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在 #教育部門 質詢中,之所以會特別提出「 #彩虹媽媽」在晨光時間入校協助教學的爭議問題請教育局改善,一來是幾則陳情案例的內容,的確是已經違反《教育基本法》中, #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或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的規定,也違反《性平教育法》中有關消除性別歧視的精神。
再來是幾次與陳情家長及相關性平團體的對談之後,發現大家對於小孩的學習環境都非常重視,希望小朋友可以培養出 #獨立思考 的能力,可以接收到 #多元化的價值觀,而不是被灌輸只能接受和教學者一樣的思維模式,特別是這個年紀的小朋友吸收和學習能力強,又特別相信師長們的說法。
所以一旦有像老師一樣身分的彩虹媽媽,利用晨光時間 #穿著背心 在課堂上對孩子進行刻意的教學引導時,未來很有可能會影響小朋友在生命教育、性別平等上有錯誤的偏見,而這兩項教育的內容又是如此需要專業素養的養成,實在 #應該由受過專業師資培訓的老師來主導, #不宜交由不具相關專業背景的志工來教學。
特別是這些發現彩虹媽媽在說故事內容及教材有問題的家長,還必須自行搜集資料及證據,自行聯合其他家長提出反對, #學校方面幾乎沒有展現過主動積極了解的職責,甚至在詢問校方,或向市府教育局申訴,得到的回應多半都是在踢皮球,不然就是以「行之有年」、「沒有重大過失」、「他們不是宗教團體」⋯等等理由推託,讓這些家長感到非常失望也無能為力,所以我決定必須跳出來,一起保護學童不受偏頗教學方式影響,並且要求教育主管機關讓校園教學環境更為多元友善。
⚠️接下來大家可以怎麼做?
在昨天的臉書貼文公開後,也看見了許多家長的迴響還有擔憂,除了反映還有些學校有彩虹媽媽擔任晨光時間的志工,卻沒有出現在教育局提供的清單上,也想知道未來可以如何一起協助改善彩虹媽媽在校園內傳達錯誤、片面資訊的現況。
👉1、 了解小孩學校晨光時間是否有志工或校外團體入班協助教學?
台北市國中小學在上午八時三十分以前會安排晨光活動、導師時間、學校集會、體育活動等,內容除了由教師指導外,也可以依照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定的「邀請校外人士進班協助教學注意事項」邀請校外人士入班協助教學。
所以可能要請家長們詢問一下小朋友或導師,這段晨光時間學校目前如何運用?有沒有邀請校外人士入班協助?是由哪一個校外團體或志工負責?
👉2、 了解負責在這段晨光時間內校外團體或志工使用的教材內容是什麼?
根據家長們表示,以往家長日時學校正式課程的教師,都會去和家長溝通說明教學的內容,讓家長放心。但晨光時間的教學內容因為不是正式課程,所以沒有機會了解到底小朋友在這段時間學習到的是什麼。
但根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對於國中小學「 #邀請校外人士入班協助教學注意事項」的第五項規定,「 #授課教師安排校外人士協助教學, #應事先告知學生家長課程內容」,所以家長是有權力詢問並了解晨光時間的課程內容,也可以查閱是否有違反「性別歧視」、「教學中立」等教育原則的狀況。
👉3、 了解晨光時間校外人士的接學過程中,導師是否全程隨班?
在教育部國教署的規定中,「校外人士進班協助教學時, #原授課教師仍應隨班。」這樣才能確保整個教學過程中,不至於有偏差的教學行為,導師可以隨時介入指正,提供協助,也有利於教學後的成效評估。
但因為很多學校在這段時間導師可能要兼導護巡堂,或是開晨會,不見得會待在教室,所以可能就出現空窗期,這部分也有賴家長向小孩詢問或觀察,才有機會得知實情,讓學校不會便宜行事,而老師在現場的執行上如果真的有因為學校政策或工作安排而無法隨班,也歡迎跟我們反應難處,我們也會要求學校符合相關規定。
👉4、 在檢舉機制失靈的情形下,若發現有違反規定的地方, #可以交由我們辦公室向教育局要求改善。
在以往家長向教育局檢舉晨光時間不當教學內容的過程中,由於並沒有得到積極正面的回應,再加上也擔心因為檢舉曝光之後孩子被徇私報復或有差別待遇。所以只要有上述違反規定的地方,我很願意做為替大家發聲的民意代表的角色,讓大家在教育局提供有效且保護陳情人的檢舉機制前,有一個可以安心陳情的管道。
⚠️家長們的擔憂其實教育部是有相關完整規定的
按照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對於國中小學「邀請校外人士入班協助教學注意事項」,其實是有下列幾項規定的,所以台北市各國中小學如果晨光時間有校外人士進班協助教學,都必須依照辦理,所以如果學校有違反規定的事項,家長們的糾舉是有憑有據的,那規定到底有那些呢?
1、 學校基於豐富課程內容得同意授課教師邀請校外人士進班協助教學
2、 校外人士進班協助教學之內容應符合學校課程計畫,且授課教師應事先與協助教學之校外人士共同討論及規劃。
3、 前揭課程安排,應本中立原則,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或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並不得有商業或其他利益衝突之情事。
4、 授課教師邀請校外人士協助教學以納入學期課程計畫為原則,倘有臨時性需求,應於課程開始一週前,循校內審核機制辦理。
5、 授課教師安排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應事先告知學生家長課程內容。
6、 校外人士進班協助教學時,原授課教師仍應隨班。
7、 校外人士協助教學的實施方式、資格及次數等規劃之參考,學校應該根據教學專業自訂審核機制,並於課程實施後評估,了解課程實施成效以作為爾後課程規劃之參考。
📣📣具體改善訴求
在了解完相關案例內容,也清楚大家可以做的事情和依據的規定之後,我接下來也會針對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提出下列7項具體改進訴求,希望可以開始建立晨光時間運用的規範和審核機制,也可以讓目前失靈的檢舉機制重新有效運作,化解家長和小朋友們的擔心及疑慮,讓大家可以一起為孩童的教學品質把關。
#應建立統一之校外人士、志工團體入班授課的事前審核機制。
→志工團體或校外人士開始進行在學校的服務前,教育局有義務進行包含相關法律認識、性平教育訓練、教材與教案討論、校園倫理規範、志工權利義務等職前教育,明確規範雙方關係,並有導師在旁協助等監督機制,避免影響兒童接受錯誤資訊,影響學習。
#晨光時間教材有統一的審核機制,並公開教材內容。
→比照正式課程,晨光時間教學教材須經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及性別平等委員會審核並公開透明,提供大眾共同檢驗的機會,相關審核機制及標準可與專業教育團體及性平團體請益討論。
#晨光時間志工授課的內容,應讓家長知悉並獲得家長的同意。
→各校應遵守教育部規定,讓家長可以完整了解教材內容,而不是透過小朋友轉述或看到家庭聯絡簿的資料後,才能得到片段資訊,無法協助過濾是否有不當言行、性別歧視、宗教不中立等情事。
#晨光時間有校外人士入班協助上課時,原授課教師應全程陪同。
→導時全程隨班除可以及時更正並引導正常教學外,也可以更清楚完整晨光時間教學的內容,有利於協助事前審核及事後評估的進行。
#對於校外人士協助教學的課程,訂定審核機制,在教學後實施評估。
→有評估機制就可以在發生不合宜的教學行為後,有所依據可以請求更正,甚至是停止該項教學活動。
#對於晨光時間志工及教學內容有疑義,教育局應提供家長有效且受保護之檢舉管道。
→教育局接獲檢舉案不應只由各個承辦人向校方詢問得到單一說法,必須建立保護陳情家長及小朋友隱私的獨立運作機制,讓陳情家長可以安心陳述事實內容,協助教育局調查,避免官官相衛,案件不了了之。
#生命教育和性別教育的課程,教學權應回到受過專業師資培訓的老師身上,不宜交由不具相關專業背景的人士來教學。
→校外人士進班的出發點是「協助教學」,真正負擔生命教育和性別教育主教權的,還是必須回到有完整教育訓練,有相關領域專業教學素養的教師身上。
👉教育局長針對我質詢時提出的這些具體訴求,也都表達願意討論改善的正面態度,並且允諾將在一個月內展開全面的專案檢討,所以一個月後我也會把教育局的檢討報告向大家公布,共同來檢驗把關!
📣📣📣最後,我要再一次提醒大家,如果有發現任何學校在晨光時間有違反上述這些規定的地方,又不方便出面檢舉或的時候,很歡迎用臉書私訊告訴我,或者打電話到服務處跟我們陳情,我們很樂意站到第一線為大家監督學校和教育局,希望可以和大家一起完成這一項守護校園教學環境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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