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最近陸續多了很多新專科嗎?
我一併都先更新囉
有些還在籌備中的大約都是4月會開幕
請自行查詢相關細節喔!
有存舊版的朋友
記得更新資訊囉^^
📌全台鼠醫院資訊 #20210323更新版
(倉鼠建議找★野生動物專科★獸醫診治)
📌醫院資料為蒐集鼠友們帶鼠就醫整理而成,不為醫院背書與處理個人醫療糾紛 ,偏遠區無特寵專科但有犬貓兼看,適合一般外傷或緊急醫療處裡,請自行判斷喔!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3的網紅高雄市議員-林于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沒病歷會耽誤急診?醫護:消防局長沒sense】 高雄市接連發生兩起救護車出勤遭患者「指定醫院」的爭議:一案中 2 位救護員堅持勸說家屬依法送至就近適當院所,卻慘遭上級調職;後來另一案,救護員順家屬的意從楠梓跨縣市送到台南市東區!到底緊急救護,是否必須送到之前常去、有病歷的醫院?我在今天的質詢提...
醫療糾紛 查詢 在 新思惟國際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有時候,不錯且有意義的個案,可以用 Image Challenge 的分類刊登,這次邱家佑醫師團隊,就作了一個很好的示範。
▌ 個案有意義,但在 case report 沒賣點?
當初看到這個 case 的時候,就在想如何發表出去。原本打算發表成一篇 case report 到內科或是腸胃科的 journal,但是實際開始下筆時,才發現這個臨床表現對內科跟腸胃科來說並不特別,甚至可以說有點無趣。因為胃出口阻塞導致嘔吐很常見,有一大堆的鑑別診斷,而且相關的 case report 跟 review article 已經被寫爛了。
經過思考後,我覺得這個 case 有趣的點,在於一個月內第三次就醫才被確診:第一次是直接從急診出院;第二次是住院兩天,持續地嘔吐在前兩次就診都被當作急性腸胃炎;直到第三次做了 POCUS(Point-of-Care Ultrasound)才發現有膿瘍,而且三次就診時的抽血數據幾乎正常,沒有明顯的右上腹痛,也沒有發燒。
因此把這個題目以 image challenge 的形式投稿到急診期刊,並且是以一個短短的 case scenario 加上 QA 的形式刊出。
▌ 每個月都有校友登上 PubMed
▪ 2020 年 3 月 PubMed(SCI),共有 41 篇!
▪ 2020 年 2 月 PubMed(SCI),共有 59 篇!
▪ 2020 年 1 月 PubMed(SCI),共有 56 篇!
▪ 2019 年新思惟之友 SCI 論文發表,共 517 篇!
看到眾多校友逐步做出自己的成績,從 0 到 1 突破困境、得到被挖角機會,或在體系內獲得升遷,往更好薪酬與發展邁進,而你,朝著自己想要的方向前進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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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介紹
一位 68 歲糖尿病女性患者,因為反覆的嘔吐而住院,由於患者沒有其他的症狀,一開始懷疑為止痛藥引起的胃痛,就開了胃藥讓患者回家,但患者的嘔吐沒有改善,住院給藥後回家,又因為一樣的症狀來到急診。
第三次來到醫院,抽血顯示有感染相關變化,肝膽相關的項目都正常,這時邱醫師提供了患者的超音波,並請問讀者們,提供四個選項,後續應該怎麼做。
答案是進一步施做電腦斷層,因為超音波已經看到肝臟有不正常發現。最終結果為產氣性膽囊炎並破裂,影響到十二指腸,導致阻塞,以及胃部的嚴重漲大。電腦斷層影像可見,患者狀況非常糟糕,再晚些診斷,就可能產生敗血性休克。
這個例子有意思的地方在於,患者真的沒有腹痛,抽血也沒有任何能懷疑肝膽疾病的線索,而患者因此來來回回醫院三次,主要原因就在於這是個糖尿病患者,感染機率高,痛覺遲鈍。
由於糖尿病是美國的重要疾病之一,這樣的患者可能出現在每一個急診室,延遲診斷也可能造成醫療糾紛,這樣的案例分享,能給讀者很好的思考訓練,並有教育意義。
而邱醫師藉由良好的案例分享設計,讓大家理解,關鍵在於超音波,症狀跟抽血結果都有可能誤導,下次遇到覺得奇怪的患者時,記得作個影像檢查!
▌ 期刊介紹
Emergency Medicine Journal 創刊於 1984 年,前身為 Journal of Accident & Emergency Medicine。目前為 The Royal College of Emergency Medicine(皇家喔!)的官方期刊,並為 BMJ journals 的一員。
2018 年的 impact factor 為 2.307,在 Emergency Medicine 領域排名為 Q2(9/29) 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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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 查詢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沒病歷會耽誤急診?醫護:消防局長沒sense】
高雄市接連發生兩起救護車出勤遭患者「指定醫院」的爭議:一案中 2 位救護員堅持勸說家屬依法送至就近適當院所,卻慘遭上級調職;後來另一案,救護員順家屬的意從楠梓跨縣市送到台南市東區!到底緊急救護,是否必須送到之前常去、有病歷的醫院?我在今天的質詢提出了疑問。
消防局長黃江祥告訴我:「如果送到其他醫院沒有病歷的話要重新檢查、真的會耽誤患者的生命。」但我和團隊同仁詢問了專業醫師、護理師,都指出急診是進行當下的緊急處置,根本無關有無病歷,而且若後續追蹤有需要,也可利用雲端藥歷系統輔助查詢,局長所提出的問題並不存在!
呼籲各位市民朋友,我們要相信救護員的專業判斷,依法送至就近適當院所,讓傷病患在緊急狀況下得到最及時、最妥善的照顧,除了能避免後續醫療糾紛爭議,更能避免有限的醫療資源被排擠。萬一有楠梓居民急需救護車,卻發現轄區救護車已任由其他傷病患叫去別的縣市而無法及時支援,恐怕欲哭無淚!
#不限距離"一口價" 救護車成119大車隊!
消防局認為勸說家屬依法送至就近適當院所的救護員「資淺仍須學習」故予以調職,希望同仁值勤更有「彈性」,消防局也召開局務會議,特別強調讓家屬簽切結書並自費,就可送往指定院所。結果幾天後就發生楠梓產婦要求送往台南東區的跨縣市送醫案例!「彈性」的限度究竟在哪?今天可以從楠梓送去台南東區,未來能否送到台中、台北?萬一因為遠送非就近適當醫院而延誤,造成醫療糾紛,民眾訴請國賠的話,是誰要負責?
根據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只能「送達就近適當」院所,但高雄市消防救護車收費辦法第五條卻公然明訂對「指定送往就近適當院所『以外』之院所」案例收費,不只有違背母法的疑慮,更可能助長「付錢的最大」的錯誤心態。
民間救護車收費通常要 $1,700 起跳(含 2 位初級救護員 EMT-1),而且超過 5km 另計、超過 1 小時另計、中級救護員 EMT-2 以上與醫護隨車另計、藥品醫材費另計、過路費另計,動輒數千、上萬,但公家的緊急醫療救護車(含 2 位 EMT2),竟然是不限里程一口價 $1,700!直接叫 119 遠比民間救護車便宜,恐怕是造成緊急醫療救護車遭到濫用的一大因素(更何況,實務上1,700還不見得收得到)。
#避免醫療資源浪費 尊重救護員專業判斷
除了收費問題以外,「緊急醫療」的認定範圍也是一大問題,雖然規定有對檢傷分類四、五級的「次緊急、非緊急」案件收費,但實際上要被認定為四、五級相當困難,而且權責在醫療院所,而不是救護員。以新加坡為例,緊急醫療救護出勤會讓高級救護員 EMT-P 到場評估,非緊急案件一律不由救護車送醫,而是建議自行前往就診,與高雄相比較,更加尊重專業,並把資源集中在真正需要的緊急救護案件。
現行收費辦法允許非緊急病患以及指定院所的機制,與緊急醫療救護法相衝突,我要求消防局對於現行收費制度提出檢討,若是有些急症,需要跨區送至醫療設備較完整的區域型醫療中心,也可以討論後明定出來,一般狀況則尊重救護員的判斷。別讓 119 失去緊急救護的初衷,淪為 119 大車隊!
完整質詢影片→https://reurl.cc/GkjXGd
醫療糾紛 查詢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沒病歷會耽誤急診?醫護:消防局長沒sense】
高雄市接連發生兩起救護車出勤遭患者「指定醫院」的爭議:一案中 2 位救護員堅持勸說家屬依法送至就近適當院所,卻慘遭上級調職;後來另一案,救護員順家屬的意從楠梓跨縣市送到台南市東區!到底緊急救護,是否必須送到之前常去、有病歷的醫院?我在今天的質詢提出了疑問。
消防局長黃江祥告訴我:「如果送到其他醫院沒有病歷的話要重新檢查、真的會耽誤患者的生命。」但我和團隊同仁詢問了專業醫師、護理師,都指出急診是進行當下的緊急處置,根本無關有無病歷,而且若後續追蹤有需要,也可利用雲端藥歷系統輔助查詢,局長所提出的問題並不存在!
呼籲各位市民朋友,我們要相信救護員的專業判斷,依法送至就近適當院所,讓傷病患在緊急狀況下得到最及時、最妥善的照顧,除了能避免後續醫療糾紛爭議,更能避免有限的醫療資源被排擠。萬一有楠梓居民急需救護車,卻發現轄區救護車已任由其他傷病患叫去別的縣市而無法及時支援,恐怕欲哭無淚!
#不限距離"一口價" 救護車成119大車隊!
消防局認為勸說家屬依法送至就近適當院所的救護員「資淺仍須學習」故予以調職,希望同仁值勤更有「彈性」,消防局也召開局務會議,特別強調讓家屬簽切結書並自費,就可送往指定院所。結果幾天後就發生楠梓產婦要求送往台南東區的跨縣市送醫案例!「彈性」的限度究竟在哪?今天可以從楠梓送去台南東區,未來能否送到台中、台北?萬一因為遠送非就近適當醫院而延誤,造成醫療糾紛,民眾訴請國賠的話,是誰要負責?
根據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只能「送達就近適當」院所,但高雄市消防救護車收費辦法第五條卻公然明訂對「指定送往就近適當院所『以外』之院所」案例收費,不只有違背母法的疑慮,更可能助長「付錢的最大」的錯誤心態。
民間救護車收費通常要 $1,700 起跳(含 2 位初級救護員 EMT-1),而且超過 5km 另計、超過 1 小時另計、中級救護員 EMT-2 以上與醫護隨車另計、藥品醫材費另計、過路費另計,動輒數千、上萬,但公家的緊急醫療救護車(含 2 位 EMT2),竟然是不限里程一口價 $1,700!直接叫 119 遠比民間救護車便宜,恐怕是造成緊急醫療救護車遭到濫用的一大因素。
#避免醫療資源浪費 尊重救護員專業判斷
除了收費問題以外,「緊急醫療」的認定範圍也是一大問題,雖然規定有對檢傷分類四、五級的「次緊急、非緊急」案件收費,但實際上要被認定為四、五級相當困難,而且權責在醫療院所,而不是救護員。以新加坡為例,緊急醫療救護出勤會讓高級救護員 EMT-P 到場評估,非緊急案件一律不由救護車送醫,而是建議自行前往就診,與高雄相比較,更加尊重專業,並把資源集中在真正需要的緊急救護案件。
現行收費辦法允許非緊急病患以及指定院所的機制,與緊急醫療救護法相衝突,我要求消防局對於現行收費制度提出檢討,若是有些急症,需要跨區送至醫療設備較完整的區域型醫療中心,也可以討論後明定出來,一般狀況則尊重救護員的判斷。別讓 119 失去緊急救護的初衷,淪為 119 大車隊!
醫療糾紛 查詢 在 醫療糾紛整合查詢系統-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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