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吃的不是香蕉,是藝術】
#天價香蕉 #香蕉藝術品
▌故事是這樣的
藝術家小納走進畫廊,逛著逛著就餓了,此時他看到一件369萬的藝術品─一根香蕉被膠帶黏在牆壁上,於是他把它吃掉了。對,他吃掉香蕉了。
「它吃起來就像369萬的味道。」小納說。
「這是我的藝術表演─『飢餓的藝術家』。」他不後悔吃掉那根香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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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我剛剛看了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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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那件作品在被吃掉以前,已被法籍收藏家買下,所以畫廊剛開始很崩潰,但後來聽說小納沒被處分,因為給收藏家的附帶指示上註明「應視必要替代這根香蕉」,香蕉只是個概念,所以他並沒有摧毀這個作品。
▌吃掉別人的藝術品,犯什麼法?
依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 #侵權行為,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一般來說,明知是藝術品卻還吃掉,就屬於故意不法侵害藝術品所有人的財產權,必須賠償藝術品的價值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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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54條毀損罪 規定「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吃掉香蕉,這個藝術品就只剩膠帶了欸!是否致令不堪使用呢?藝術品有觀賞、收藏價值,但如果被吃掉就喪失了它外觀供觀賞、收藏的效用了,所以當然構成毀損。
▌畫廊在緊張什麼?
香蕉藝術品明明就已經被收藏家買下,卻還是放在畫廊,代表畫廊是替收藏家保管它,他們之間可能有 #民法第589條 的寄託契約,#民法第590條 規定受寄人(畫廊)要盡到像保管自己東西一樣的注意義務,如果收藏家有付錢,那畫廊就應該盡到 #善良管理人 的注意義務,例如多安排人手注意畫廊裡的動靜,使觀賞人保持一定距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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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像這樣在大家沒發現的情況藝術品整個被吃掉,很可能代表畫廊違反依照契約必須負的注意義務,因而必須賠償寄託人(收藏家)的損失。
▌香蕉只是個概念!吃了一根還有千千萬萬根
這個故事中比較特別的是,藝術品有註明應視必要替代這根香蕉(自然界的東西沒加防腐劑R),所以藝術品的價值似乎不會受到影響。而我國民法中的侵權行為是 #有損害才有賠償,有多少損害就賠多少,所以小納頂多就賠香蕉的錢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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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損罪的話,雖然藝術品可以被復原,但吃掉香蕉的確使藝術品失去效用,只是實務上認為,如果非常容易就能回復原狀,像是 #換一根香蕉就好了,這種情形因為被害的財產法益很輕微並不具實質違法性,因此不會成立毀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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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章369萬都不用
蔡孟翰|叮咚!一百份披薩不請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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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怡伶|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酒是要你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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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截圖新聞連結:https://buff.ly/2RAA942
#你覺得扯的是369萬的香蕉
#還是表演飢餓藝術家的小納
#同事傳來這則新聞時我真的要笑瘋
還是表演飢餓藝術家的小納 在 許榮哲× 小說課- 【飢餓藝術家的真相】 還記得我們週二分享的 ... 的推薦與評價
當時,全城的人都在為飢餓表演忙忙碌碌,觀眾與日俱增,人人都渴望每天至少觀看一次饑餓藝術家的表演。 臨近表演後期,不少人買了長期票,天天坐在小鐵 ... ... <看更多>
還是表演飢餓藝術家的小納 在 [心得] 飢餓藝術家- 看板book 的推薦與評價
讀卡夫卡的《飢餓藝術家》,光只用標題就足以構成一篇小說了。擅長表演飢餓的藝
術家,將表演飢餓這件事情視為他生命最重要的事。而使這篇小說如此驚人的,便在於它
的「自訂規則」,卡夫卡給了這個藝術家所訂下的規則便是「完美的飢餓」。於是整篇小
說變成為一個巨大的象徵,象徵藝術家(即創作者)心中「非如此不可」的這回事。
飢餓藝術家堅持飢餓到了一種常人所無法理解的地步,這正是卡夫卡所拿手的「異化
」,將主角變形為別人眼中的怪人,但藝術家並不以此為苦,而是以此為一種榮譽與快樂
。而也象徵了一種創作者心中的本質,在「非如此不可」的規則下,終究將自己層層推展
到極限。飢餓藝術家將飢餓作為一種狂熱式的表演,那是他心中所信奉的一個規則,並希
望所有觀眾都能理解且認同他的飢餓。可惜的是,這樣的原則注定遭受磨難與衝突。
很有趣的是,卡夫卡也藉此表現創作者所遇上的問題。首先,觀眾多數認為飢餓藝術
家會偷吃東西,這卻是藝術家最不能忍受的一點,他可以忍受飢餓並以此為榮,卻不能忍
受別人不相信,甚至還寬宏大量的讓他偷吃。這也點出了「創作者總是不被理解的」,其
次,飢餓藝術家總被迫在四十天之後就停止飢餓,可是他還不夠,他覺得自己還沒到更出
色的程度,「只有飢餓藝術家不滿意,總是他一個人不滿意」,因此點出「創作者始終在
追求只有自己知道的意義」。逐漸的,飢餓藝術家在失去觀眾之後(這其實也點出了創作
者一直害怕的事,即「失去讀者或評論者」,很快會隨著時間汰換),他的籠子被放在出
入口,為的是遊客去看野獸時能順便看到他,到此飢餓藝術家彷彿已經變形為動物了,也
壓縮了他的生存空間。但即使沒有觀眾,飢餓藝術家仍然堅持的飢餓下去,而他所嚮往的
那個「目標」,是否還是存在的呢?
而故事到了最後,飢餓藝術家反而不要管理員讚賞他的表演了,正是因為他不要那種
「無法理解」的敷衍讚賞。而當他說出:「因為我找不到適合自己口味的食物。假如我找
到這樣的食物,請相信,我不會這樣驚動視聽,並像你和大家一樣,吃得飽飽的。」彷彿
是發自內心的告白,卡夫卡一方面藉飢餓藝術家說出了創作者的心聲,「創作者非如此不
可,因為找不到其他的生存方式了」,所以飢餓藝術家必須飢餓,一方面也有一種與眾不
同的堅定信念,點出「平常的人生存方式,是不適合創作者的。」
最後替換飢餓藝術家的是一隻小豹,也點出群眾對於流行的喜新厭舊有多高(在此不
得不再度稱讚卡夫卡,彷彿預卜先知似的理解大眾的通病),歡樂的小豹和飢餓藝術家對
比,呈現出完全不同的兩種生活態度,這段或許可以做兩種解釋:一種是單純做一隻關在
籠子裡的動物,可能還快樂許多。另一種是理解歡樂比理解飢餓(即創作)要容易得多。
而飢餓藝術家或許便是卡夫卡的本質,藉由這個象徵「表演」給我們這些觀眾讀者看,也
難怪他如此珍視這篇小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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