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立法院通過了紓困預算 ,昨(24)日行政院更公布紓困4.0精進方案,希望能讓更多人領取補助度過難關。時代力量認為,經濟及資源相對薄弱、急需政府協助的小型店家、攤商以及自營工作者,面對疫情的衝擊更大,也更容易受到忽略,我們呼籲,行政院的紓困方案要因應不同產業現況即時滾動式調整,讓紓困金可以更彈性且精準地投放,讓紓困援助幫助真正需要的產業和勞工。
#全面照顧租屋族群 #房租店租皆納入
立法委員 陳椒華表示,租金支出對許多人來說,是每個月的肩上重擔,尤其疫情肆虐下,更是讓人不堪負荷,時代力量先前在紓困預算審查時,就提案要求內政部研議發放租金補貼,並建議中央訂定統一減免標準,好讓地方放寬補助對象。
在我們的努力爭取下,包租代管部分,只要提出受疫情影響的證明,或領取任何一個部會紓困補助的證明,就可以緩繳三個月的租金;而針對一般民眾租金的紓困補貼,補貼金額也將從每月 2,600 至 5,000 元調整為每月 2,000 至 8,000 元。
我們也提醒,行政院本次公告的紓困 4.0 方案,幾乎都是一次性補助,恐怕只能暫時救急,政府應趕緊考慮長期性的紓困規劃。
#勞工紓困與貸款資格再放寬 #勞動部發放生活補貼應納入投保超過2萬3100元的打工族
針對自營工作者的部分,邱顯智委員指出,勞動部要求2020年所得申報必須在40萬8千元以下,才可獲補助,此一門檻過於嚴苛。乍看政府是希望以有無繳稅來作為排富依據,然而這樣的標準對於自營工作者來說其實是有問題的,因自營工作者的收入大多是「執行業務所得」,實際收入恐低於綜合所得總額與投保級距,因此時代力量要求#自營工作者的生活補貼門檻與勞工紓困貸款條件應該放寬,此類工作者的補貼,應納入無保勞工、放寬所得總額。
同時,勞動部終於在昨日針對打工族提出「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但條件限定月保薪資2萬3,100元以下者,可領取1萬元補貼,這種薪資標準劃分界線顯然有疏漏之處,舉例來說,月保薪資2萬4,000元的勞工,受到疫情的衝擊就會比較小嗎?因此,時代力量主張,同為勞動部方案,#打工族的生活補貼應參照「自營作業者生活補貼」,是以勞工的投保薪資當作發給級距,超過 24K 的給 1 萬,低於 24K 的給 3 萬,以避免顧此失彼,讓部分勞工成為紓困孤兒。
最後,在 #勞工貸款 部分,勞動部的現行做法,是將沒有繳稅需要的無報稅勞工排除在外,限制銀行認定與放貸。但許多勞工實際的經濟狀況是去年報稅所得是零,或根本沒報稅,面臨銀⾏端拒絕核貸的困境。邱顯智委員表示,銀⾏評估是否核貸紓困的關鍵,應是評估申請⼈在未來是否有能⼒還款,⽽不是把去年的報稅資料當作條件,希望政府能要求銀⾏端調整核貸紓困標準。
#勞工補貼別綁雇主 #政府應給予相關勞工自行申請薪資補貼的發動權
時代力量主張,勞工不應該只能透過企業來取得薪資補助,因為若遇到雇主停業、或是惡意不申請薪資補助,將會造成勞工有實質薪資減損、卻求訴無門的情形。我們要求,行政院應全盤檢討這種員工薪資補貼綁定雇主申請的紓困模式,儘快開放受雇勞工也能依據實際工作和收入減損證明,有權利直接申請薪資補貼,使勞工不會因為雇主違法而導致薪資和紓困補貼都落空。
除了關注勞工的紓困權益,王婉諭委員也提出,這次國內受國內疫情爆發衝擊最嚴重的商業服務業,其中雖然多為小吃店等小店家,但整體卻撐起我國相當大的就業人口,若真的發生大規模關店潮,不但相關從業人員生計會受到嚴重衝擊,失業人口大增對於防疫政策所需的社會穩定也相當不利。
時代力量認為,維持產業生存,穩定勞工就業,應該是目前紓困政策最重要的目標。但目前經濟部針對商業服務業的紓困方案,仍存在 #申請門檻過高、#缺乏長期補貼規劃、#補貼太少且與產業現況不符 等三大問題。對此,我們認為應放寬開放申請條件,並改成有延續性的補貼方案,同時提高產業補貼的額度,以增加事業單位繼續支持經營而非直接關店歇業的誘因。
#幼托機構與大學體系紓困規劃標準不一
#藝文產業兼職人員成補助漏網之魚
在 #教育部紓困 的部分,王婉諭委員則指出,目前鐘點人員的給薪僅規劃至 7 月 2 日,後續可能因為銜接困難,導致無法適用勞動部的補助條件而影響生計。另外,停課期間校方首當其衝,包含幼托機構、大學體系都受創嚴重,但教育部及衛福部至今卻遲未建立幼托機構合理比例的收退費基準,也未訂定大學紓困資金中「經濟確實受疫情影響者」的認定條件,導致各校標準不一,影響發放公平性和預算規模,造成校方、學生、家長三方均受創的困境。
另外,此次疫情同樣重挫的藝文產業,竟有去年能申請藝文補助的兼職人員,今年卻被剔除的情況。6 月初紓困 4.0 方案一公布,王婉諭委員就發現遺漏了劇場界打工/兼職且有在接案演出之前台人員,文化部當時表示將會從寬認定,但直到至今的 4.0 精進方案出爐,藝文兼職工作者實際上仍無法申請藝文紓困。
甚至,文化部將原本投保在藝文事業單位的部分工時勞工紓困補助,全面回歸勞動部處理,此項措施將影響這些藝文工作兼職者所能申請紓困的金額,從原來可能拿三萬元降為僅有一萬元的選項,也恐對疫情下的藝文兼職工作者的生計更不利。
最後,在 #防疫照顧假 部分,時代⼒量主張薪資的給付是由「勞⼯、資⽅、政府」三方共同分擔,⽽不是讓勞⼯獨自⾯對,呼籲政府必須儘快提出具體⽅案,包括擬定底薪或無薪日數來補貼等補貼措施,讓勞資政有合理依據分擔責任。
以上種種皆是受到疫情影響,生計嚴重受創卻無法受到政府紓困協助的工作者與產業的現況。時代力量呼籲,各部會在銜接方面應持續檢視及改善,別讓規劃不週全形成一個個紓困漏洞。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3的網紅高雄市議員-林于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高雄空屋全國第二高!課徵空屋/空店稅提升出租誘因 ] 高雄車站、捷運美麗島站等交通站點週邊,可見到許多出租的長期告示,這個高雄人應該都不陌生。 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六都低度使用(用電)住宅統計,高雄市的低度使用住宅戶數高達約11萬戶,在全國僅次於新北市的約12萬戶;高雄市低度住宅佔比10...
房租店租皆納入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 高雄空屋全國第二高!課徵空屋/空店稅提升出租誘因 ]
高雄車站、捷運美麗島站等交通站點週邊,可見到許多出租的長期告示,這個高雄人應該都不陌生。
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六都低度使用(用電)住宅統計,高雄市的低度使用住宅戶數高達約11萬戶,在全國僅次於新北市的約12萬戶;高雄市低度住宅佔比10.53%,在六都僅次於桃園市的10.90%。
除了空屋之外,高雄市還有上萬戶的新建餘屋,名列六都第三。我認為,如果能夠將空店、空屋釋出至市場,將有助於活絡市場、降低租客負擔。
#第四間以上空屋採累進稅率
在住宅用房部分,目前住家用(自住)房屋稅全國皆為1.2%,住家用(非自住)房屋稅課徵範圍1.5%~3.6%,
在高雄,無論有幾間住家用(非自住)房,全部都只課最低的1.5%,
但其實根據中央房屋稅條例,已授權各地方政府能夠"以戶數為基準設置累進稅率",台北、桃園、宜蘭等地便對於持有一至三戶者(視為自住範圍內)課徵1.2%,持有四、五戶者(非自住房)課徵 2.4%,持有六戶(含)以上者,課徵3.6%,透過累進稅率避免囤房。
我今天質詢中,建議財政局應研議,有了累進稅率,才能提供房東將房子出租即免徵累進稅率的誘因,鼓勵將空房釋出至租屋市場。
至於會不會對房屋持有者造成過大壓力?我舉資料顯示:高雄持有四戶以上的人數僅為0.48%,市府不必擔心衝擊過大。
除了持有戶數之外,稅制調整也可考量納入「低度使用」的情況。加拿大溫哥華在2017年立法空屋稅,針對「一年當中超過六個月列為低度使用之房舍」,加課1%稅金,加徵稅金用於推動居住正義,實施後一年空房驟降15%,其中過半皆回歸租屋市場。
所以,我呼籲高雄市政府透過房屋稅的稅制改革,達成去化餘屋、擴大供給、活絡交易的效果。
#鼓勵空店出租
在非住家用房(店面)部分,房屋的持有成本過低,導致許多財主只願意把錢拿去投資房市,而不願意去投資產業跟創業,造成創業需求的店面越來越少,同時因為投資房市,導致房價、房租位於高檔,一來一往之下,導致空店面越來越多,讓民眾覺得各地商圈門可羅雀,人潮越來越少,對庶民經濟是非常嚴重的打擊。
中央的房屋稅規定,店面之營業用房稅率為3%至5%,如提供人民團體等非營業使用(未出租空店視同非營業用)稅率為1.5%~2.5%,
而高雄現行房屋稅稅率分別為:營業用店面3%、非營業用(及空店)2%。
目前受制於營業用稅率受限於中央法已無調降空間,但空店仍有稅額調整空間,可上修至2.5%,提高閒置成本,鼓勵出租。
以上是我今天對於空屋 / 空店的稅率調整建議,財政局也允諾回去會調閱相關統計資料研擬可行性,希望高雄市府重視高雄空屋 / 空店率居高不下的問題,從基本面來促進高雄市內庶民經濟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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