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嘉瑜委員109年度第二會期問政報告:
(一)權證大當機,籲請證交所檢討系統漏洞、維護投資人權益
證交所說權證系統當機是由於部分券商違反委託筆數規定,瞬間輸入大量權證委託所致,嘉瑜認為若券商能單方面透過大量輸入委託來癱瘓證交所系統,則當投資人要獲利時,券商來不及避險就乾脆直接把系統弄崩,豈不成為券商的最佳避險保障?故要求證交所檢討改進!
(二)嘉瑜成功呼籲關務署詳查冒名報關,但仍有不足之處!
嘉瑜於去年12月9日質詢時警示關務署,應盡速詳查部分報關行冒名報關頻繁、民眾透過「易利委」APP點選申報不符之疑慮及APP內聯繫窗口等情事,而關務署也於日前正式回應嘉瑜的呼籲。
但針對嚴重累犯報關行應處確實為停業處分、「易利委」APP應加強宣導民眾積極回報冒名報關等情事仍未能有效執行,嘉瑜也將持續督促!
(三)淘帝案提前預警金管會,並呼籲嚴禁中資徵求委託書
淘帝KY被指涉及掏空、財報不實、內線交易等案,嘉瑜早在1月7日即去函預警金管會,並於函中呼籲金管會加強對KY公司之中資限制管控,並應立法嚴禁中資背景公司於市場上徵求委託書。
(四)金管會、證交所擺爛爭議一籮筐,嘉瑜持續監督金管會、證交所!
1. 理專A錢案、康友淘帝KY、TDR坑殺小股民,多次發生金融市場監理失靈、失效,金管會卻毫無作為。再從石油正二、TDR之亂及KY股淘空案等,也顯示出金管會與證交所內部管理紊亂,標準不一,嘉瑜強烈呼籲整頓金融監理亂象。
2. 日盛金中資爭議未解,金管會執意護航富邦!
109年12月初富邦金公告將採敵意併購方式,公開收購日盛金50%-100%日盛金股權,但日盛金涉及中資爭議已久,嘉瑜揭露富邦金於公開收購前,早就先行在10月中就開始與金管會高層「溝通」,送件後僅花9天核准,在未釐清日盛金背後是否為中資之前,金管會核准富邦金與其公開收購案,並於收購大限將至之際,無視行政中立、日盛金員工權益,同意富邦金延長收購時間,共長達90天!
嘉瑜長期關注中資議題,多次去函詢問金管會關於日盛金實質受益人處理方式及後續,也都不了了之,金管會也都無動於衷。嘉瑜對金管會抓小放大的裁罰標準及其態度,深感遺憾!嘉瑜會鍥而不捨地監督金管會,以及金金併中資爭議。
(五)嘉瑜積極協調、成功爭取放寬創新板、戰略新板專業投資人門檻
1. 自金管會有意推行新板後,嘉瑜就多次與金管會溝通,並於去年9月舉辦公聽會彙整產業界人士經驗與建言後,認為金管會擬推行僅專業投資人(總資產3,000萬元)及法人(總資產5,000萬元),才能夠在新創版投資門檻過高。
2. 成功爭取放寬專業投資人資格限制,增列近 2年度平均所得達 150 萬元之自然人,讓更多人能參與新創產業的股市成長歷程。
(六)居住正義-正視高房價、高公設比事實,嘉瑜持續推動實坪制!
1. 房價屢創新高,但更讓民眾深惡痛絕的是辛苦花錢買的房子,實際坪數卻是被灌水!民眾花大錢買到的是居住空間還是高比例的公設?嘉瑜長期關注高房價、高公設比議題,嘉瑜在會期中提案要求研議對公設比的限制,並要求內政部檢視現今法規,強制規範建商於銷售廣告中刊登主建物及公設面積!
2. 嘉瑜於總質詢中向行政院爭取、提案要求研議實坪制之可行性,並在內政委員會中提案正視炒紅單亂象,加強聯合稽查及取締等措施,要求內政部釐清紅單之適法性。
(七)居住正義-嘉瑜促選擇性信用管制
央行總算出手!籲請中央落實囤房稅!
1. 嘉瑜會期中多次向央行楊總裁、財政部蘇部長對於何時實施選擇性信用管制,提出質詢、臨時提案等,要求部會審議各管制措施的可行性與影響。而於109年12月2日嘉瑜質詢央行,何時實施選擇性信用管制?隨即於12月3日行政院、國發會提出了#抑制炒房五大面向、九大房市健全方案,12月7日央行提出選擇性信用管制辦法。
2. 其中包括取締預售屋紅單、遏止過多資金流向房市、選擇性信用管制等,但這健全房市方案中卻不見囤房稅,而外界認為最有力度的選擇性信用管制,也只是在中長期規劃中。因此這九大方案的效果究竟能發揮到怎樣的程度,嘉瑜會不斷追蹤、監督後續抑制房價施政成效!
3. 嘉瑜籲請各部會持續檢討房市健全不足之處
● 實坪制仍被忽略、並未重視!
● 囤房稅、房地合一稅仍未落實完全。房屋稅地價稅合併課徵不動產持有稅自2014研議至今仍無下文!房屋評定現值與市價不符,應落實稅基以實價為原則。
● 公設比浮濫灌水,完全沒有處理。
● 建商銷售廣告應刊登主建物與公設面積
4. 針對居住正義,嘉瑜主張:
● 推動實坪計價、實坪制。
● 實價登錄網站應簡單、清楚載明實坪市價。
● 強制規範建商銷售廣告應刊登主建物與公設面積。
● 高公設比,中央應盡速盤點檢討法律中關於公設相關規定,並研議是否針對公設比設定限制。
● 重新檢討不動產登記制度,嘉瑜提出不動產登記法應盡速立法。
● 中央應整合地方落實囤房稅、房地合一稅課徵。
● 推動房屋稅地價稅合一之不動產持有稅。
● 落實房屋評定現值以實價為原則。
(八) 少子化成國安危機,
籲請中央解決公托、公幼資源不足問題
1. 擴大公共化幼兒園預算逐年提升,但實際就讀公共幼兒園比率卻連年維持在31%,全國更有高達172個行政區公共化幼兒園核定比例未達4成,顯見量能嚴重不足
2. 嘉瑜於總質詢中向行政院爭取,希望中央投入資源活化現有閒置校舍,以擴大公托、公幼量能,將政策目標設立為公托、公幼免抽籤,避免家長需在就業與孩童托育間不斷奔波,造成國人不敢生養
3. 獲教育部承諾育兒津貼由2500元加碼至5000元政策,將於110年初如期執行,在公托、公幼資源仍不充足的過渡期間,希望透過育兒津貼加碼政策,減輕家長生兒育女的經濟壓力
4. 揭露「托育媒合平台」違法資訊揭露程度嚴重不足,要求衛福部需確實整合機構資訊與違法裁罰紀錄,以協助家長挑選合格、安全、可信賴的托育中心。
(九) 持續追蹤勞動基金局弊案
1. 勞動部忽視檢舉,卻不敢面對行政疏失!
2014年12月至今,游迺文遭匿名檢舉高達4次,檢舉內容諸如「行事跋扈霸凌部屬,對龐大基金操作不公,且利用職權運作,選擇特定券商作為基金操作之合作廠商,且多次與券商飲宴應酬等情事。」等誇張行徑,游組長甚至囂張到將與券商飲宴、夫妻登遊艇的相片PO臉書,而此些違反廉政規範的鐵證,勞動部卻都說已善盡行政調查之能事、查無不法等語,根本是在睜眼說瞎話!
2. 責任通通推給檢調,金管會卻坐以待斃!
在勞金弊案爆出投信涉案前,嘉瑜早已致電提醒金管會:這其中可能涉及圖利券商、拉抬特定股票等疑慮,請金管會盡速調查!
投信涉案後嘉瑜持續追蹤金管會調查進度,金管會卻一概回應:「檢調現正調查中,我們會配合」,擺出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卻忽略在刑事司法追訴之外,金管會針對此弊案,「依法」仍有繼續踐行行政調查與監理之職責。
3. 曾欲調職游迺文又撤回理由矛盾,簽呈紀錄卻全都消失?
勞金局3年前「曾出公文」,欲將國內投資組游前組長調離現職,之後卻不了了之, 嘉瑜當時曾質疑勞金局局長當初為何決定要調職,後來又撤回?
嘉瑜並曾去函詢問勞金局,請求提供當時調職後又撤回的簽呈公文,藉以釐清上述嘉瑜對撤回理由的質疑,想不到勞金局竟回覆稱:「未有正式發文紀錄,並已辦理註銷事宜。」拒絕提供,但據當時新聞報導,均稱局長確實是「曾出調職公文」,其中究竟是誰在說謊?消失的公文又是否在隱瞞什麼?嘉瑜定於未來持續監督勞動部行政調查,確實做到毋枉毋縱!
(十) 倡議開放勞退自選+TISA
1. 嘉瑜在109年10月質詢勞保年金改革議題時,就勞保基金財務狀況不佳一事,向勞動部建議應參採私校退撫儲金,提供自選投資組合,為勞保基金運用增加彈性空間,並能提升長期投資績效
2. 109年11月底驚爆勞退基金炒股弊案,顯見勞動基金內控機制有待檢討,同時,嘉瑜再次倡議,退休金制度應順應民意,朝開放勞工自選投資方向改革,讓政府角色由操盤手轉為監督者,籲請勞動部回應民眾對於開放勞工退休金自選投資平台的呼聲,並邀集各界進行研討,朝開放勞退自選平台的方向改革。
3. 此外,嘉瑜也致力於推行TISA個人投資免稅帳戶,預估TISA上路後將會有六、七十萬人參與,可讓台股基金年增160億元規模,證交稅稅收每年可增加80億元。嘉瑜呼籲財政部應審酌推行TISA的必要性,並於將來直接推動修法,使勞工自選投資的權益能更進一步!
(十一)
成功爭取區間測速納國家標準檢定
1. 第一會期提案要求經濟部將區間測速系統納入法定度量衡器,經濟部於109年10月正式公告納檢,自110年1月1日起,公務用區間測速系統需經國家標準檢驗合格後,方可作為執法開罰依據,以維護執法正當性與公信力,避免準確度不足之儀器使民眾妄遭開罰。
2. 引述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證實未經國家標準檢驗之區間測速系統,竟有高達64%之測速資料精準度不足,導致測速結果難以認定民眾是否有超速駕駛,再次要求交通部及警政署應全面撤銷罰單,以落實國家行政行為信賴保護原則。
(十二) 和泰汽車爭議案件連連,強力監督
1. 於109年9月揭露TOYOTA油電車煞車零件瑕疵案,透過記者會、質詢、委員會提案等各種形式,持續要求交通部積極處理該案,並呼籲和泰汽車應提供車主顧客服務活動,為車主免費檢修、更換瑕疵零件,歷經三個多月強力監督,TOYOTA終在109年12月中公告免費服務活動訊息,成功為車主爭取權益並保護用路人交通安全。
2. 於109年10月再度接獲數百名TOYOTA車主連署陳情,揭露TOYOTA RAV4相關車型出現漏水災情,同樣以記者會、質詢、委員會提案等各種形式,要求交通部積極處理,TOYOTA後於109年12月底發布聲明,將主動聯繫車主回廠檢測,並提供相關零件免費更換,嘉瑜迄今仍持續追蹤此案零件更新情形,希望盡最大所能保護車主權益。
(十三) 倡議機車汰舊換新資格放寬,獲政院採納
於109年11月於委員會質詢,向財政部提出機車汰舊換新政策應放寬適用資格,包含擴大親等限制、將首購族納入補助對象,並於109年12月提出法律修正案,政策倡議獲行政院採納,110年1月初所公布之汰舊換新修正草案中,直接取消了機車舊車登記期及親等限制,使得首購族亦能享有機車汰舊換新補助,除了降低國人購入機車的經濟負擔,亦可有效汰除老舊車輛,減輕環境負擔。
(十四) 推動檸檬車法成功,並要求縮短緩衝期!
1. 嘉瑜於109年12月召開記者會,呼籲我國應盡速比照美國「汽車瑕疵擔保」的特殊規定:「新車交付一定期限或里程內有瑕疵情形,車主可要求車商更換新車或解約退款」,這就是俗稱的「檸檬車條款」!
2. 在嘉瑜持續監督力倡下,檸檬車條款將在7月1日上路,但嘉瑜認為還有許多不足,也會持續監督修法。
(十五) 揭露民眾被迫花萬元換天然氣抄表裝置,呼籲經濟部約束業者
於109年8月接獲民眾投訴,召開記者會踢爆天然氣業者利用民眾資訊不對等,先要求用戶更換裝微電腦瓦斯表,再自費上萬元加裝無線抄表裝置,要求經濟部應約束業者,為用戶更換瓦斯表前應清楚說明可選裝傳統機械表或微電腦瓦斯表,而無線抄表裝置費用應比照水、電業,由業者自行從盈餘中負擔,不應將設備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十六) 持續關注內湖、南港相關議題
1. 成功爭取【1881圓山-礁溪】增設南港轉運站站點
嘉瑜上任後多次與交通部公路總局協調,爭取國道客運【1881圓山-礁溪直達車】增設南港轉運站站點,歷經兩個會期的努力,在109年12月底起,南港居民已經可以在南港轉運站西站搭乘【1881A】路線往返宜蘭!
2. 倡議松湖變電所改作社會住宅
松湖超高壓變電所建案延宕近20年,嘉瑜多次向台電、內政部及住都中心倡議,應將該用地改作社會住宅,讓在內湖科學園區工作的青年族群可就近居住,更可一併舒緩內科地區塞車問題,可謂一舉數得!
3. 督促交通部推動捷運汐東線、基隆捷運,路網整合問題
持續關注港湖地區捷運路網辦理進度,原汐止民生線與基隆輕軌改為汐東線與基隆捷運,要求交通部加速相關作業,讓各項軌道建設能在原訂期程內完成綜合規畫,早日提供基隆、汐止地區居民更便利的大眾運輸系統,以減少從此兩地區開車到台北上班的車流,緩解內湖、南港地區長久以來的塞車情形。
4. 國道五號塞車問題
國道五號塞車問題日益嚴重,造成車流從南港聯絡道一路回堵至環東大道,嘉瑜透過質詢、協調會等形式,邀集交通部高公局、台北市交通局及新北市交通局等單位研商改善方案,並分別請交通部高公局研擬國三、國五匝道分流辦法、台北市政府評估增設匝道可行性,嘉瑜也會在交通委員會追蹤後續進度,希望能盡早改善南港地區聯外交通壅塞問題。
退撫基金運用情形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速審私校退場,保障師生權益,高教轉型不能再等!」
大家都知道廣設大學的政策,但有多少人清楚政策的後果?
虹安認為由於台灣面臨少子女化趨勢,大專院校招生情況每況愈下。當中私立大專以及技職院校由於學費較高,以及部分經營不善,面臨經營困難甚至倒閉的情形更加嚴重。
根據教育部統計,有超過40間高中職及大專院校被列入預警機制,更有24間大專院校在108學年度的註冊率低於70%,其中有23間是私立學校。高教過度擴張的惡果,我們何時才要面對與處理?
因此,由虹安提出「#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修法,在院版草案的基礎上, 主要朝以下三個方向努力:
1️⃣ #強化預警加速退場:明確訂定需要進入預警的標準,並加強推動在預警邊緣的學校進入專案輔導程序。
2️⃣ #擴大利害關係人參與:在退場過程中納入教職員、學生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參與。除了維持原教育部的社會公正人士與教職員不得少於三分之二,加入留任原董事會董事一到三人,以協助新董事會收尾的諮詢與負起善後責任。
3️⃣ #確保師生權益:進一步明確保障教師資遣退撫與學生轉校及原地畢業權益,不受到誘迫而必須被逼退或轉學。原本從停招到停辦只有一年,為了確保學生受教權益,規定在正常授課之前提下實行人力及組織裁併,拉長到學生都順利畢業或正常轉校離校後才可停辦。在退場基金的運用上,也擴大用於保障教職員轉調、介聘的部分並給予聘用學校誘因。
出身學界的張其祿委員也指出,教育部提出的草案版本對於預警標準過於寬鬆,需要納入更多具體指標並嚴格執行。如教育部過往草案中曾納入的「私校學生數若低於三千人,連續兩年註冊率未達六成」指標這次卻拿掉,恐怕無法即時預警並適時處理私校退場的問題。
虹安認為,在私校退場的過程中,外界相當關注新版「私校退場條例」中新增退場後 #校產必須歸公 的規定,無法如《私立學校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可轉捐給其他學校法人或辦理教育、文化、社會福利事業之財團法人。由於當時捐資興學時國家已經給予很多土地、租稅的補助優惠,這些錢應當屬於國家與全體國人。
對於院版草案有可能導致私校董事會有機會「#逃避校產歸公」、把錢拿回私人口袋的疑慮,除了依靠教育部退場與停辦的審議機制做把關以外,虹安在修法版本當中也明定後續轉型事宜的主管機關,不是讓這些學校退場完就不受管制。而如果要改制轉型甚至是後續校產要移動到其他教育、文化及社會福利事業的法人,教育部還是要負起召集與統管的責任。
虹安今天也特別感謝三位關心高教議題的公民團體代表到場。也感謝他們寶貴的意見,包括: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 指出,在私校退場的過程中,學生的受教權以及教職員的工作權受到衝擊,因此支持退場審議會應該納入教師工會及學生權益團體代表。此外,林理事長也提出私校報給教育部的薪資名冊常有浮報導致 #幽靈受薪名冊的問題,這些名冊應該公開受檢視以杜絕亂象。
#全國私立學校產業工會理事長尤榮輝 表示,私校工會長期關心私校退場議題,期待立法院優先審查「私校退場條例」,保障師生權益也 #確保退場後的公益性,並確實解決現行私校退場過程紛爭不斷,以及董事會解散及校產清算「歹戲拖棚」的問題。尤理事長也指出,希望在預警的階段就可以「超前部署」納入社會公正人士當監察人,更好協助私校轉型。
臺灣北部大專院校學生自治聯合協會-北學聯代表 #詹凱淇 也說,私校退場需要有秩序的退場,目前退場過程中已經看到傷害學生受教權的狀況,包括逼迫學生退學、清空師生的情況。因此詹凱淇期待未來審議會中應廣納學生代表與教師代表的意見,比較能夠從 #保障學生權益 的角度來把關。
虹安希望,透過這個版本修法,可以推動「4到8年內終結廣設大專院校、資源錯置的情況」,以應對少子化情況下教育體制與社會發展的劇烈改變,將原本的私人興學資源釋出轉作社福、教育及文化事業,確保全體人民公益與福祉。對於外界陸續給出的許多修法意見,只要是對保護師生權益、完善推動私校有序退場有幫助的,我們都會傾聽並納入修正。
教育是百年大計,攸關台灣未來人才培育的高教轉型,不能再等!
該是我們負起責任解決問題的時候了 💪
🔗新聞連結:
1.高虹安促盡快審查私校退場條例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5065959?from=udn-catebreaknews_ch2
2.少子化衝擊學校退場亂象多 民眾黨呼籲盡速完成修法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5065716
3.24所大專院校註冊率不到70% 民眾黨籲速審「私校退場條例草案」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371119
4.民眾黨團版私校條例3亮點 高虹安強化提前預警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1204002371-260407?chdtv
退撫基金運用情形 在 綠角財經筆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十一月27日,國內資產管理業界的重大新聞就是負責管理勞保與勞退基金的勞動基金運用局,發生國內投資組組長游迺文接受特定公司飲宴招待後,動用基金買進特定股票。以及每月刷卡金額遠高於薪資所得與財產來源不明的問題。期間長達八年。
這是很典型的,用公眾資金為他人抬轎的狀況。對受託管理他人資金的經理人來說是一種非常不專業也犯法的行為。
月薪十萬,每月卡費15-22萬。
假如你是一個一般工作者,每月有紀錄的開銷(譬如信用卡)遠高於報稅的薪資所得,國稅局可能就會開始注意你了。
而一個管理龐大勞動基金的重要組長,居然可以長達八年的時間,信用卡消費遠高於所得,然後沒有人注意。
政府的螺絲難道專門對市井小民很緊,對這種該注意的人物卻非常的鬆嗎?這種事情沒人有警覺?
這些管理他人資產的經理人的資產與消費狀況,應是列在A級名單上,稅務單位與政風單位都要特別注意,三不五時看一下的啊。
然後勞動基金局的公告是這樣:
“嚴謹投資機制,不是單一個人可以操控決定。”
好,整體勞動基金的投資策略是投資委員會決定的。但組長還是可以下令買進特定公司股票啊。不然怎麼會有這起弊案?
最後說”不會損及勞工權益”。
我實在很難理解為何拿勞工的錢去幫別人抬轎,是要怎樣不損及勞工權益。
這就是拿勞工的錢,去送給寶佳啊。整個公告就是在粉飾太平。開誠布公的說明有那麼難嗎?
以建築起家的寶佳集團,在近幾年的台灣房市大多頭,已經從廣大購屋民眾身上賺到大筆獲利了。然後成立的寶佳資產管理,還要利用勞動基金,再次從廣大民眾身上獲利。
這吃相會不會太難看?
為他人管理金錢的經理人,存在三大領域。第一個是基金公司。第二個是保險公司。第三個就是政府經營的民眾退休金。
"以職務之便,謀取私利"這篇文章可以看到凱基、安泰、德盛安聯三家基金業者出包。
"指數化投資甚少被提及的優點—從南山人壽經理人事件談起"可以看到南山人壽出問題。
這次勞動基金局組長濫用資金事件發生後,我們已經湊成了大滿貫。在台灣,這三方面全部發生過經理人傷害投資人利益,圖利自身的情形。
為何坐上經理人職務後,很難抗拒這個誘惑?
這個問題我們又必須回到資產管理的本質。
資產管理是客戶出於信賴,將資金交給經理人管理。經理人出於專業,應以客戶的利益為優先考量,來進行投資規劃。其實也正只有把客戶當成首位,才可稱專業資產管理。
現在的資產管理恐怕不是這樣。
不少資產管理公司其本質是廣告公司,而它賣的剛好是基金而已。假如這家公司改賣牙膏、尿布,很有可能它也可以做得很好。
這種以行銷為主體的”基金公司”有甚麼特性呢?
有以下幾點:
廣告過去績效。
拿過去幾年表現好的基金出來大書特書,好像這家公司就只會推出贏家基金。然後跟多如牛毛的各種基金獎合作,就可以自稱為得獎基金。完全不告訴客戶追逐過去熱門是很糟糕的投資行為。
大量發行基金。
各種產業,包括5G、機器人、電動車、潔淨能源。各種地區,從許久以前的BRIC,到現在的美國股市。拼命發行。總會有基金矇對,得到很好的績效。
高經理費。
這是體現資產管理者與客戶利益衝突的核心點。費用愈高,資產管理者就會賺愈多錢,投資人績效就會愈差。以客戶為優先的資產管理業者,會避免高額收費。
用這幾個標準來看,你就會知道大多檯面上的基金公司到底是資產管理業者還是行銷業者。
經理費是”合法”的從投資人身上賺錢的方式。
那不合法的呢?
你就會看到本文提到的各種經理人損傷客戶利益的情事。將從投資人身上盡可能賺錢的心態,發揚光大,變成直接犯法利用客戶資產為自己賺錢。
一個整天只想著為自己賺大錢的資產管理業,出現想替自己賺錢的經理人。不是太意外的事。
而且你以為所有弊端都有被抓到嗎?
你以為所有的謀殺案都有破案嗎?
就像家中看到一隻蟑螂,你該懷疑有更多的蟑螂藏在他處。
看到一位犯法的經理人,你該懷疑實際上恐怕更多。
私有企業包括基金公司與保險業者,政府力量較難完全掌控。但國營的全民退休金計畫,至少可以進行防弊。
方法就是綠角財經筆記一直倡導的指數化投資。
勞退、勞保、退撫基金、國民年金,應該更全面的進行指數化投資。
不是指數成分證券就不能買。經理人沒有太多可以決定買賣特定證券的權力。正可以防止這類弊端。
而且從投資原理與實際成果來看,指數化投資往往還可以帶來比人為主動操作更好的成績。
不論是從防弊的觀點或是績效的目的,國家退休金計畫都應該更全面的採行指數化投資。
一個淪為讓人中飽私囊的金錢來源的勞動退休金與保險機制,不會得到民眾的信賴。
一個連國營的基金都會出問題的環境,民眾也不會相信政府會對金融業者有多好的管控能力。
全文也可見今天文章:
https://greenhornfinancefootnote.blogspot.com/2020/12/abuse-of-labor-funds-in-taiwa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