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突如其來的 #地震,相信很多人都有被嚇一跳,我有收到 #地震 的 #國家警報!還好不是邊緣人😱
突然遇到一個震度較大的地震,讓不少人想起 #九二一地震 時的恐懼,第一個反應就是會想立刻衝到室外,深怕躲在室內會遇到危險。
說到危險,就來跟大家介紹一個法律問題!
萬一今天發生了地震,在你逃到戶外時,卻發現鄰居被困在房子裡 #無法逃生,房子因為地震的緣故導致瓦斯管線破損,引起了 #火災,這時的你看到這個緊急情況,英勇地 #破門而入,救出鄰居,結果事後鄰居卻認為你 #破壞 了他家的大門, #要求賠償,你應該怎麼做呢?
你會選擇賠償大門遭破壞的損失,還是認為自己是為了救人才破壞大門,所以有 #正當理由,因此會主張自己不用賠償呢?
假如遇到這樣為了救人而破窗或是破門而入,結果卻遭到對方求償的情況,你可以主張所謂的「 #緊急避難原則」!
無論是在 #刑法 或是 #民法 上,都對於 #緊急避難 有相關的規定喔!
● #刑法第24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 #急迫之危險 所為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像是打破鄰居家大門的行為,可能會有 #毀損罪 的問題產生,不過今天是因為發現鄰居 #處於緊急危險 當中,假如不以這樣的方式去救他,鄰居可能就會葬身火窟,因此當鄰居認為你有毀損行為時,就可以 #主張緊急避難原則,是為了 #避免鄰居的生命發生危險 才做出毀壞大門的行為,而不是因為跟鄰居有糾紛嫌隙才去故意破壞大門的。
● #民法第150條:「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 #急迫之危險 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以避免危險所必要,並未逾越危險所能致之損害程度者為限。」
而在民法上也有相關規定,像是為了拯救鄰居,因此破壞了他家的大門,事後他向你要求賠償大門的 #裝修費用,你就可以主張緊急避難原則,說明自己是為了不讓鄰居生命發生危險才做出這樣的舉動,因此可以不用賠償大門的損失。
當然這樣的規定也 #不是無限上綱,還是要符合 #當下情況與使用手段間的平衡,假如是發現鄰居家飛進了一隻虎頭蜂,你害怕獨自留在家的鄰居小孩被虎頭蜂攻擊會有生命危險,就決定打破鄰居家的窗戶,進到屋內去拯救小孩,結果那隻虎頭蜂就默默自己飛出來了,而事後鄰居向你索賠窗戶的維修費用,可能就不太能去主張緊急避難了,因為當下鄰居小孩並 #非處於急迫危險,雖然你是 #本於好意,但行為上可能就會有點 #小題大作,所以就會需要賠償鄰居的損失。
#黃靖芸律師
#Line預約諮詢: https://line.me/R/ti/p/%40pfl1396f
#IG追蹤:https://www.instagram.com/lifelawsalontw/
#電話預約:02-27795001
#刑事律師 #離婚案件專業律師 #家事律師 #車禍律師
#民事律師 #子女監護權 #侵害配偶權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
「毀損罪民事求償」的推薦目錄:
- 關於毀損罪民事求償 在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關於毀損罪民事求償 在 Sunny 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毀損罪民事求償 在 陳政宏律師-不可不知的法律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毀損罪民事求償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 關於毀損罪民事求償 在 [請益] 關於毀損罪以及民事求償部份- 看板LAW 的評價
- 關於毀損罪民事求償 在 毀損罪該怎麼求償比較好? - Mobile01 的評價
- 關於毀損罪民事求償 在 就不成立犯罪: 「構成要件該當性」 - Facebook 的評價
- 關於毀損罪民事求償 在 [問題] 車禍對方不理能告什麼??? 的評價
- 關於毀損罪民事求償 在 2013-6/30 台中東海林XX 砸車NIKITA300CC 預估修復費用三萬 ... 的評價
毀損罪民事求償 在 Sunny 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台中霧峰的光復新村真的超美的~
有很多文青的小店,很適合逛逛❤️
今天的#法律知識分享➡️要來聊聊「在網路上罵人會觸犯那些法律呢?」
現代人很依賴網路上的人際交流📱,網路很方便,但有時造成的傷害也可能更加快速、嚴重....
如果在網路上遇到被辱罵、甚至是惡意謠言的,該怎麼討回自己的公道呢?
以下要先將網路的環境,區分為公然及非公然:
💡1. 公然:公開貼文、留言、群組中私訊等
公開貼文、留言區,甚至是群組,只要是多數人可以看到的地方,原則上都是符合所謂「公然性」!
📍如果有具體描述足以毀損別人名譽的「事實」,例如:講別人外遇的八卦….
➡️可能成立「#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而且因為網路上言論通常是以文字記錄下來,所以還有可能加重其刑,成立「#加重誹謗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是以言語、文字等抽象的謾罵,例如:罵別人白癡等
➡️則可能「#公然侮辱罪」,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誹謗跟公然侮辱,要件跟刑期都不一樣,要區分清楚喔~
💡2. 非公然:一對一私訊
所謂的公然,需要符合有多數人共見共聞的情形!所以一對一私訊的情況下,原則上不會成立刑法上的「誹謗罪」、「公然侮辱罪」!
但如果內容有另外涉及威脅性言語,則還是有可能成立「#恐嚇危安罪」!
但並非不成立刑事責任,就代表加害者可以完全沒事!
➡️不論是1或是2的狀況,都可以透過#民事求償 的方式,請求人格法益上損害!
這邊也要提醒大家,刑法是對所有不好的行為的最後一道防線,只有非常惡劣的行為才會用刑法去處罰,也就是所謂「刑法謙抑性」!
現在也有一些意見認為,刑法上應該#廢除 公然侮辱罪等,讓它回歸民法處理,以避免檢察官每天都要處理網路上互罵的事情,以節省司法資源~
大家覺得刑法上應該廢除嗎?還是應該保留呢?留言告訴我吧❤️
毀損罪民事求償 在 陳政宏律師-不可不知的法律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發生車禍時-不可不知的法律事
在交通事故頻繁的今天,萬一不小心發生車禍當事人或家屬可依循下列處理原則:
1.先注意是否有人員的傷亡,如果有的話該車禍就涉及刑事傷害等罪。若僅是財產損害,由於刑法不處罰過失毀損那就只是民事責任。
2.若雙方是輕傷,車輛有毀損則第一時間報警後,警方會對現場做拍照,並且在事故現場會對雙方做初步紀錄。該紀錄包含了車行的方向、速度、間距,事故為何發生等。
該紀錄非常重要會與將來所謂的 #初步分析表 有關。警方的初步分析表會記載雙方間的過失程度以及對於事故發生的判斷。當車禍發生時,頭腦往往呈現一個緊張的狀態,而對於所陳述的內容若有錯誤,則將影響往後的初步分析及車禍鑑定,所以現場的紀錄製作時務必冷靜。
3.日後警方可能會約詢做一筆錄,並且詢問是否提告,這時可要求警方出示之前所製作的現場紀錄等,並且這段時間去思考現場紀錄是否完全正確出自真意,警方也可能已經調閱路口監視錄影器供確認。之後就等待所謂的初步分析表。
4.對於初步分析表所記載的過失分析固然可以列為參考但不是絕對。若對於內容有爭議則日後可以聲請車禍鑑定。
5.若發生重大車禍時,或涉及骨折住院等情況,則務必保留所有的醫藥費單據、車資,這都是將來求償的依據。又對於骨折的術後照顧等,也請醫生在診斷書註明看護的時間,全日看護抑或半日看護等,建議需休養多久,是否休養期間無法工作。
6.若是在工作期間發生車禍則涉及雇主責任,公司往往有保責任險,求償對象也會有連帶責任的情況。
7.當案件已經進入訴訟程序,一定會有所謂的調解。調解程序有些人會找所謂的民間車禍處理業者參與,建議還是尋求法律事務所的管道。對於車禍的金額賠償往往實務上已經長期形成可以依循的判決。如果金額是合理的,應可做一正確的評估,早日達成調解,而可免於訟累。
8.最後還是提醒要注意行車平安,酒後不開車。
#車禍案件
毀損罪民事求償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PNNPTS )
PNN Justin.tv頻道 ( http://zh-tw.justin.tv/pnnpts )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發生在民國95年,震驚全國的南迴鐵路、出軌翻車案,當時造成台鐵莒光號車廂、和軌道嚴重毀損,台鐵因此向涉嫌破壞的李泰安和他的弟弟李雙全的兩個兒子、提起民事賠償,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宣判,判決李泰安和李雙全的兩個兒子,總共要賠償台鐵5475萬多元,不過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發生民國95年的南迴鐵路莒光號出軌案,李泰安和他的弟弟李雙全,被控破壞南迴鐵路設施,造成翻車事故,還涉嫌殺害李雙全越南籍妻子詐領保險金,李雙全事發後自殺身亡。這起轟動社會的案件,也因為造成鐵路設施嚴重損壞,並影響業務收入,台鐵提出附帶民事損害賠償,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做出判決,李家必須賠償5475萬元。
被告李泰安說,這起出軌案與他無關,說台鐵弄錯對象,是否繼續上訴,要等收到判決書,而台鐵方面,則覺得無奈,因為當年的損失,除了車廂,鐵軌,電路系統,還有不能營業期間的業務損失,遠比法院判決的賠償金還要高。
台鐵表示,事發當年,就已經向法院提出,對李家財產假扣押的聲請,就算到最後李家還不出賠償金,也會走完法律程序,而除了民事求償,李泰安涉及的刑事部分,之前檢方已經依殺人等罪嫌起訴,並求處死刑,一審時被判處無期徒刑,高雄高分院改判18年,更一審再減為13年,目前全案還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
毀損罪民事求償 在 毀損罪該怎麼求償比較好?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我是原告!檢察官已經起訴蓄意刮車的歐巴喪(監視器清楚拍下)如今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我們沒有調解單純走法院訴訟而已光在辯論庭聽他胡扯說謊(居然還不 ... ... <看更多>
毀損罪民事求償 在 就不成立犯罪: 「構成要件該當性」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像是回到上面的例子,小明其實是一名消防員,鋸開小王家的鐵門,雖然符合毀損罪的要件,但小明鋸門是因為小王家失火,他必須將門鋸開才能執行滅火 ... ... <看更多>
毀損罪民事求償 在 [請益] 關於毀損罪以及民事求償部份- 看板LAW 的推薦與評價
今天下午我家隔壁鄰居的兒子(30多歲 有吸毒和竊盜前科 目前還有毒品的官司)
疑似剛吸食完毒品後 精神失常
開車蓄意往我家停在自家停車處衝撞3次 我媽要去阻止 他甚至想要衝撞我媽
在他準備衝撞第4次時 警察到場以現行犯將他逮捕 並且以毀損罪移送
對方太太擺明了要送這位仁兄坐牢可以 但是沒錢可以賠償(我家車被
撞到幾乎全毀 維修要一大筆錢)
對方的車子是登記在他太太名下的,所以我想請問一下
1.如果要控告對方 要求民事賠償 但是對方沒有能力賠錢 那麼民事方面還有控告的必要嗎?
還是像我爸說的 可以和解 也不要對方賠錢 但請他搬離我們這邊會比較好
2.另外我還想請問 如果家裡有人精神狀況有問題 而家人又不做任何醫療上或法律程序上
處理以至於影響到附近鄰居的正常生活 那麼家屬難道有任何的法律責任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168.87
現在比較麻煩的是我這位鄰居家裡面10個人有3個有精神疾病
但是其他2個因為主要是影響自己家人 所以有被申請限制行為能力或是無行為能力
而開車撞我家車子的人或許是因為長子的問題 而且他主要是影響附近鄰居
而不是去整他家人 所以並沒有被限制行為能力
加上又吸毒 很能分清楚到底是哪個因素造成毀損我家車子的行為
會讓我媽很生氣的是整件事發生他們家人都在家 但是只在旁邊觀望
連出聲制止都不制止 只是一再跟我媽講要賠償找他兒子不要找他們
今天對方來談賠償問題 開口第一句話就是沒錢 存款不到400塊 賠不起
附近其他鄰居都視這家人的兒子是很頭痛的人物
每天晚上11:00會開始放很大聲的音樂 或是拿電鑽鑽牆壁 開始吵到天亮
吵的大家都不能睡 跟他家人講 他家人就以精神狀況為由 要我們不要驚到他兒子
報警的話 警察一走就吵的更大聲 根本沒辦法可管
再加上對方是要錢沒有 要坐牢他不怕那種 吸毒抽煙吃檳榔有錢 要賠償 沒門
才是頭大的因素
※ 編輯: afk2768 來自: 111.251.178.55 (05/29 18:13)
※ 編輯: afk2768 來自: 111.251.178.55 (05/29 18:15)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