不會損及附著之物品本體,對該等物品美觀及整潔性影響甚微,未使該等物品「致令不堪用」,不符合毀損罪的構成要件。
合議庭表示,吳濬彥在警政署大門、圍牆上以紅漆書寫「交出323暴警」、「323」及「四周年」等文字,非屬抽象謾罵或嘲弄詞語,至潑灑紅漆部分,依常情觀之,亦難謂寓有何貶損、污衊評價之意,不構成公然侮辱公署罪。
檢方起訴指控,吳濬彥、張迪皓及張耿維等6人,在2018年到警政署大門警徽上以紅漆書寫「交出323暴警」等文字,再於大門上潑灑紅漆,並在行政院之4號門、5號門前,再將紅漆潑灑於擺放在該處的鐵拒馬。
民進黨6幹部潑警署大門紅漆 二審竟大逆轉無罪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603001980-260402
#民進黨幹部 #吳濬彥 #張迪皓 #張耿維 #檢方 #潑灑紅漆 #高等法院 #公然侮辱公署 #無罪
致令不堪用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昨天看到朋友轉貼dcard這篇貼文
大意就是有人的老爸交了一個新女友
結果新女友搬進家裡以後開始擺出後母臉
對他頤指氣使 有天還把他總價值十一萬的衣服全丟了
女兒氣到說要報警
詢問網友這應該要告什麼
結果下面一堆出餿主意的說要告強制罪 要告竊盜
但竊盜其實有一個要件就是要有把東西「據為所有的意圖」
準後母只是把東西拿去丟了並沒有據為己有 所以並不符合竊盜的構成要件
至於有人說後母把衣服丟掉是為了不讓女兒穿他喜歡的衣服
所以構成強制
但是強制罪必須要有強暴脅迫的行為
而且還有部份實務見解認為實行強制行為的時候被強制人必須在場
所以看起來也是不符合
告這兩條很可能最後都是不起訴
那難道就沒事了嗎
當然不是
還有一條「毀損罪」
刑法第354條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
不只是把別人東西弄壞導致不能使用會成立毀損
如果把別人的東西隨意丟棄導致他人也無法使用該物品
同樣也構成毀損
提供一個把別人的選舉看板拆下來拿去丟掉,成立毀損罪的判決
「按刑法第354條毀損一般物品罪中所謂的「毀棄」指造成客體根本上之存在遭毀滅或丟棄行為;所謂的「損壞」係指未滅絕客體本身,卻改變物之外觀形貌而致其效用滅失或減低之行為;另所謂的「致令不堪用」則係指「毀棄」、「損壞」以外,未變更物質之形體,但已使其本來之效用喪失者而言。查被告楊淑靜、楊賜仲將楊舒萍競選看板自前開電線桿拆除後,旋將之丟棄於南天宮廟之垃圾堆內,而達到毀棄之程度,是核被告楊淑靜、楊賜仲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54條之毀損他人物品罪。」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4年度易字第159號刑事判決參照。」
所以建議這個網友可以去告準後母毀損
雖然毀損罰得很輕啦
不過網友也透過這點讓爸爸知道這女人絕對不是可以娶回家的款式
不得不稱讚一下爸爸沒有被愛沖昏頭 還很有概念的說要帶女兒去找律師
真的很明智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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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宜蘭好山好水行動聯盟 :【縣府不作為、檢調來緝兇!】
日期:2018-06-26(二)
時間:11:00 am
地點:宜蘭地檢署門口
事由:礁溪天主堂準歷史建築群被發現遭偷拆至今已滿20日,但偷拆行為人仍「逍遙法外」!?
本案因宜蘭縣政府的行政不作為,未依審議會審議結果指定登錄為歷史建築,亦拒不展延其暫定古蹟身份,使準歷史建築群缺乏文資身份保護,致使本準歷史建築群於 6 月 6 日發現已遭偷拆得面目全非,本聯盟 6 月 8 日又發出新聞稿呼籲,要求宜蘭縣政府應速查明礁溪天主堂準歷史建物群遭偷拆究竟為何人何時所為、保全相關證據,並將調查結果公諸於世,然縣府至今無任何回應。
6 月 11 日監察委員親赴礁溪天主堂勘查時,宜蘭縣文化局亦表示尚不知行為人為何人。
建物所有權人財團法人天主教會台北教區既否認拆除行為,表示拆除行為人另有他人,按刑法第 353 條第一項「毀壞他人建築物、礦坑、船艦或致令不堪用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本聯盟將前往宜蘭地檢署按鈴申告,請檢方查明究竟何人擅自拆毀他人建築物,及本案是否有其他共犯,以彰法紀。
【守護宜蘭好山好水行動聯盟新聞稿】
2018-06-26@宜蘭地檢署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mBeKeP9FQdVJZnlIfXp9Rfq875vQ8698Sir4_LyK7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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