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毒攻堅,還Bonus抓到一個殺人案通緝犯!
【影/桃園移工舞廳再爆染毒 近百人驗尿業者最重可罰百萬】
https://bit.ly/3sA00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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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尿通緝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不少執法者為了自己的官位,處處限制人民自由權利,違法違憲家常便飯。仗勢優勢武力,各種不當不法搶標語、盤查、搜索不斷上演,人民想救濟又是非常非常麻煩。
尤其那種干擾舉牌表達訴求的,小編覺得有夠糟。民主國家設置警力來維護秩序的同時也應該保障人民言論表意的權利不是嗎?
好啦還是有很多好警察啦,大家辛苦了
(搞笑阿肥)
#警察 #人權 #程序正義 #阿sir #警察伯伯
驗尿通緝 在 民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民意論壇】警察行使職權應符合程序正義
文/曾羚郁(退休公務員)
自由時報近日報導:「台中市警局東勢警分局偵查隊4名警察,今年3月宣稱要抓通緝犯,沒有搜索票,卻闖入詹姓男子住處,見桌上有毒品吸食器,立即逮捕詹男驗尿法辦,詹男坦承吸毒,檢方也起訴,台中地院法官卻痛斥警察侵害人權,搜索、逮捕、查扣證物與驗尿,全部都違法,為了促使警方警惕,法官認定上述證據,全都沒有證據能力,判決詹男無罪。」云云,這應是警察逕行搜索時,未依刑事訴訟法第131條第三項規定,於執行後三日內報告該管檢察署檢察官及法院。依同條第四項規定,審判時法院得宣告所扣得之物,不得作為證據。也就是違反正當程序,自不得作為證據。
#警察行使職權 #法律正義
驗尿通緝 在 馬羅報導- 查獲毒品通緝犯未經同意即採尿法院認定 ...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毛姓民眾因毒品案件遭通緝,在104 年10月18日15時28分為警在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1 段1 號前緝獲,警察採集其尿液送驗,結果呈嗎啡陽性反應,檢察官因而以 ... ... <看更多>
驗尿通緝 在 拒絕驗尿 :: 博碩士論文下載網 的推薦與評價
博碩士論文下載網,驗尿通緝,警察通知驗尿,列管驗尿陽性,毒品列管人口期限,毒品驗尿程序,無事證採尿,列管驗尿沒過,國軍驗尿規定. ... <看更多>
驗尿通緝 在 [新聞] 「我有拒絕…」毒犯反制新招控警違法採- 看板TPC_Police 的推薦與評價
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738241?utm_source=linemobile&utm_medium=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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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我有拒絕…」毒犯反制新招 控警違法採尿
108-04-05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臺北報導
「警察要我配合驗尿,我當下有拒絕…」,臺灣高等法院最近審理毒品案件,許多被告主張警察違法採尿。高院檢視緝毒過程,有人因通緝遭逮、有些是警察掃毒「順便抓」的路人,都被逼排尿。雖然尿液檢驗呈現毒品陽性反應,因員警未踐行正當法律程序被判無罪。
陳姓男子因涉毒品案件遭通緝,一○六年五月廿三日清晨被板橋分局員警查獲,警方指他在四天內有吸食安非他命,且尿液送驗後呈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再辦他一罪。新北地院依驗尿結果,認定陳施用第二級毒品,又是累犯,判他十月徒刑。
陳不服上訴,辯稱當時沒有同意警方採尿,警察當時說「快點尿一尿就讓你吃早餐」,他才尿在罐子裡,但拒簽警察拿給他的採證同意書。高院法官以採尿性質屬於干預人民身體自主權與隱私權的強制處分,若是吸毒,幾天後仍可從毛髮或尿液中檢出毒品成分,本件無急迫性,認定警察違法採證,改判他無罪。
以此見解提出的抗辯越來越多,以往吸毒者被逮多自認檢驗結果「鐵證如山」,無從狡賴。法界人士指出,高院一○六年四月的一份無罪判決出爐後,被許多吸毒奉為「範本」,在監所內更是口耳相傳,被告辯解指控警察違法採尿情況越來越常見。
該案是一名女通緝犯被警方緝獲,警察問她是否有使用毒品,她選擇沉默,三名員警不斷追問,質疑「還繼續吸毒所以不同意採集尿液?」事後女通緝犯尿液被驗出有施用安非他命反應,臺北地院判她五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案件上訴到高院,法官以當事人數度表明要行使緘默權,警察三番兩次侵害她不自證己罪權,甚至在採尿後才製作同意驗尿的筆錄。高院批評,警察以當事人有毒品前科就當作採尿依據,嚴重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強制處分法定原則,警察說「不驗尿就不讓妳出來」,更被認定是違法訊問。
合議庭認為警察採證違法,尿檢無證據能力,因無其他證據證明女通緝犯吸毒,改判她無罪。法官當時在判決書更載明「法院對於國家機關之偵查作為,自應擔負起監督之責」,用最強烈的「證據排除」,禁止不擇手段的偵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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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系警察不要再被法官打臉,以後嘉獎會越來越難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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