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罷工中!再度設置罷工糾察線,請大家多多聲援!】
南山工會今(11)日早上11時在行天宮旁、中山民權大樓,重新拉罷工糾察線,並以做好日夜駐守的排班輪值準備。南山資方違法不願意替近三萬名業務人員投保勞保、健保及提繳勞退金的行為,完全不顧勞動權利。工會幹部也說明了在上次第一次罷工行動之後,資方以一紙函文繼續意圖打壓工會行動,今早的拉起糾察線的行動一開始也受到資方派出的保全與警方的干擾,後經一番協調才順利搭起鐵架。
時代力量全力支持南山工會的訴求,今早也到現場支持工會的行動,時代力量除了譴責眼裡沒有勞工、一味和資方唱和的勞動部,也呼籲南山人壽資方應依實際的互動來判定雇傭關係,負起勞保、健保、勞退金等義務,而非用欺騙的合約來迴避。
南山工會加油!勞工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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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勞動政策〕
※ 勞動好生活:廢除公部門派遣、所有勞工均享有勞動法及社會保障
/訴求/
1.制訂最低工資法,保障基本生存所需
2.修正勞動基準法與勞動三法
3.制訂「勞動派遣專法」,廢除公部門派遣
4.約聘人員享有完整勞動權及社會保障
5.創造公共就業,增加青年就業
/法案/主張/
● 制定「最低工資法」
1.制訂最低工資來保障基本生存所需,並逐年檢討。
2. 經由透明公開的專家審議機制訂定生活薪資標準。
● 修正勞動基準法與勞動三法(「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
1.修法明訂貫徹周休二日,全面降低勞工實際工作時間。
2.強化工會財務與組織,明定雇主就所有工會組織會員之當然會費扣繳義務、輔導扶助工會會務推展。
3.鼓勵團體協約簽訂,建立不同形式之企業優惠獎勵措施。
4.強化團體協約效力。
5.工會設立改採報備制,一經報備即受法律保障。
6.強化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強化包括暫時權利保護在內之裁決程序中的保障措施,強化裁決決定效力,檢討對決定不服之救濟程序,以利於受侵害勞工暨工會之權利保障。
7.強化勞工關於權利事項勞資爭議之處理機制,包括行政與司法,須達到迅速、專業、便宜之目標。
8.修訂「勞基法」第28條,勞工工資、資遣費、退休金債權應優於銀行債權,成為絕對第一順位受償。同時檢討工資墊償基金之繳納額度與墊償範圍。
● 修正「政府採購法」、「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1.公部門禁止使用派遣勞工。
2.公部門約聘僱人員應享有完整的勞動法與社會保障,包括組織工會、進行團體協商、包括罷工在內之爭議權、其他工會行動權。
3.公部門約聘僱人員考取正式銓敘文官後,年資可銜接。
● 制訂「勞動派遣專法」
1.勞動派遣之行業與工作別,以正面表列。
2.派遣業採特許制。
3.要派單位要使用派遣人力,需經與要派單位勞工共同決定。
4.要派單位使用派遣人力限於短期及臨時性需求,且需制訂最高人數比例限制。
5.派遣勞工應享有完整的勞動法與社會保障,不得與其他要派單位勞工相較為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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