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誠感謝老師們的付出與辛勞
#讓教師們真正快樂的是國家的支持與守護
教師節,祝所有老師教師節快樂!
從小到大,我遇到很多好老師。從政後,也遇到好幾位不藏私指點我的老師們。對所有的老師們,我深深感激!
但老師們的辛勞與付出,需要國家來做妳/你更強大的後盾,這也是我進入立院後全力以赴的議題!
在教文委員會,有機會深入瞭解從大學、高中、國中小到幼兒園的各層級教師,現在在第一線的教學及勞動情況。
我必須說,愈深入瞭解,愈感覺沉重。舉幾個數據給大家知道:
🏫 大學:
📈 大學兼任教師比例,占全體大學教師48%
📈 大學兼任教師鐘點費, #28年來依職級不等,由575至795元,調薪為695至955元,調漲金額在120至160元間, #漲幅僅約20%
📈 私立大學更是28年未強制調整,現在仍有64所學校從未調薪過(鐘點費為每小時575元至795元)。
🏫 高中:
📈 高中代理教師自105年至今,比例從9.7%提高到13.1%
📈 教育部去年承諾會逐年補足國立高中職教師1,400名的法定員額,今年卻要求各校提出計畫並核定後才會給予員額。
🏫 國中小:
📈 國中代理教師自105年至今,比例從9.04%提高到14.09%
📈 國小代理教師自105年至今,比例從11.55%提高到14.76%
📈 各縣市聘期不一,許多代理教師無法獲得完整聘期,僅能領到10或11個月的薪資。
🏫 幼教:
📈 幼兒園代理教師自105年至今,比例19.26%提高到27.09%
📈 以教保員取代教師,薪水平均少將近6000元,但是工作內容幾乎跟教師相同。
📈 2020年主計處統計幼教業平均薪資才2.7萬元。
面臨少子化現象的台灣,明明學生愈來愈少,教師終於能夠有機會提供更好的教學品質給學生。
但這些年,台灣各層級學校普遍卻是趁著少子化的理由,不斷控留教師員額,遇缺不補。從大學、高中、國中小一路到幼兒園,以兼任教師、專案教師、代理教師等職缺替代。
讓這些 #非正式老師 們,明明和正式老師做一樣的事,但薪水和勞動條件就是差一大截。
#正式教師也要面對困境
#超鐘點授課
#新課綱加上遠距卻沒有資源支持
依據《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規定,專任教師每週基本教學節數為14到16節。
但在高中教師員額未補足的情況下,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調查發現九成四的教師超鐘點授課。高中教師每週負擔的授課節數,包括課後輔導與彈性學習,為23到30節課不等,遠遠超過每週教學節數標準的1.5到2倍。
此外,各校依108課綱規定,必須開設1.2至1.5倍的選修課程。全教總統計有八成的教師皆認為在新課綱上路後備課量大增。五花八門的新課程產生,使得教師相較於過去,必須投入更多的時間設計各式各樣的新課程。
然而隨著對教師的教學要求不斷增加,在今年急須實施 #遠距教學 時,卻發現並未給予教師足夠的資源與支持,教師的工作量不減反增。
在授課節數與備課時間大幅增加的情形下,還要教師兼任行政職務,已造成 #行政大逃亡 的情形發生,正式老師難以接任行政事務。
#老師值得更好的勞動環境
#孩子需要更好的學習環境
孩子是台灣的未來,老師是孩子們成長階段很重要的陪伴。國家要做老師們的後盾,要讓老師們能夠有支持有保障的教學!
需要努力改進的地方很多,在教師節這一天,我邀請所有教師們跟我一起,為更好的教學環境努力,提出你們在一線看到需要改變的地方,我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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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我過去關心教師權益的文章,請看👉
聖約翰科大違反欠薪、強迫減薪、傷害師生權益,教育部應依法嚴懲!
https://bit.ly/3kKb84E
大學兼任教師的困境:未納入勞基法也不適用教師法
https://bit.ly/3icABCd
少子化下的高等教育轉型:必須保障學生受教權和教師勞動權益
https://bit.ly/3oi0Ivh
制度化遏止私校欠薪,成功促成教育部訂定SOP、保障教師勞權
https://bit.ly/2WnByju
聖約翰科大發還積欠教師薪資,肯定潘部長維護教師勞權
https://bit.ly/39GZiSz
高教產學合作也要嚴格監督,保障師生参與及教師勞動權益
https://bit.ly/3uhsVDu
教育部預算提案通過34案,守護各類教師權益
https://bit.ly/3DFIJUO
別把代理教師當作免洗筷,根除濫用留職停薪的陋習
https://bit.ly/3CTfYmk
要求教育部全面檢討代理教師相關法規及預算,保障代理教師勞動權益
https://bit.ly/2XSiZEv
保障正職及代理教師勞動權益,勿因虎年效應減班及控留教師員額
https://bit.ly/3CVhZ1g
感謝教育部潘部長支持,國立高中教師員額盡力於兩三年內全數補足
https://bit.ly/3ufq6To
持續追蹤代理教師權益保障規劃及改善期程
https://bit.ly/2WSIDst
幼兒園真公共化才是解方
https://bit.ly/3AOeTf6
同時也有8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120的網紅舒翠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下方質詢為中低收入戶老人資格審核問題 #社會局質詢 依照規定 家庭所得平均一人月收入$22,922 月補助為$7,759(福利身分別為1.5倍) 但今年度卻因為勞基法基本薪資的調漲 導致許多原有1.5被福利身分別的家庭受到影響 從110年1月1日基本薪資調整為$24,000 原先可補助$22,0...
勞基法調整薪資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嗨嗨大家,前陣子新北市勞工局發布新聞稿指出,有某間公司的女性員工在去年4月份時就告知主管自己將在8月份結婚,沒想到7月底時,公司卻以她所擔任的職務有縮減人力的需求,因此依照勞基法第11條第4款(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予以資遣,因此勞工憤而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後續該公司也因此被處以30萬元的罰鍰。
我們過去有分享過一些有關於「就業歧視」的基礎概念,但實務上過去常見因此被處罰的案例大多是以性別、年齡為主,本次是較為少見的被認定資方以「婚姻」為由而對勞方有就業歧視,因此我們就透過新聞中取得的資訊,來分析一下這個案例吧~
關於就業歧視
依照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因此如果雇主在面試過程、招募廣告、勞動契約或各項文件中有透露出因為上述的因素設定為聘僱、核薪、考績或甚至升遷的條件時,都有可能涉及就業歧視。
不少違反就業歧視規定的雇主,其實都不是因為犯了在徵人廣告上直接寫了「限OOO」的這種基礎錯誤,反而是因為間接的關聯性而遭到處罰。例如過去有些案例就是因為在招募廣告上寫了「徵洗碗阿姨」(性別歧視)、「限役畢」(年齡歧視)而遭到認定違法,或是在員工辦理育嬰留停時,便對其提出了過往不曾有的限制、要求,因此而被認定具有就業歧視的嫌疑。
因為員工結婚而有不當措施,涉及婚姻歧視
在本次新北市裁罰的案例中,雖然沒有太多細節的描述,但我們仍然可從新聞稿中簡單歸納出幾個該公司被認定違法的原因:
❶資遣結果與結婚事實有高度關聯性
在報導中可以看到資方已經事先知道員工將在8月份結婚,結果卻在7月底就將其資遣,很難不讓人聯想公司是為了規避給予員工8天的婚假而搶先資遣員工。因此從這個案例來看,當個別員工本身或家庭有出現特殊狀況時,公司反而應該要避免瓜田李下之嫌,避免省了小部分的人事成本,卻反而要付出高額的罰鍰。
❷無從舉證有人力縮編的事實
先不論當事人有無結婚的事實,當雇主要主張依照勞基法第11條各款資遣員工時,就必須能夠舉證確實有此法定事由,以第4款「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的規範來說,就必須符合這三個要件才有辦法實施資遣,例如舉出營業項目、經營技術或各部門有哪些調整與改變,並有試著去為員工媒合其他適當之職務,如果窮極一切都沒辦法為員工找到出路,最後才是不得已採用資遣方式終止契約。在本案例中,顯然資方應該是沒辦法舉出具有該法定事由的相關證明,才會被認定違法。
❸主管人員證詞
像這類的案例中,可能因為找不到一翻兩瞪眼的證據,就很難讓主管機關採集到足夠的事證來開出罰單,舉例來說,如果面試官在面試過程中口頭表示我們公司就是只要找女性員工,那求職者又該如何舉證來投訴該公司有性別歧視呢?(一般沒有人去面試會偷錄音的吧)
在此案例中,新北市勞工局有表明「公司管理人員證稱A女士工作經驗豐富且表現極佳,在該部門中僅選擇A女士1人資遣,顯不合理」(該主管似乎已經離職),因此這也就成為主管機關認定資方違反就服法的有利證據。
總而言之,通常會因為員工婚姻狀況進而對其做出不利的處分或措施,不外乎是因為有些公司可能會覺得員工有家庭的話,較難配合公司彈性調動職務、配合加班;然而,也有些公司會覺得員工未婚的話可能會不太穩定,甚至未來可能會因為婚姻而影響到職涯規劃而有太多不確定性。從這兩種極端的考量來看,其實都可以代表以「婚姻」作為判斷用人的標準是沒什麼意義的,未來會影響員工的穩定性、工作表現還是有太多的因素需要綜合考量,與其擔心這些問題又可能會面臨相關法律風險,還不如提高公司的薪資條件與福利,以提高員工留任的誘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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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調整薪資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嗨嗨大家,我們先前有寫過關於工讀轉正職的貼文內容,不知道大家是否有印象?(忘記的可以再去看看我們今年4月的貼文)。今天想要分享的議題是,有讀者跟我們分享,雇主為節省人事成本,便自行將正職員工(月薪制全時工作者)轉換為兼職(部分工時時薪制工作者),導致員工的工作時間減少,薪資計算方式也連帶變更,這樣的做法是否可以呢?
我們先跟你說:在未經協議的情況下當然是不行的!依照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工時與工資屬於勞動契約所應約定的部分項目,因此到職時所約定好的勞動條件,除非經過勞資雙方協商同意,否則公司是不得片面變更的。
👉雇主可以怎麼做?
在前陣子疫情大爆發的期間內,各方面的壓力與開銷都著實考驗著雇主,但如果雇主真的想要節省人事成本,真的只能好好的跟員工協商討論,如果員工願意與你一同共體時艱,那請好好珍惜並感恩這位員工,並在事後給予更好的勞動條件;反之,若員工不願意的話,其實也不必責怪(畢竟每個人都有其生活壓力嘛),這時候除了可以請主管機關協助調解外,如果有符合勞基法第11條第2款所定的「虧損或業務緊縮」之事實時且實際上繼續聘僱員工也有相當的困難的話,或許也可考慮以資遣方式終止契約,並依法發給資遣費與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勞方可以怎麼做?
如果勞方遇到雇主片面要求轉換為兼職(部分工時時薪制),但卻又不願意接受時該怎麼辦呢?與上述資方的應對方式類似,若勞資雙方真的無法在私下達成勞動條件變更或協議資遣的共識時,這時候同樣可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請求勞動局介入協調,或是主張雇主違反了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而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要求雇主依法發給資遣費與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不過實務上應該也有不少人是發現薪水少了,去詢問雇主才知道自己變成兼職(部分工時),這種情況如果對於調職合理性有疑義,可以去搜集相關的資料,包含調整職位前後的薪資明細、出勤紀錄副本、工作規則、簽呈、公告、對話紀錄或甚至錄音檔案等等,透過這些資料,未來才能讓第三方來判別與審視雇主所做的調整有無合乎規定。
以上就是我們的小小整理,希望大家可以瞭解😌😌😌祝大家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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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調整薪資 在 舒翠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下方質詢為中低收入戶老人資格審核問題
#社會局質詢
依照規定
家庭所得平均一人月收入$22,922
月補助為$7,759(福利身分別為1.5倍)
但今年度卻因為勞基法基本薪資的調漲
導致許多原有1.5被福利身分別的家庭受到影響
從110年1月1日基本薪資調整為$24,000
原先可補助$22,000公費就養的家庭
變成無法補助.....
因福利身分別被變更為2.5倍
難道社會局沒有辦法依照各案家庭做評估嗎?
勞基法調整薪資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本作品由「#圖文不符」設計製作✨
農曆新年剛結束,忙碌步伐中能與家人吃頓團圓飯,是難得且幸福的事,
許多人家中,有位努力幫忙籌辦過年,卻常常被忽略的重要角色,
他們到底是誰呢?來了解一下吧!
【💭 家中最熟悉的陌生人】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台移工人口總數達71萬人,其中約有25萬人,
是離你我生活最親近,在家提供家務、長照服務的幫傭與看護的「 #社福移工 」,
來源國以印尼最多(19萬人)、越南與菲律賓次之(約各3萬人),
性別比例以女性為主,占比高達99%,年齡大多分布在34-44歲。
👉 由於本國籍工作者費用高昂,台灣在看護與幫傭的勞力需求,絕大多數都是 #外籍移工 來負擔
大家的家中是否也有位社福移工呢?另外一大類則是從事漁業與營建業為主的產業移工。
【😫 在台工作的困境】
離鄉背井到台灣打拼,除了語言與文化差異,社福移工還會遇到哪些普遍的難題呢?
💰 → 隨時待命卻領不到最低工資
社福移工又可分為 #家庭幫傭 #家庭看護 及 #機構看護,
目前,只有「機構看護」受《勞基法》保障最低薪資,
「家庭幫傭/看護」歸在《就業服務法》規範中,薪資由勞雇雙方協商,
多數家庭移工的月薪約在2萬元上下,但工時往往都是一天10小時起跳,
擔任看護的移工,更容易因受看護者的作息調整、日夜不分地執行照護工作。
🙅♀️ → 超出職責的工作內容
家庭內移工分成幫傭與看護 兩者是完全不同的!
幫傭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家務、準備伙食等與家事服務有關的工作
看護則是負責照顧生病的受看護人
但由於都是在雇主家中服務,許多人容易混淆兩者,
讓移工從事其實是超出職責 的工作,像是請看護照料其他家人吃飯起居、讓幫傭陪失能者就醫等等。
🌧 → 不友善的社會風氣
台灣雖開放移工來台30年,但由於移工從事產業特定、平均薪資低,許多人對移工抱有刻板印象,
新冠肺炎爆發以來,移工入境確診時有案例,社會對移工的偏見加深,
甚至有不少人希望政府禁止移工入境,讓移工處境變得比以往更加艱難。
【🧧 歡度農曆新年,也別忘了家中的移工!】
以社福移工主要的來源國印尼為例,印尼人主要信奉伊斯蘭教,並不慶祝台灣的農曆新年。
但是在新年期間,他們仍在我們家中持續勞動、協助雇主籌辦各式各樣的年節活動,
這些移工們人在異鄉,不但工作辛勞,下班後也沒辦法像我們一樣與自己的家人團聚,
在喜氣洋洋的農曆新年,也許年夜飯多付碗筷、包個小紅包、邀請移工一起出門走春,
讓溫暖的年節氣息,感染到家庭中的每一個人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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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不符祝大家農曆新年快樂,希望大家在愛與關懷下,度過平安的新年,
並請時時刻刻保持健康,一起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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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團隊
Creative & Script:(企劃腳本)呂貽雯 Wendy Lu
Director:(導演)呂貽雯 Wendy Lu
Storyboard:(分鏡)曾敏雅 Mia Zeng
Design:(設計)曾敏雅 Mia Zeng
Animation:(動畫)周柏彤 Ichiten Chou
Sound Design & Mixing:(音效)洪立 Jimmy Hung
Produced by 簡訊設計 SimpleInfo Design
Presented by 張志祺 Chih-Chyi 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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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調整薪資 在 陳靜敏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衛福部的智慧醫療政策,是否能改善護理執業環境,並維護病人安全?
🔸衛福部的智慧醫療政策🔸
隨著高齡社會來臨,#醫療照護的需求已經不只在醫院,長照相關的連續性照護在社區的需求也逐漸增加,然而衛福部的智慧醫療政策報告書,卻多著重在電子病歷,完全沒有提及智慧醫療在社區及長照方面的規劃。
💥如果病歷只掌控在醫院手上,社區的醫事人員看不到個案的狀況,又要如何做好慢性病照護?
📌📌根據2017年的統計資料顯示,衛福部總共開發了31個跟病歷、藥歷、健康等資訊相關的APP,總共花費約1500萬元,然而累積下載總數卻僅有約42萬,其中花了近500萬元開發的「雲端都治手機APP」,#更是只有321個累積下載數,成本效益相當低!且在這31個APP中,跟慢性病個案相關的也僅有一個「健康妙管家」,真的難以看到衛福部對慢性病照護的重視。
先前我才凍結健保署本年度的「健康智慧行動躍升計畫」預算,期待健保署與國建署可以針對社區民眾的健康管理,合作研議能整合慢性病管理功能的軟體開發套件,讓願意被慢性病管理的個案,#都可以把自己的看診資料分享到社區的個管師,否則政府挹注再多資源,沒有被民眾使用都是浪費。
📌📌此外,衛福部的智慧醫療政策報告書也提及,期待可以透過醫療評鑑來減少文書作業,但這很諷刺,#因為現行護理人員最大的文書作業來源就是要應付評鑑!為了追求好看的數字,不少醫院會在評鑑期間限制門診人數、減少收治住院病人和急診待床,結果造成大型醫學中心在評鑑前後門診爆滿,列入評鑑的目的與預期效益為何?衛福部應再審慎評估!
🎯建議
✔請衛福部追蹤健保署與國健署在慢性病管理功能的整合進程。
✔請衛福部各單位研擬智慧醫療相關的資料庫或APP整合或統一下載說明的入口網站。
🔸專科護理師的人力困境🔸
9月1日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規範後,限縮工時所產生的醫療人力及醫療業務缺口,勢必會由專科護理師或其他人力來補足,然而專科護理師在支援急慢性病房、開刀房、加護病房與急診各區等醫療業務時,#卻沒有被分配到相關項目的健保照護點數!衛福部應該依據專業能力與執行醫療業務的不同而有合理的薪資調整。
🎯建議
✔請勞動部協同衛福部、醫策會評估專師護病比納入醫院評鑑的可行性。
✔請衛福部研議健保點數是否能部分回饋專師。
✔請勞動部輔導專師成立產業工會。
🔸護理人員的on call執業環境🔸
有些病房有所謂的「待命班」,也就是俗稱的「on call」,那些待命班的護理人員雖然沒有在上班,卻還是處於一種隨時待命的狀態,只要病人的數量增加至一定數量,#就得馬上趕到單位上班。
此外,待命班因無法提供勞務事實,#亦無法獲得實際出勤的薪資,這部分on call的工時又要怎麼計算?政府是否能夠應用雲端運算、物聯網、大數據及智慧設備等新科技,來改善護理的執業環境,並維護病人的安全?
🎯建議
✔請勞動部研議如何應用雲端運算、物聯網、大數據及智慧設備等新科技,去監督各高壓職場是否有落實勞檢及職場衛生安全,以提升勞工安全。
#質詢
#智慧醫療
#慢性病照護
勞基法調整薪資 在 勞基法攻略-黃柏欽- 【 #伙食費、#伙食津貼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請1次特休要扣多少伙食費?等等,這樣才有辦法釐清你的問題。 至於基本工資調整,薪資是否也要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